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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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政府法制办以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为重点,组织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幅达30.7%;起草、审核、修改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52件;审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报送备案文件51件,向省法制办报送规范性文件13件;对市级59个部门2010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10件。“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行动”活动、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等工作分别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表扬,先后荣获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7月18~21日,承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2010年年会,全国200名行政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围绕行政法学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探讨交流,举办报告会13场。
  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5~8月,组织开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工作。清理前共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381项,经过清理,保留264项、废止117项。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第150号市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实施。在此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就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出要求。市委书记杨鲁豫对该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开展此项工作十分必要,把握的原则和采取的方法都比较到位,取得了明显成效,必将有力地推动政府工作依法行政和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同意提出的巩固措施,使这次的工作成果发扬光大”。
  规范性文件建设 全年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52件,其中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件,办理省、市部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18件。①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组织制定或修改完善《泰安市建设项目竣工土地检查核验规定》《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泰安市科技技术奖励办法》《泰安市县区科技进步绩效考核办法》《泰安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等文件。②围绕推进“创城”工作,印发《泰安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泰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③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印发《泰安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泰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泰安市法律援助办法》等文件。探索建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咨询员库,落实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草案听证活动。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文件1800件,其中保留1128件、修改99件、废止573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贯彻落实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人员培训精神,印发《关于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的通知》,明确报备文件的范围、要求,规范报备程序。抓好示范点建设,印发《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单位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创建统一发布平台、加大指导监督和宣传培训力度等5个方面,对示范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加大审查力度,确保审查质量。全年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报送备案文件51件,经审查不属于报备范围的有3件,发现“问题文件”4件。向省法制办报送备案文件13件,向市人大报送11件。对经审查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对“问题文件”及时沟通制定机关,由其自行纠正并重新下发文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行政执法监督协调 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对市直23个部门的“三定方案”,从执法主体、权限等方面审核。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批复,依法确认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执法主体。向省政府起草调整城市管理部分处罚权的请示。制定印发《泰安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为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作“行政执法监督证”。组织部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到市环保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实地了解执法情况。对市级59个部门(单位)2010年度的执法工作从执法责任制、首次不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等方面进行内部业务考核,并组织30名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进行执法评议。进一步梳理行政处罚依据,规范行政处罚流程。加强督促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泰山、东平湖等景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扎实推进。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稳步向重点镇、中心镇延伸。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市直176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对全市1.3万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进行年审。
  行政复议应诉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受理31件,审结30件,其中协调处理2件、维持11件、撤销13件、变更3件,驳回申请1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10件;落实执行省高院二审判决1件;参与信访案件会审2件。会同市法院健全落实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通过办理案件,有效规范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活动,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协调服务 印发《2010年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电视会议。会同有关部门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网站、工作简报、法制宣传栏等形式,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开展学法培训、“法制进机关”等活动,先后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等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对高新区市级行政管理权履行情况等问题进行调研,分别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有些已转化为政府相关文件;就水利部门申请将取水许可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入基本建设项目程序等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落实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按时报送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经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及时上报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是全省依法行政“四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市政府法制办及时向省政府报送五年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成绩和经验,省政府法制办对泰安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自身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全面介绍法制办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并现场解答听众的热线电话。做好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慈善捐助活动。
(孙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