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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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末,全市有统计机构12个,其中市级局2个,县(市、区)统计局8个;乡镇(街道)统计站87个;市、县(市、区)有专兼职统计人员449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245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者115人。年初,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市统计局完成对6个县(市、区)2009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群众满意度”和“城乡建设满意度”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在2010年度全省统计工作综合考核中,市统计局再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市统计局;在市直部门科学发展考核中,被泰安市委、市政府授予科学发展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获“省级文明机关”称号,被市政府授予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泰安市志编纂工作先进集体、市直机关第十九批挂职包村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综合治税先进单位。国家统计局泰安调查队自建队以来,每年均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

【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投资项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在省统计局投资处和计算中心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部门信息抄送系统》,至年末,完善后的系统被省统计局选用,并在全省各市推广,为下一步在全国统计系统推广应用打下了基础。
  服务业改革 完善服务业“1030工程”统计监测体系,开展服务业“1030工程”统计监测工作,完成服务业三大载体统计监测任务,及时反映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
  能源统计监测预警工作 实施市、县(市、区)季度能源核算,做好百户重点用能企业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开展节能降耗预警监测分析,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化产业统计工作 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完成2009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核算,全面掌握市、县(市、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供了参考依据。
  基本单位统计工作 在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乡级维护管理试点,建立村(居)基本单位统计台账,实行基本单位名录库季报制度,提高基本单位统计工作水平。

【统计调查】 ①统计年报和各项定期报表任务。在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各项专业定期报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制度,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强化数据审核评估,各项统计数据较为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省统计局专业评比中,各专业均获先进位次。②抓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办公条件及设施齐全,为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发挥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制作板报墙报、组织宣传车、发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在全市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配合、支持人口普查的良好氛围。6~8月,市、县两级分别组织开展人口普查全过程综合试点,并抓好“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调和业务培训,为开展普查登记奠定了基础。登记期间,各级普查机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指导,强化督导,3.2万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深入到各村街逐户填报普查表,全市入户登记如期完成,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并顺利通过山东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③提高数据质量。健全完善数据质量监控机制,强化数据审核评估,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理顺国民经济核算基础资料来源渠道,进一步提高和优化源头数据质量;制定印发《泰安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和《泰安市统计各专业业务工作操作规范》,严格操作程序,强化数据联审,保证了主要宏观统计数据真实客观地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统计咨询服务】 ①打造“数说发展”服务品牌。继续做好“数说发展”领导呈阅件,编辑出版《数说发展——2009》统计资料。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在《泰安日报》开辟“数说发展”专栏,在泰安电视台设立“数说发展”专访节目,定期报道和刊登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年内,泰安电视台进行专访6次,《泰安日报》刊载“数说发展”分析材料9期,并对热点指标进行解读,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②统计宣传。10月20日是联合国大会确定的第一个“世界统计日”。市统计局以庆祝“世界统计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统计事业发展成就的展板46块,编印《统计和您在一起》大型宣传画册,并充分利用展板、画册、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推广普及统计知识,增强统计透明度,扩大了统计影响力。③统计分析监测服务。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转方式、调结构”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强化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力求做到准确、及时反映发展状况。在增强统计分析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上下功夫,形成了一批有影响、有份量的分析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至2010年末,市统计局完成统计分析150篇,被领导机关和新闻媒体采用155篇次,许多分析和建议进入领导决策。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年内,市统计局组织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印发《泰安市乡镇统计站规范化管理办法》,对乡镇(街道)统计站机构人员、办公条件、制度建设、五级联网等方面都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统计站评比活动,对提出申请示范统计站的15个乡镇(街道)统计站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加强对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推进部门统计向全社会、全行业过渡,并与市工商局联合对县级工商系统统计工作规范化进行了检查验收,其他部门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统计法制建设】 4月,市统计局利用全市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参加国家局统计法视频讲座、邀请省局法规处领导作辅导报告、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等形式,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广泛宣传,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8月,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对县(市、区)“五五”普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按照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市统计局联合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国家统计局泰安调查队对6个县(市、区)进行了统计执法大检查,检查741家单位,查处违法案件11起。(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