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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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辖6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和1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共有工作人员903人。其中,审判员596人,助理审判员17人,书记员169人,司法警察36人,其他工作人员85人。全市法院以“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秉持“司法责任重于泰山”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省市领导对泰安法院打造“一个中心”(便民诉讼中心),实施“两项工程”(泰山法官和双效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6万件,审执结案件4.05万件,标的额33.3亿元。共有59个集体、115名个人获省、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联合表彰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市中院立案大厅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联合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新泰市法院和岱岳区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联合表彰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市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庭、泰山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新泰市法院被省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

【刑事审判】 一是推进“平安泰安”建设。年内,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065件,审结2075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犯282人。依法审判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40件,审判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50件;依法审判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报注册资本案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4件;依法审判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陶某某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117件。二是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中央要求,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引入量刑建议制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制定《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执行细则》,实行公开听证和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确保减刑、假释公开公正。三是强化审判职能延伸,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有关部门对缓、管、免刑及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回访帮教1600余人次,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与市综治办等11家单位联合出台《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试行办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试行办法》,着力消除未成年犯罪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不利影响。10月份,首批向10名失足青少年颁发前科封存消灭证书,为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民事审判】 年内,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74万件,审结2.83万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72.5%,同比增长6.8%。其中,审结离婚、抚育、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6724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6万件(借款合同9091件、买卖合同2576件、房地产合同288件、建设工程611件、运输合同77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394件、劳动争议709件);审结各类权属、侵权纠纷5650件(所有权纠纷1471件,人身损害赔偿等人身权纠纷3666件,破产案件7件,破产总额1.4亿元)。受理涉外案件9件,审结9件。提请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建立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指导意见》,对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平安协会等组织主持达成的民事协议,经当事人申请、法院确认后,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使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阶段和初始状态,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依法审结河南欣泰药业诉泰邦生物制品买卖合同纠纷案、新加坡湖滨果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等金融、票据、涉外等商事案件1.6万件,标的额21.8亿元,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结泰安柴油机厂等企业破产案件7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积极服务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依法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20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创新成果,《金婚》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入选“2009年度山东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行政审判】 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年内,共受理城建规划、社会治安、土地征用等行政诉讼案件1707件,审结1706件;审查、执行行政非诉案件901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80.4%,促进行政管理秩序的和谐。建立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司法与行政互动机制,切实发挥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批示:“泰安中院二十余年行政审判零错案,值得肯定。”

【执行工作】 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年内,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366件,执结8377件,执结标的额8.7亿元,顺利执结华阳集团股权系列案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按照最高法院部署,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不断深化执行威慑、执行联动等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以执行指挥中心、快速执行机制、执行流程管理为核心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采取提级执行、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等方法,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当事人加大制裁力度,依法采取拘留、搜查、拘传等强制措施750余次,运用法律手段破解执行难。

【审判监督】 一是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纠错,强化二审、再审监督职能。年内,共受理再审案件293件,审结304件(含往年累计案件11件)。其中,维持原判117件,依法改判20件,发回重审24件,撤诉、调解74件,驳回26件,其他43件。二是妥善化解涉诉信访问题,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入开展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深化信访源头治理,注重从源头上排查、化解、消除信访隐患,服判息诉率99.2%;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涉诉信访工作,抓好集体接访、带案下访,把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把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把服判息诉工作做到位。

【便民诉讼】 牢固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两级法院全部成立便民诉讼中心,健全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22项功能,制定首问负责、文明接待、监督评议等26项制度,试行电子信箱收转材料、网上立案缴费等措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约化、零距离诉讼服务。当事人在中心即可解决咨询立案、转递材料、约见法官、鉴定执行等大部分诉讼活动。7月,泰安市作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现场之一,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便民诉讼中心。

【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视察泰安法院】 5月15日,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在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建军陪同下,到泰山区法院及市中院视察指导工作。江必新副院长实地查看了便民诉讼中心,详细了解了多媒体导诉系统、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窗口服务评价系统,参观了法官接待室、立案调解室、诉调对接室、审判办公楼等区域,听取了全市法院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对泰安两级法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王君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