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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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扩内需促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政策措施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53个。对2009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项目6941个,查处违反合同约定的土地29宗,涉及土地面积1573亩。围绕创城工程和惠民工程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整顿,累计检查项目71个;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加强监督,市重点工程造价下浮18.6%;扎实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健全完善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行政问责,全市共受理和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投诉242件,处理人员69人次。

【廉政教育】 加强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组织《廉政准则》宣传教育,市委举办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专题辅导报告会,市纪委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知识竞赛和测试活动,促进《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全市各级共组织589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85人次,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谈话582人次,对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10人次,开展函询30人次。严格执行公车购置和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备案制度,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公车购置数量和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和费用明显下降。

【制度创新】 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全市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有关制度108项,新建制度181项,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和从严治腐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惩防体系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推进制度创新,召开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印发《关于实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市直86个党政部门、县(市、区)578个直属部门建立三级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实施意见》,在全市行政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制度。加强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全省推进政务服务及办事公开经验交流会在泰安市召开。

【案件查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全市受理信访举报921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18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42人。万元以上案件161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094万元。健全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各项制度,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创新纪检监察信访“四级预警”制度,维护社会稳定;改革审理方法,建立审理助辩制度,维护党员权利,提高办案质量。

【干部作风建设】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结合“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行动”活动的开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对市直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制定并严格实施《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对16名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查处。制定加强对乡村干部监督的《暂行规定》,推行村居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进农村便民服务工作,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活动,促进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转变。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务消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

【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市5218名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发现和清理“小金库”6个,涉及资金1396万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程建设项目766个,纠正问题813个,立案查处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行网上评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建立评议基层站所制度,促进基层政风行风建设。创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实行电台直播和网络直播,提高政风行风热线的社会影响力。

【队伍建设】 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要求,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市纪委加强对市直派驻机构的领导,各派驻组把握“积极预防、有效监督和制度规范”3项工作重点,履行职责,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工作。市直派驻组共开展各种廉政教育活动500余场(次),组织巡查16次,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等事项开展监督检查260次,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监督规范制度200项,派驻机构的工作得到驻在部门的信任和支持。市纪委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五型机关、争做五型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争做泰山先锋、争当文明机关”双争活动。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理论研讨活动。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调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积极性。市纪委机关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