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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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泰安海关充分发挥了把关、服务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全年共监管进出口货物210万吨,货值9.98亿美元;征收税款5.62亿元;审核报关单1.33万票,同比增长14%;监管进出口集装箱3.45万个标箱,通关业务量和属地缴税均创历史新高。审批加工贸易备案合同425份,备案值1.01亿美元;出具征免税证明171份,减免税款4103.04万元;稽查作业13起,补税额638万元;开展保税核查47次,减免税设备核查20次。泰安海关在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的同时,又被泰安市政府授予“开放型经济服务先进单位”、“泰安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先进集体”称号。

【综合治税】 年内,继续将属地纳税和属地报关作为全年税收工作的着力点。一是加强与重点纳税企业的及时联系,密切关注税源变化和企业进出口变动情况,切实掌握税收进度,做好跟踪服务。二是加强税收监测分析,积极涵养税源,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和在通关纳税方面的困难,努力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加强监管效能,确保企业通关顺畅。三是加强进出口商品的审价、归类、原产地管理,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增强对政策调整、形势变化的敏感意识,拓展分析思路和视野,提高税收预警能力;加强商品预归类审核,帮助企业解决疑难商品归类问题,保证审单质量和效率,加强监控分析,杜绝同名异号情况的发生。四是对涉税额较高、价格和归类风险较大的铁矿砂、木浆、牛皮纸、棉花、硼钙石、石英粉等商品加大风险分析布控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审价和归类分析。五是严格按照关税处下发的铁矿砂审价操作指引进行备案和审核,认真审核滞期费和速遣费,督促企业及时提交商检品质证明以便对铁矿砂按期进行价格调整。六是加强与银行、国库、财务部门的联系配合,确保税款及时准确入库。全年征收税款5.62亿元,其中属地纳税5.46亿元,同比增长44%;审价补税宗数39起,审价补税额162万元,增长185%。

【保税监管】 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合同备案、核销、变更、展期、外发加工等业务的审批工作。①加强单耗管理,规范行业性单耗标准。熟悉掌握一、二级单耗标准中涉及辖区中商品的单耗情况,严格执行单耗标准。对于备案时不能确定单耗的,要求企业在成品出口前向海关申报单耗。对于单耗申报不合理的、同类行业相似产品单耗差异过大的,填制核查单,由稽查部门开展常规核查以确定合理单耗。年内对坯布加工单耗未按规定申报浆料含量情况、塑料行业的单耗情况进行规范。②有效利用保税业务分析监控系统,开展常态监控分析。掌握即将到期的合同情况,提前进行催核;对有进口无出口、进出口比例异常等情况进行监控,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核查。③规范合同备案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进出口规范申报工作要求,对合同备案进口料件、出口成品的申报要素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因商品要素申报不全、录入不规范等造成退单事情的发生。④规范对加工贸易消耗性物料的管理。对经常进口消耗性物料的企业进行政策宣讲,争取企业理解配合,对超出规定范围的消耗性物料坚决不予审批。全年共办理减免税项目备案20份,审批货值4594.89万美元;核销结案431份,内销征税642万元。保税监管报核及时率、结案及时率、超期手册清核率均保持在100%。

【依法行政】 强化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内部培训和对外宣传,先后组织“4·26世界知识产权日”、“8·8全国海关法制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业务工作与法制工作的融合,组织全体机关警员开展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积极参加泰安市“法治泰安·和谐家园”大型图片展,展现该关普法宣传和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撰写《泰安海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助力强市名城建设》等多篇通讯被“泰安普法通讯”采用,该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做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典型经验被在全市推广。全年共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131家,企业换证、变更180多家,对违反规定超期变更的企业及时向缉私部门移交线索。办理报关员注册、延期、注销、实习备案等手续15笔。定期对报关差错情况进行监控,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报关质量。受理2家具备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申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总关并已通过审批。对符合要求的37条企业巡查信息及时确认,对企业内容发生变更的要求企业办理变更手续。顺利承办了2011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共办理网上报名317人,资格确认226人。

【稽查监管】 坚持以风险分析为先导,强化部门联系配合,积极推动稽查监管工作的开展。优化稽查作业,对确定的稽查对象,按照业务风险点的要求,实施稽查预定方案。建立稽查成果反馈制度,及时将稽查作业开展情况和处置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提高稽查成果应用效率。全年共开展稽查作业13起,查发问题5起,专项稽查补税638万元,发现移交缉私线索2起,开展保税核查47次,其中保税中后期核查35次,前期验厂12次;开展减免税设备核查20次。严密通关监管,提升实际监管的能力。对辖区进口主要税源商品棉花、轻木、设备等商品实施重点监控,全年共实施实货监管34票,查获6票,有效率17.65%。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了年审。(程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