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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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9个,其中市级管理中心1个,县(市、区)管理部6个,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分中心2个,在职人员54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优秀单位,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科学发展先进单位,被市委授予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

【归集管理】 年内,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把归集扩面作为重点工作,扩面增收,归集住房公积金15.3亿元,占全年计划的123%,比上年同期增长31%;归集住房公积金67.8亿元,归集余额55.3亿元;缴存公积金的单位2880个,实缴公积金职工38.5万人。①新建单位和非公企业扩面。把非公企业作为扩大缴存覆盖面的重点对象,主动登门宣传政策、催建催缴。年末,全市有130家民营企业、7528名职工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新增住房公积金5132万元。②落实调整缴存比例。省政府批准泰安市2011年缴存比例由7%上调为8%。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缴存比例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缴存比例未调整到位的逐一进行督促。各分支机构与当地财政部门、矿业集团沟通协调,落实调整缴存比例。因比例调整,年内新增归集额5300万元。③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电视访谈、登门座谈、邀请人大政协视察、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义,调动单位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④委托银行协助归集公积金。召开受委托银行座谈会,制定奖惩考核办法,培训银行专职人员,下达归集任务。各分支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对受委托银行协助归集住房公积金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办法、工作要求、定期通报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受委托银行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内部考核制度,采用多种手段归集公积金。至年末,全市受托银行动员企业30户,为3324名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675万元。

【贷款发放】 年内,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83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79%,贷款职工2662人;发放公积金贷款45.7亿元,贷款余额26亿元,贷款职工4.2万人。

【监督管理】 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工作制度40多项,其中贷款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21个,主要是修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印发《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贷审会工作规程》,规范贷款合同,完善担保人变更手续等,进一步规范贷款管理;支取方面,制定《支审会工作规程》,完善住房公积金支取工作流程;内部管理方面,修订完善学习培训、经费管理、人事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职工考勤、责任追究等制度。②风险控制。健全会计核算管理,完善财务稽核办法,规范财务操作规程,实现各业务环节有序衔接并相互制约。从资金的调度到资金的划拨,包括大额票据、存单的保管使用,建立双控审核、三级审批约束机制。加强贷后管理,加大逾期贷款回收力度,采取专人催收、法律诉讼、扣划公积金偿还等措施,全市清理逾期贷款22户,逾期金额75.9万元。③“零余额账户”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改革账户管理制度,对住房公积金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由于国家连续调整利率6次,为职工计息利率由1.71%调整到3.1%,而上年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由2.25%调整为2.5%,出现了利率倒挂。若不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2011年的增值收益将为负数。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后,存款户每日清零,活期及时转存定期,资金分级核算集中管理,达到资金整体运作、分户管理、确保安全、增效明显的目的。年末,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余额30.2亿元,其中定期存款29.6亿元,占存款余额的98%,同比增长64%;活期存款6430万元,同比下降38%。在其他地区由于利率倒挂收益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泰安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实现9324万元,占年初计划的222%,比上年增加4544万元,增长95%。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经费后,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6209万元,比上年增加4610万元,增长288%,为廉租住房提供建设资金12290万元。

【管理服务】 坚持以缴存职工为本,把为老百姓办好事、服好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中心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①服务技能培训。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辅导讲座、岗位自学、专题考察、网上学习教育等形式,举办服务工作、廉政教育、“零余额账户”管理、法律实务、消防安全、信息宣传以及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操作等培训。②制定便民措施。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开展网上政策咨询、个人查询等业务,试行网上缴存、贷款申请、贷款偿还等业务,实行网络化办公。在推行手机短信提示的基础上,与信息产业部门协调,做好开通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的准备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制定《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理顺岗位职责,精简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③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梳理规章制度、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和工作规程标准等行政服务标准181项,其中指导性文件38个,服务通用基础标准49个,服务保障标准23个,服务提供标准71个,涵盖住房公积金行政管理和服务质量的各个方面。④党务政务公开。利用中心网站、新闻媒体、服务大厅、公开电话、服务指南、工作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工作动态和业务信息442条。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162个。对“12345”便民服务电话、泰安民生网以及中心网站的群众来电、留言和提问,逐件反馈,办理答复68件,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⑤宣传报道。利用中心网站、电视报刊、工作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工作经验和工作动态。在《大众日报》《泰安日报》《泰山晚报》上,发表住房公积金工作通讯30余篇,与泰安日报社联合开展“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活动,收到稿件300余篇,评出获奖稿件65篇。在泰安市电视台一套节目进行公积金广告宣传。12月16日,《泰安日报·金周刊》以2个整版的篇幅,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职工的举措和成效。编发《住房公积金信息》58期,及时报送上级部门、相关单位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并在泰安公积金网站上公布。被市委、市政府信息科采用信息20余篇,其中住房公积金“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做法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的工作简报采用。
【基础设施建设】 为解决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少、办公用房少、服务场地小等问题,经多方协调,市政府将原公务员培训中心划转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办公服务场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进行资产移交、规划报批、方案设计、评审立项、建设许可等工作。3月、5月新汶矿业集团、肥城矿业集团分中心的服务大厅分别启用。分批购置配备计算机等硬件设施,更新改造计算机网络系统,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开通中心门户网站,拓宽内部局域网,新上智能办公系统。

【市住房保障能力提高】 ①扩大贷款规模。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增加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原个人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引入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落实服务措施,贷款业务更加方便快捷。②落实房地产市场政策。制定《关于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职工改善性、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需求。③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制定《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意见》,降低提取门槛,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购房支付能力,减轻还款压力。做好11月集中支取还贷工作,为4986人集中办理还贷支取金额9914万元。④完成公积金管理问卷调查。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泰安市为开展问卷调查的全国20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之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有效问卷611份,占问卷总数的87%,比最低规定比例高12个百分点;核查问卷292份,占有效问卷总数的48%,比最低规定比例高8个百分点。(杜继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