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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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保险机构31家,全年实现保费总收入48.7亿元,同比增长4.40%,保费收入在全省排第8位;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1.2亿元,同比增长8.55%;人身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7.5亿元,增长3.23%。全行业为经济社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能力不断增强,2011年累计承保风险金额近6000亿元。保险业为受灾企业和人民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中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器”作用,全年累计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12.2亿元,增长26.51%,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5.45亿元,增长16.64%;人身险赔款(给付)支出6.75亿元,增长35.79%。全行业累计纳税2.11亿元,增长30.98%,其中产险公司为市地税局代收代缴车船税9653.38万元。在保监会的部署下,全行业继续积极开展小麦、玉米、能繁母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工作。全年农业险保费收入1569.45万元,同比增长81.34个百分点,全年赔付785.03万元,为支持“三农”工作作出了贡献。
行业自律 针对产、寿险市场上存在的违规经营和恶性竞争现象,年内市保险协会共组织召开了7次财产险公司总经理高峰会议,11次车险自律领导小组会议,3次银邮业务自律工作会议,2次常务理事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按照市场形势变化和山东省保险行业自律公约的要求,对市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进行多次修改完善。在财险方面,市保险协会共开展6次机动车险自律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公司采取了警告、罚款等处罚,有力的规范了财产险市场秩序。在人身险方面,共开展2次自律调研检查。检查中,对部分存有问题的公司检查组逐一给以明确指出,并限期整改。各公司自律规范经营意识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明显改善。从山东保监局2011年对17地市保险市场监测情况看,泰安的人身险市场是全省各项检测指标综合评价仅有的3个正常地市之一,泰安的财产险市场各项检测指标也呈现逐季度好转的态势。
  服务会员 坚持做好每月业务数据统计制度。主要数据汇总后,立即发至各公司,具体数据在市保险协会内部刊物《泰安保险》上刊登,为各公司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把握经营方向,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市保险协会在向各公司反馈相关业务数据的同时每月还为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和人民银行等单位提供相关业务数据,为泰安市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客观数据。认真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努力化解保险纠纷。全年共接访信访投诉36件,其中产险公司14件,寿险公司22件。经过积极协调,绝大多数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市保险协会通过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保障了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行业信誉。
  辅助监管 ①保险营销服务部负责人法规测试。按照《山东保险营销服务部负责人法规测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市保险协会于10月14日组织2011年度保险营销服务部负责人法规测试,并于11月4日安排了补测试。②保险代理人考试管理。在山东保监局的授权下,市保险协会继续做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上岗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代理人考试管理办法,建立监、巡考制度、代理人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和考试情况定期会议通报制度。全年共组织安排考试271场次,报名1.46万人次,其中参考人数为1.23万人次,参考率84.62%;考试通过人数7326人,共发放“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7596本,核发“保险营销员展业证”1.07万本。按照保监会相关要求,换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4605本、“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17本、“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8本。③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辅导和验收。按照山东保监局的相关授权,市保险协会从10月份开始,对有意向开展保险业务的车商进行了保险资质申请的辅导和验收工作。至年末,通过市保险协会验收且合格的车商有11家,已分批报至山东保监局,均已取得山东保监局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在批准数量和批准时间上均走在了全省前列。年内,市保险协会对除银行、邮政以外其他类兼业机构继续进行相关辅导和验收工作,先后对新泰汽车站等4家其他类机构进行了保险兼业资质验收,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宣传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保监局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成立了宣传工作委员会,建立了保险宣传专项基金。安排专人进行《泰安保险》的编辑工作,提高办刊质量。全年共编辑出版12期,刊登各公司稿件432篇,为各公司展现自身风貌提供了窗口,为行业交流提供了平台;建立了市保险协会门户网站,自4月份开通运行以来共刊发或转载1061篇信息材料。市保险协会与多家新闻媒体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年内市保险协会在《中国保险报》上刊登信息1篇,在省级保险网站上刊登、发布信息31篇,在《山东保险》刊物上刊登稿件22篇,在《泰安日报》、《泰山晚报》等市级报纸上刊登信息11篇。先后组织开展了评选泰安市保险业“保险服务先进集体”和“优秀保险工作者”及“走基层、学先进”等宣传活动。积极挖掘优秀基层员工和先进集体,经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及社会公示,最终评选出百名优秀工作者与部分先进集体,激励了保险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了保险行业知名度。
(赵 强 韩 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年内,该公司努力打造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导向的服务价值链,助力业务发展,实现了保费、利税双丰收,充分发挥了保险机制作为“社会稳定器”、“经济助推器”和“灾害减震器”的作用。全年共实现保费收入4.72亿元,先后荣获山东省“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全省治安保险先进单位”、泰安市“泰山文明使者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连续七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业务工作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4.72亿元,累计承担各类风险责任1626亿元,其中为328家企业提供166亿元的企业财产保障,为30万户居民提供18亿元的家庭财产保障,为17.2万辆机动车提供450亿元的车辆风险保障,为70万户农民提供3.45亿元农险保障。年内公司共实现利润总额3803万元;累计支付各类赔案3.86万件,支付赔款金额2.73亿元;上缴及代收各类税金6488万元,其中上缴税金2729万元,代收代缴车船税3759万元。公司市场份额相对稳定,年末财产险市场份额42.18%。
  服务工作 ①改进和加强客户服务。通过深入开展“满意在人保”主题活动,理赔服务提质提速,为客户提供车辆施救—拆检—定损—推荐修理—办理索赔全程一条龙服务,通过短信平台为客户提供出险定损、理赔指引、节假日问候、续保提醒、年审提醒、赔款通知、安全提示、灾害天气预警等增值服务信息,突出品牌优势,增强客户信赖感。通过构建增值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保险事故车辆免费救援、代办年检等非保险事故车辆援救服务。简化理赔手续,日常全市处理车险碰撞事故百余起,做到了快速、准确,车险万元以下出险事故保证1小时内赔付,同交警联合努力实现“行车遭遇小事故,快处快赔不添堵”。②服务“三农”。年内共承保政策性小麦2.36万公顷、玉米5.02万公顷,全年实现签单保费1123万元,承担各类风险保障6亿元,开创了“政府放心、社会满意、农民受益、保险发展”的多赢局面。③创新治安保险模式。泰安市是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也是全省唯一试点地市。公司将治安保险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以构筑基层群众“家庭财产安全网”为目标,探索创新多种投保缴费模式,实现了工作的新突破。全市有1230个村的28.2万户农民参加了治安保险,保费收入280.04万元。 (赵 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该公司主要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及健康险等产品和服务。年内该公司先后被评为“2011年度最具影响力人寿保险公司”、“泰安市文明诚信金融单位”;获泰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创新奖”。
  业务工作 2011年,公司坚持以10年期业务为核心,5~9年期业务为重点,放量发展优质业务,持续不断地推动业务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业务内在价值、提升创费能力、提高发展后劲。各级管理人员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各项指标的内在关联性,努力调控各项预算指标的运营节奏,确保了各项业务的均衡发展。积极落实打击非法集资和反洗钱工作的宣传和防范举措,加大风险管控的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实务规定和单证、印章管理办法,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年末,公司保费收入再次突破10亿元,团体业务部成为全省团险渠道第一个提前51天超额完成全年短期险、意外险、佣金类期交三项预算目标的单位。
  队伍建设 加大对各级干部人才深入基层锻炼的力度,加强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优化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组成结构,把更多的政治觉悟好、工作业绩优、群众威望高、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特别是复合型管理干部不拘一格选拔充实到一线管理岗位上去。①加强编制管理,严控用人指标。公司持续加强对各基层经营单位人员编制控制,加大岗位管理力度,严控新增用人指标,在保证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实现了人员总量控制的预算目标。②加大培训力度。三大销售渠道根据各阶段业务发展的需要,针对入公司新人、营销主管、组训队伍举办不同层次的系统教育培训班,有力地支援了销售一线。③实施公司营业用房和职场的改造工程。为基层单位配备必要的职场设备和设施,营造优越和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社会形象,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职业认同感。 (刘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