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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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全市盐业系统紧紧围绕“面向市场,面向未来,全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一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改革意识和市场意识,坚持绩效类比、自主创新和持续创新,优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食盐专营销售收入1.04亿元。积极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和“城乡文明共建”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年内创造的《基于人本管理的企业文化的塑造与实施》成果,获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一等奖,《关注食盐安全,全面保障食盐安全》论文荣获中国北方海盐区和山东省盐学会学术研究成果一等奖。全年共有20余人次获得上级表彰。
  食盐专营 按照省盐业集团公司“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继续落实业务部“ABCD”分级管理、零售业户的“ABC”三级管理制度和“一证一卡”制度,不断提高终端市场控制水平。全年共销售各类盐6.43万吨(液体盐折吨),同比增长7.03%。其中食盐3.61万吨,完成计划的107.2%;销售小包装食盐1.72万吨,同比增长6%;销售营养盐2697吨,占入口食盐的15.7%;销售工业原盐1.05万吨,完成计划的117%,同比增长13%,实现销售收入1.04亿元。完成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抽查考核评估工作。全年共组织进行四次市场评估,全市食盐三率继续保持了较高水平。
  盐政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不断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依法治盐执法力度,切实维护食盐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年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2651起,同比减少18%;没收盐产品351吨,同比增长106%;罚没收入61万元。端掉制假售假窝点4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起,刑拘4人。

【庆祝《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 12月1日,是《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围绕该《条例》纪念活动,全市各盐业单位积极开展了征文比赛、悬挂条幅、展板宣传、集市宣传、电视广播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各类纪念活动。市盐务局邀请市人大副主任齐承芳、副市长闫新建和全国人大代表对全市盐业工作进行视察,并会同市政府及市政府法制办、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纪念《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对泰安盐业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合格碘盐供应、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和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市电视台、《泰安日报》对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张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