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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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管理】 全年完成东岳大街改造工程、灵山大街中段、高铁新区新站南、北街慢行一体等建设工程。建设道路长度2.1万米,面积33万平方米,人行道13万平方米。完成18条道路路灯工程,敷设管道2.73万米,敷设电缆1.74万米,其中10条道路安装完成节能降耗环保路灯1081盏。京沪高铁新区灵山大街西段荣获“山东省市政金杯”奖、“全国市政金杯”奖。全年路灯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保持99%,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达95%,排水、管网设施完好率达95%。做好城市防汛工作,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制订防汛措施和应急预案,对辖区雨水进水口进行全面清挖、疏通和改造,购置编织袋1.5万条、备沙石1.2万立方;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累计出动车辆246台次,人员845人次。市公用局被授予2011年度“全省城市防汛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

【工程建设管理】 按照“网络控制、专人监管、量化指标、综合考核、统一处罚”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划片分组,责任到人,市区所有工程全面覆盖。全年监管建筑、装饰工程185项,876个单体,建设规模659万平方米,工程造价97.9亿元。其中172项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手续,占工程单体总数的98.2%。对违法违规较为严重且不改正的79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21.3万元,补办施工许可证73项、图审26项、招标41项、档案合同52项、质监65项、安监76项、墙改72项、劳保70项、工资保证金71项。补缴墙改基金1447.4万元,养老保障金4423.4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852.4万元,配套费8115.8万元。全年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43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84份,“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30份,提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2282条。通过对违法违规情况的严管重罚,给相关责任单位敲响警钟。

【拆迁管理】 以“四合法两到位”(征收主体、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补偿安置标准合法,征收补偿资金和安置房源到位)为目标,全面推行“依法征收、文明征收、和谐征收”。全年,泰安城区完成拆除面积2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9万平方米,非住宅9万平方米),7.84亿元补偿资金已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位,出具工程项目现状勘查书面意见100份。①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分6期27人次参加建设部、省建设厅举办的《条例》培训班;制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②规范征收实施程序。以灵山大街中段道路建设工程为先导,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③狠抓房屋拆除安全管理。认真执行拆除安全管理方法,对每个房屋拆除项目进行安全跟踪检查,先后依法查处31个单位违章拆除事件,确保安全无事故。④做好拆迁信访工作。严格执行拆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信访督察制度、上访人员回访制度,做好信访矛盾风险评估,全年无因房屋征收进京到省上访人员。

【户外广告管理】 ①加强宣传。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宣传,印制2000份《泰安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办理指南》,发放给沿街业户;积极组织公益广告宣传,完成“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社会管理创新”等主题的公益广告460处。②严格按程序受理户外广告申请。从资料审查、现场勘察、汇总报批到发放证件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全年受理550份报件。按照“材质、高度和样式三统一”的原则,组团设计门头牌匾整治方案,共组团设计12条道路的整治方案。③加强巡查管理。制订《泰安市市区大型户外广告保洁维护管理标准》,大型户外广告的保洁、维护、安全、巡查等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并制定安全管理应对预案。建立户外广告管理网站,实现户外广告的网络化管理。④改善公用设施。组织有关单位在环山路、擂鼓石大街、东岳大街和普照寺路等4条路段建设候车亭55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