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90&A=21&rec=32&run=13

【概况】 年内,泰安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192件,标的额1.4亿元。在所受理的案件中,金融贷款合同纠纷64件,占33%;保险合同纠纷50件,占26%;房屋买卖、租赁纠纷15件,占8%;民间借款合同纠纷10件,占5%;确认协议效力8件,占4%;其他纠纷45件,占23%。受理的案件出现一些新类型,如商标使用权转让、技术合作服务、建筑物相邻权纠纷等。全年结案98件,其中裁决39件,占40%;调解和解及撤回申请59件,占60%;调解和解率为51%;自动履行率为91%以上。案件审理时间(从组庭到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平均为72天,适用简易程序平均为39天。
  仲裁宣传推行 在《泰安日报》上开辟《君子之争,和谐仲裁》专栏,每月刊出1期,以访谈、以案说法、专题文章、工作动态报道等形式,宣传仲裁法律知识,扩大仲裁的社会影响。对泰安仲裁委网站进行改版调整,设置仲裁指南、工作动态、收费标准、文书下载等栏目,引导市场主体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对仲裁协议不规范不完善又想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及时启动调解中心工作。年内成功调处案件15起。刊印《泰安仲裁》2期,年底设计印制专门的贺年卡,向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仲裁员发放。注重对外供稿宣传,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人民网等媒体刊发泰安仲裁稿件7件。年底,市仲裁办荣获2010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仲裁业务工作 改进和完善案审流程管理,按照裁决案件、调解案件和确认案件分别制定不同的案审流程管理表,使案审的管理更符合实际情况。突出抓好案件期限管理,专门设计案件进度登记表,对审理各阶段进行提前排期,及时提醒仲裁员做好阅卷、审理、合议等准备工作。实行案件调度和集体研讨会议制度,规定每两周召开一次调度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中进行研讨,把握在审案件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仲裁员审理案件跟踪制度,设计跟踪卡,对案件质量进行跟踪,通过收集反馈信息,掌握仲裁员办案情况,以便实施有效管理。补充完善一批价格鉴定、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对照法律规定,严格审核其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司法委托的条件。对重大影响案件和疑难案件及时启动专家咨询程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对案件提出参考意见。
  自身建设 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行动”活动,坚持以突出重点、解决实际问题贯彻活动始终,举办“大讲堂”活动3次,各阶段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查摆问题深入,承诺事项明确,圆满通过市委活动领导小组的验收。结合争创“泰山先锋”活动,做好“五型机关”创建工作,印发《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泰山先锋”工程的意见》,优化案件办理程序,压缩内部周转时限,提高行政效能。重视对《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学习。加强廉政建设,制定《中共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印发实施细则;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分别于8月23日、10月8日两次组织全体人员观看《欲之祸—济南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案件警示录》《蜕变的权力》等廉政教育片3部;参加纪检派驻一组举办的“《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活动”;注重廉政长效机制建设,印制《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汇编》;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突出风险关键点和薄弱环节的重点防控措施,并印制宣传册。(安 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