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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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市人民检察院辖6个基层检察院和1个派出检察院。全市有检察干警729人(市检察院170人),其中检察委员会委员51人、检察员301人、助理检察员23人、书记员85人、法警34人。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按照“遵法、重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奋斗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年内,岱岳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泰山区检察院、新泰市检察院、肥城市检察院被评为“山东省文明单位”,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被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新泰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预防职务犯罪检察】 全年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2件、13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83件、106人,渎职侵权案19件、31人。通过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活动,查处大案要案62件,其中,贪贿数额10万元以上29人、100万元以上2人,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20人。围绕保障民生,在医疗系统、惠农资金管理、工程建设领域查办职务犯罪55件。针对新泰市岳家庄乡部分群众对东(都)平(邑)铁路征地、拆迁过程中土地补偿款被侵占的举报反映,按照党委要求,检察机关查处了由乡、村、站干部11人合伙贪污297万元工程补偿款窝案,稳定了群众情绪,确保国家重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注重办案质量。法院已判决职务犯罪案件104件、126人,全部为有罪判决;实刑判决50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普遍建设高标准警示教育展览室,对泰安经济适用房、京沪高铁等11项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保证政府投资和工程建设安全。不断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81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58次。

【刑事犯罪控诉检察】 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425人,提起公诉2669人。其中,批捕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487人,起诉654人;对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案犯不捕295人、不诉13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6月,岱岳区2名未成年人因盗窃罪被移送起诉,考虑到其涉案金额不大,且为初犯、偶犯,案发后又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2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东平县检察院加大投入,建成高标准的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团中央在该院建立全国检察机关首家“青少年权益保护与违法犯罪预防研究基地”。探索建立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为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与公安机关联合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将消除矛盾、化解纠纷的关口前移到侦查阶段,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诉讼监督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全年对82起案件进行立案或撤案监督,追捕32人、追诉95人,提起刑事抗诉18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59件。全面推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两级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24次,变结果监督为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一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案件245件,立案233件,提出抗诉50件。同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120余起案件,耐心劝说申诉人服判息诉。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肥城市院、东平县院针对国有土地出让金欠缴问题,采取检察建议、民事督促起诉等方式,协助有关部门分别追缴土地出让金545万元和279万元,保障公共资金的使用安全。控申检察妥善处理群众信访55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对189起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开展评估预警,起到事前防范、事中化解的作用。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泰山区院以“零涉检信访”为目标,全面加强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工作,连续6年实现无信访积案和进京赴省零上访。

【民生服务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的“三问”活动,开展“检察调研服务月”活动,走访村居、社区、企业371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59个。秉承“有限的职责,无限的服务”工作理念,全力做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工作。自热线开通以来,受理群众诉求7500件,协调解决求助事项141件,收到感谢信和感谢电话1000多个、锦旗16面,各级党委和上级院领导批示10次。在全市建立民生热线联动机制,聘请113名联络员,覆盖全市86个乡镇、办事处和10个基层部门。5月,省检察院在泰安市召开全省“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工作经验交流会;7月,泰安市检察院民生热线作为全省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现场,接受全省政法部门领导的检阅。

【刑罚执行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全年批捕起诉又犯罪111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驻所检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新泰市院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5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了全市的监所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帮教、亲情帮教、警示帮教,尽力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在监狱和看守所开展“和谐监室”创建活动,促进监管场所安全;为解决监外执行罪犯在外地谋生的困难,探索实行“异地托管”监督方式,防止脱管漏管。对未成年犯罪,坚持“教育、帮助、挽救”的方针,推行品行调查、分案起诉、专人办理和接触家长、老师等“五接触”制度,使其尽快回归社会和家庭。针对近年来在校学生犯罪率较高的问题,在全市46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达5万余人。

【法制宣传及社会综合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打击和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开展法制宣传307场次,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高新区院牵头成立有84家企业和单位加入的法律服务协会,通过教育培训、咨询查询、信息交流等形式,为企业维权,保障企业发展。宁阳县院围绕“泰山之阳科技产业城”建设,探索建立了说法析理“半月谈”服务新机制,受到企业欢迎,《检察日报》2次予以报道。同时,该院还组织40人的检察官服务队,利用节假日深入农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的整治力度,参与对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新泰市南西周村地处城乡结合部,因部分村干部的经济问题,多次引发群众上访,新泰市院及时查处5名村干部贪污案件,稳定群众情绪。帮助该村重建班子,协助发展经济,村集体收入由上年的1万元增长到50万元。针对部分民办幼儿园无证经营现象,岱岳区院提出检察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撤并关停18家无证幼儿园,为群众子女入托消除了后顾之忧。 (叶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