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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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强市名城建设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年底,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618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1.66万件,法律援助3349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2.68亿元。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巩固健全调解队伍。年内,全市有1374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中254名考生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18.48%。整个报名及考试、颁证期间,严格审查,严密组织,严守程序,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事件。

【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简称“法律五进”)工作全面推进,召开“法律五进”工作调度会和“法律五进”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普法工作向深层次发展。创新普法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的浓厚氛围。举办普法暨依法治市报告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作专题报告;举办山东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泰安专场法治宣讲活动,邀请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李玉福作专题报告,市委书记杨鲁豫主持报告会;12月,组织全市2.1万名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参考率96%。结合迎检工作,通过举办成果展、印制宣传画册、播出专题片等形式,回顾总结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顺利通过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新一轮普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基层工作】 ①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及时组织学习、宣传。12月30日,在省司法厅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中,泰安市代表队获得西部赛区第一名;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关于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实行持证上岗,规范人民调解程序。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共受理调解民间纠纷1.44万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2%。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9起、涉及87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9件,涉及131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②基层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连续3年创造零投诉历史。组织对全市基层法律工作等多项内容考核工作,量化评分,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年内,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共办理诉讼案件1.17万件,非诉讼案件9479件,担任法律顾问5964家。③司法所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年初,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6月1日,会同编制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6月底,全市隶属于县(市、区)管理的86个司法所全部理顺管理体制,形成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人员基本配备到位,新的工作体制机制理顺了隶属关系。④安置帮教工作。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重点落实帮教措施,强化动态管理,防止脱管失控,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5年内3256名刑满释放人员和3年内763名解除劳教人员全部得到安置和教育转化。全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80人,累计解除209人,没有发生违法犯罪现象。

【“12348”专线】 年内,全市各“12348”法律专线积极参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热情解答企业职工、乡村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全力对农民工和特困职工实施法律援助。全年共接听咨询电话1.69万个,解答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9618个,接待来访人员3198人次。

【法律援助】 全市有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7个,配备法律援助工作者29人,其中执业律师13人。在调研论证基础上,以市长令形式,颁布《泰安市法律援助办法》,促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41件,代写各类法律文书905件。

【司法鉴定】 全市组织9家司法鉴定机构、126名司法鉴定执业人员深入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年”活动,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场所、仪器、设备和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司法鉴定人学习、培训、业务开展、投诉处理情况,推动各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鉴定质量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总量1582件。

【律师事务】 根据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结合律师队伍特点,履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矛盾化解提供法律服务。年内,全市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案件662件,接待人数2170人,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378件;切实关注民生,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法律服务。14名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律师,积极参政议政,为政府提供各种议案12条;全市律师共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团67个,提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640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2件。至年底,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3家(国资所1家,合伙所33家,个人所9家),执业律师469名,全年共办理各类业务案件1.14万件。在司法部、团中央组织的1+1法律援助活动中,泰安市东岳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红星荣立二等功;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霞当选“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泰安市律师协会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先进社会组织”,被泰安市委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评为“泰安市社会组织建设示范单位”,金长虹律师事务所、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华林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泰安市市级文明单位”。

【公证事务】 全市有公证处7家,公证工作人员66人,其中公证员43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75万件,比上年度增长6%;业务收费37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8%。全市公证机关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为主线,努力提高公证服务能力,维护公证公信力,深化公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公证机构办证总量、业务效益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服务“创建国际旅游名城”建设工作大局,全市公证机关年内为环山路、旅游开发区基础设施、城区村改造、长城路开发、时代发展线二期工程、高铁新客站等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公证60件,涉及金额37亿余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服务市场经济建设,为国有企业改制,房地产、金融、土地征用、招投标、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领域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证1700余件,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其中,岱宗公证处为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招拍挂公证19件,涉及土地出让金36亿元。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办理各类涉农公证事务1700余件,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尹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