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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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安全监管机构7个,其中市级安全监管机构1个,在职人员25人;县(市、区)级安全监管机构6个,在职人员65人,乡镇(办事处)安全监管机构87个,在职人员210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编制23人,实有19人,县(市、区)均建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配备安全执法人员66人。全市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安全监管所,至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2011年5月,按照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职责进行调整:增加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炭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成立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主线,突出落实责任、预防为主和加强监管;开展集中行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4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县(市、区)分别比上年下降11.6%和4.9%,连续9年实现“双下降”。市政府被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 年初,对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被考核单位进行调整,把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范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57个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5个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等文件,为搞好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督促各级层层分解下达控制指标、逐级签订责任书,加强过程控制,实施严格考核奖惩,促进了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机制,上半年开展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再排查、再摸底”活动,对新增和因机构改革管理权限发生变更的2778家企业,重新界定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监管主管责任,确保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不漏管、不失控。

【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全市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98万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和问题6.1万余条。根据全年各个时期的形势特点,每个季度突出一个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行动4次。在元旦春节、各级“两会”、夏季汛期、冬季等不同时期,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单位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活动。各级安监部门盯紧盯牢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等行业企业不放松,探索精细化、专业化监管,直管领域的控制力不断提高。对非煤矿山领域,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井工开采企业开展全覆盖“诊断式”安全检查,对发现的277条隐患问题,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向3个县(市、区)政府下达整改指令,责令1处基建矿井停止建设、2处掘进巷道停止施工,同时加强对外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在露天采石企业推进“五化”(管理体制公司化、开采规模化、生产设备机械化、爆破技术专业化、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解决“散、乱、小”的问题,全市露天采石企业连续3年杜绝死亡事故。泰山水泥石灰岩矿被国家安监总局授予“五个一百”示范企业。对危险化学品领域,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艺实施差别化分类指导,分行业开展技术交流活动,该做法在全省推广。开展岗位安全达标活动,制定评分办法和验收标准,培树样板示范岗位10个,并进行了授牌表彰。对烟花爆竹、冶金、建材、轻工、机械等领域,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农机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和监督检查,综合监管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市、县、乡三级执法队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和重点执法检查活动,在按计划搞好日常执法的基础上,上下联动开展烟花爆竹、氯碱和合成氨、非煤矿山井巷施工单位、加油站等专项执法8次,执法监察企业1.1万家次,下达执法文书2.41万份。市监察支队坚持属地管理与下管一级相结合,将149家县直管企业纳入执法范围,实现由市管企业为主向全市高危企业延伸的转变。市监察支队、6个县(市、区)监察大队和84个乡镇(街道)监察中队均安装使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企业信息、执法文书上网数量居全省第4位。在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实施“打非”联合行动,排查闲置院落、厂房、重点村庄5560个,查获非法经营案件21起,查封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制品6221箱,涉案金额83万余元,治安拘留96人次。对矿山、化工、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450起,实施行政处罚105起,责令停产整顿130余家,依法关闭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单位40余家。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围绕抓基层、强基础,开展创建先进县(市、区)、先进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园区“四个创建”活动,县(市、区)“安全标准化园区”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安全社区创建取得新进展。全市413家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四级以上水平,其中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标率为100%。对607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企业新发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延期换证,对51个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审查验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2家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消除先天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各项功能日趋完善并发挥作用,启用“安全生产企业管理信息软件”,完成126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高危行业企业的基本数据录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认真编制、修订各类救援预案,上半年对高危行业的预案进行备案审查,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全年组织各种类型演练1466场次,其中所有开采矿山全部进行停产撤人演练,建立调度值班人员“十项授权”和3分钟内撤人指令通知井下各地点的规定。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载体、渠道和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县(市、区)同步开展宣传咨询日、“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等一系列群众性活动,全市设置安全宣传一条街80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20万份,制作宣传橱窗1678个,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播发安全宣传新闻稿件2846篇,播发公益广告1578次,播出专题198次,出版安全生产月专刊79期,参加活动人数9.8万人。市安全生产生产监督管理局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行计算机考试,实行统一教材、统一机考、统一制证的“三统一”制度,计算机考试率达60%以上。举办安全生产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分管乡镇长(主任)安全培训班,在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23万人、特种作业人员1.79万人。

【安全生产监察队伍】 在督促各级各部门健全机构、配齐人员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安全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建设上,举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班2期,共培训400余人。市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坚持每月学习法律法规2部,每2周1次闭卷考试。6月,举办全市“瑞星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竞赛活动。(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