卫生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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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推进工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九周年之际,开展“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落实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给企业送一部《职业病防治法》手册,对劳动者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指导企业建立一套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与企业签订一份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责任书)。在宣传周期间,全市设街头咨询宣传点42处,制作横幅、展板、标语110幅(条、块),解答咨询50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9万份,在劳动者密集场所的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为主题的职业健康监护专项整治,全市抽查用人单位31家,其中停产或被兼并破产4家,检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1.33万人,实查体1.23万人,查体率92.3%;检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98家,体检3.81万人,实际查体率93.7%。以“增加评价率、提高审核质量”为目标,加大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力度,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时限开展评价的建设单位。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监测企业39家,实测点数1480个,实测率99.93%;合格1300个,合格率87.84%。9月2日,召开全市职业病复查诊断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体会和工作思路,督导用人单位安排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及时进行诊治,以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对县级职业组织健康查体机构主检人员定期培训,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职业病防治业务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查体质量和工作水平。市中心医院分院通过省卫生厅职业卫生检测资质验收;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医院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

【医疗市场规范工程】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会同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针对无证行医者和监督部门打时间差的特点,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组织力量进行严打。市卫生监督所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31所,其中个体诊所83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4所、卫生室15所、门诊部5所、民营医疗机构4所;共处罚59所,取缔无证诊所28所,罚款11.68万元。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设专人对在《泰安日报》《泰山晚报》、泰安电视台等3家媒体上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查处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医疗机构2所。市卫生局与市计生部门联合成立工作机构,开展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及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及处置过程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及其管理的长效机制,检查医疗机构572所,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 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100%。加强对市政自来水厂、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水循环消毒设施、消毒产品索证,下达监督意见书50余份,进行水质检测20份,合格率94%。

【传染病防治监督】 ①疫情报告管理监督。对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以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1家,其中医院15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所。对检查中个别市直管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责任人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知识掌握不全面和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不全等问题,均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被检单位立即整改。至年末,各医疗机构均建立疫情报告制度,成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立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做到迅速、准确和规范。②春夏季传染病防控监督。按照省、市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对县(市、区)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手足口病防控及监督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手足口病、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和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人的管理和报告,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疫情报告缺勤登记、病因追查和晨检、午检等制度,幼儿毛巾等用具做到一人一换,一用一消毒,玩具和活动场所每日清洗消毒等。③医院感染控制监督。在全市医疗机构中抽查综合医院5所、专科医院3所、营利性医疗机构5所,对被服、医用设施固体表面等逐项进行现场检查。对有关传染病防控和医院感染控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监督意见,督促限期整改。(胡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