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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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决定】 1月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共23条,就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1月7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共5章23条,分别从计划和定额用水、节水措施、奖励和处罚等方面就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1月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通过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大力组织实施“三名”战略、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创新、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完善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措施,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建成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成1~2家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中医医院和一批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中医药队伍,造就一批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知名的中医药专家,培养一批基层优秀中医;建立起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的有效机制;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产品研发能力和学术水平;构建完善的中药制剂生产研发和用药安全保障体系;打造泰山中医药文化品牌,继续保持泰安市中医药工作全省领先水平,早日跨入全国前列。
  1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通过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带头用信息化引领企业发展、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带头发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带头发展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带头建立创新平台和技术联盟、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带头“走出去”发展、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兼并联合重组、加快重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深化重点工业企业改革、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等措施,力争到2012年,全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分别达到5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80户,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过500亿元的企业达到1户,10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达到5户,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达到5户;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进一步提高;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明显进步,居国内先进水平的比重达到70%,其中居国际先进水平的达到30%以上;节能减排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化加快推进,管理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对企业集群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和完善;在带动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月12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分别从交存、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4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旅游服务工作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通知》,提出牢固树立和强化以游客为本的服务理念,贯彻实施《泰安市创建国际旅游名城旅游服务行业规范》,以突出加强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旅游服务行业规范、切实完善旅游服务保障机制为工作重点,力争通过组织开展“优质服务争先锋,我为创城作贡献”活动、进一步完善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全面提升泰安市旅游服务质量,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旅客满意的和谐旅游环境,打造具有泰安、泰山特色的旅游服务品牌,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4月3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0年5月1日起,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执行76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8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执行60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5元。
  5月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共4章14条,分别从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和命名、监督管理等方面就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5月1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和发展重点,突出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科技、信息服务业,提升发展金融服务业,积极培育商务服务业,鼓励发展服务外包和创意产业,完善发展涉农服务业,发展壮大职业培训业,力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全部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到2012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加快培育一批市级重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构建起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市、县(市、区)两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相协调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5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专利试点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共14条,就专利试点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5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共26条,就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6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行政管理中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以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科学设计工作流程、细化量化工作目标为重点,以监督考核为保障的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增强行政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6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国有经营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形成市属国有自查监管合力等措施,切实做好全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7月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提高市区居民家庭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的通知》,将市区居民家庭低收入标准由2007年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5000元(含5000元)提高为2010年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8000元(含8000元);住房困难标准由2007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提高为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
  7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狠抓粮食生产、稳定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注意抓好粮食节约,加强粮食生产、储存、加工、运输和消费等环节的节约工作,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抑制不合理需求,切实做好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
  7月1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共8章37条,分别从申请、受理、举证和调查、审理和决定、送达和履行、备案和监督等方面就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7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建设项目竣工土地检查核验规定》,共10条,就建设项目竣工土地检查核验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8月2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共20条,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的表彰奖励工作作出规定。
  8月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通过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等措施,有效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月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加快知识产权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大扶持力度、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全面提升泰安市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水平,推进国家知识产区示范城市和创新泰安建设。
  8月2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以“打造一批高价值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高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推动高校、科研单位知识产权成果向企业转移,支持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全面提升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各类产业园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为发展重点,通过采取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扶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等措施,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技术、产品和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8月2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技术创新支撑双千亿工程行动计划》,要求立足泰安市基础和优势,以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城市为抓手,以产业化为目标,通过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创新载体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措施,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新医药及生物产业、先进制造业、资源综合利用及环保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尽快培植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全面优化全市产业结构。
  8月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分别从新能源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立新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机制等方面就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8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政务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提出以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落实以及市政府领导交办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为重点,通过不断加强政府系统督查网络建设,集成各部门、各单位督查工作力量,形成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政务督查统一体。建立政务督查、行政效能监察、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和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督查工作联动新机制,使政务督查工作的着力点、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科学发展目标考核的焦点和新闻宣传的热点协调统一,形成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8月27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气象管理办法》,共24条,就做好气象服务、规范气象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8月3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分别从基本原则、房源筹集、配租管理、租后管理、政策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加快发展公共租赁租房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9月13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办法》,共7章37条,分别从规划与建设、供水管理、用水管理、供水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9月26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共17条,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9月28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4项,下放县(市、区)实施行政审批事项35项。
  9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力争做到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行为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提高。
  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提高水文管理与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水文测报设施保护、不断增加水文事业经费投入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文建设和管理,提高水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水文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0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方案》,要求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目标,以“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主要内容,利用3年时间,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传播流行隐患,提高全民健康行为能力,促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精心打造“整洁健康泰安”品牌。
  10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气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的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坚持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络,不断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努力提高气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力争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气象服务信息覆盖面达到95%,公众满意率达到90%,气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例下降到2%以内,初步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整、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气象服务整体能力位居全省前列。
  10月2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落实责任追究,力争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各类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遏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10月26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共5章19条,分别从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管理与待遇等方面就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10月26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法律援助办法》,共5章32条,分别从法律援助范围和条件、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法律援助实施和监督等方面就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10月27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共24条,就促进散装水泥应用和发展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1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共6章21条,分别从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考核、综合考核与奖惩、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方面就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11月17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立足泰安优势,突出重点产业,优化空间布局,强化载体建设,坚持旅游引导、文化先行,项目带动、集约高效,双轮驱动、融合发展,错位发展、生态支撑,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指导原则,加快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进一步强化旅游文化产业的龙头地位,突出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提升生活服务业,着力培育新兴服务业,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构筑龙头带动、特色突出、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统筹协调的服务业产业体系,推动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将泰安市打造为“宜游的国际旅游名城、宜业的创新活力之城、宜居的舒适品质之城”。
  12月16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共6章25条,分别从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和方式、建设项目评审、其他投资项目评审、监督管理等方面就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12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使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使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2月3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共7章30条,分别从出让范围、出让准备、出让实施、出让收入、监督检查等方面就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苏 岳)

【政府调研】 年内,市政府调查研究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政务活动,做好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工作,较好地履行了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政府工作的职能。先后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体会议、全市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现场检查调度会、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全市转方式调结构工业项目现场观摩会、全市现代服务业暨创城民生项目现场观摩会等重要会议和各类专业会议领导讲话、汇报、致辞、署名文章等各类文字材料130份、80万字。参与完成市直机关“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行动”活动综合材料工作。组织开展或参与“十一五”时期发展成就回顾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业转方式调结构、城镇化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民间投资情况等综合调研或专题调研1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性文章7万余字,得到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分别以领导批示、会议讲话、政府文件等不同形式进入领导决策。在省政府《决策参阅》《山东经济战略研究》等市以上刊物发表文章4篇。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经过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推荐、专家评选,评出一等奖20篇、二等奖22篇。编发《参阅文件》14期、《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通报》10期,完成《中国城市年鉴》《市长参考》《山东政报》等刊物的联络和文稿编撰供稿工作。 (李 辉)

【政务信息】 全年编发《政务信息》77 期、《要情快报》66期、《专报信息》25期,其中被市领导批示12条。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信息545条,被采用110条,其中《泰安市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门诊人数和收入明显下降》《泰安市近期蔬菜价格涨幅较大》《泰安市近期大米面粉价格持续上涨》《“国五条”出台后泰安市房地产市场的新动向并提出政策建议》4篇专报信息得到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批示;《泰安市加强服务引导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成效明显》和《泰安市积极打造旅游品牌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2篇专报信息得到姜大明省长批示,并以特刊形式在全省刊发。12月29日,泰安市政务信息工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做法受到中国第二大通讯社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的关注,并以《泰安政务信息成政府了解关注民生重要渠道》为题予以报道。年内,市政府办公室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人被评为“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张仁新 张国栋)

【政务督查】 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制定出台《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政务督查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建立政务督查、行政效能监察、科学发展目标考核和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督查工作联动新机制。加大政务督查宣传力度,在泰安电视台设立“督查追踪”、在《泰安日报》设立“督查实录”专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务督查专栏”。围绕市政府工作重点,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市政府为民要办的12件实事,以及秸秆禁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20余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度,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做好省、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办理工作,全年承办省、市领导批示件25件,均高质量办理完毕,保证了领导批示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33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61件、市政协提案269件),均按规定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市政协提案面复率为92.2%,满意率达97.5%;市人大代表建议面复率为92%,满意率达96.8%,其中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的面复率达100%。创新督查手段,提高督查时效,山东《政务督查》以《突出三个创新提高督查实效》为题、人民网和《大众日报》以《“驷马”驭一驾合力推落实——泰安市建立“四位一体”政务督查联动机制》为题刊发泰安市政务督查工作经验。(李天波 石 斌)
【电子政务】 201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购置并安装防攻击防网页篡改防火墙、防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等软件和设备。电子政务专网连接广电、泰山区和岱岳区的专线由百兆升级为千兆;完成泰安市机关综合办公系统软件系统由2003版本到2008版、由32位操作系统到64位操作系统的升级。电子政务内网网站内容发布系统由TRSWCM5.2升级至TRSWCM6.0。编制《泰安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针对全市机构改革情况,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成电子监察系统方案的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以及“网上政务大厅”的建设。开展全市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检查。 (宋西军 井 泉)

【“12345”便民服务电话】 年内,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受理中心通过“12345”公开电话、“市长电子信箱”及“12345民生直通车网站信箱”三条渠道,共受理群众来电和电子信件5.3万件。其中,有效来电、来信1.2万件,转交网络单位办理近6000件,受理中心直接答复或协调解决6000件,一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问题得到解决。收到人民群众感谢电、感谢信100件,综合满意率达98%以上。4月,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办刊物《学习与研究》以《把关注民生落实到细微处》为题,介绍推广泰安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受理中心的做法。(郭一兵)

【应急管理工作】 2010年,市政府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市、各县(市、区)均颁布总体应急预案,全市共发布专项预案39个、部门预案355个、各级各类应急预案5446个,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二是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开展汛期公路防汛抢险、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群体性事件及刑事案件应对等综合性应急演练50次,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演练2660次,参与人数达7万多人次。三是健全全市应急平台体系。市政府应急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整合社会治安、森林防火等视频监控点400个,能够利用人防移动指挥车实时传输现场视频,与3个县(市、区)及8个部门实现视频会议功能,实现了全市应急资源共享。四是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按照有机构、有队伍、有预案、有设施、有宣教的“五有”原则评选市级应急示范点40个并挂牌。五是加强应急科普宣教。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00次,张贴横幅6800条,制作展板1100块,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2.5万份;举办应急管理培训300次,培训领导干部1375人次,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8600人次。市政府应急办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泰安市模范公务员集体”称号,在省政府2010年度应急管理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田 野)
【公共行政服务】 2月3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将“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更名为“泰安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年内,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目标,以拓展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协调监督为重点,组织各窗口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36.2万件,增长26%;组织收入各类规费18.2亿元,增长23%,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1亿元、土地出让金13.4亿元、契费2.4亿元。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清理调整进厅项目 根据行政体制改革和市政府关于清理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神和要求,配合法制部门对政府机构改革中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市政府150号令公布清理结果后,对照公布保留的项目目录,逐项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接,清理调整进厅项目,确定保留进厅审批服务项目280项(行政许可17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28项、服务事项51项、行政确认8项、年检事项20项),比原进厅项目减少128项,压减31.4%;进厅收费项目72项,减少10项,压减11%。
  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①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并联审批管理机制。结合项目清理规范,进一步明确进厅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提交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10项内容。根据并联审批特点,重新整合设定审批流程,完善并联审批管理运行机制。重点理顺建设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登记两大审批服务链条。②全面实施标准化服务。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大讲堂”服务标准化知识讲座,对窗口工作人员特别是新调换人员进行培训。落实《标准实施检查制度》《标准体系持续完善制度》等,监督中心全体人员全面实施标准化服务。坚持“在实施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完善标准化服务基础标准及质量、管理、工作3个标准子体系,并重新明确调整进厅的事项办理标准。在各县(市、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行服务标准化工作,年内泰山区、岱岳区、东平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顺利通过全省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考核验收。③升级改造网络审批平台。升级相关设备,优化网络平台系统结构,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基本实现事项公开、事项预警、事项监督、视频监督、办理投诉及网络考核等网络化服务。
  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协调服务 ①强化管理。完善建设项目审批手册,调整审批和收费办理流程,建设项目手续审查合格后,网络审批自动通过,一次性交纳规费,解决了规费征收影响审批效率的问题。对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及规费征收减免,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保证建设单位应享受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②注重协调服务。对旧村改造环境评价问题,在与市政府法制办、环保局等部门对接的基础上,向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汇报,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确定旧村改造项目不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对储藏室收取专项配套费问题,确定储藏室使用专项配套设施的按标准交纳专项配套费,不使用的不再交纳。对建设单位反映的中介机构办理环境评价时间过长问题,协调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协调中介机构提高环境评价效率,使环境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完成时间由2~3个月分别缩短为45天、10天。③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完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全程跟踪服务,实行绿色通道审批。及时了解重点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和建设情况,跟踪督办项目审批每一个环节,建立跟踪服务项目台帐,对跟踪服务情况定期调度。年内,中心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批、96个重点项目和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集中调度4次,专题调度20次。组织带领有关科室、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窗口,多次到重点工程现场办公,为名嘉城市广场等23个项目答复咨询,现场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解决相关问题61个。
  自身建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行动”活动开展取得明显成效,在泰安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迎接了山东省电视台对泰安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行动”活动专访。加强窗口监督管理和窗口人员教育,对窗口和窗口人员从业务管理、日常管理、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等4个方面进行量化积分考核,每月按积分确定月度“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公开窗口人员党员身份,每季度评选“党员先锋岗”,授予流动奖牌。年内有15个窗口被授予“红旗窗口”,13个窗口被评为“规范化窗口”,3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12人被评为“党员先锋岗”。3人荣获泰安市直机关“优秀公仆”,1人荣获泰安市直机关“先进个人”,1人荣获“泰山先锋”。市国土资源局窗口被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优秀办文窗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被评为全省质监系统“十佳文明窗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窗口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全市十佳文明窗口”称号。加强廉政建设,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廉政准则》,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保证中心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赵代胜)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 年内,以争创一流机关、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以提升管理、服务、保障能力为重点,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争当文明机关、创建“五型”机关、争做“泰山先锋”为载体,健全体制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强市名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局机关先后荣获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十一五”期间山东省节能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荣获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全市节能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机关、被市妇女联合会授予泰安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根据市编办批复的《泰安市市直机关管理局“三定”方案》,泰安市市直机关管理局增加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将推进、指导、协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职能拓展到县(市、区)和全市公共机构,密切市县之间、部门之间的纵横联系。各县(市、区)在该次机构改革中,职能也得到强化,部分县(市、区)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有所增加,集中办公的力度加强,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宽度和幅度得到延伸。依据职能变化,局机关内设机构也作了相应调整,由原来的4个科室(办公室、管理科、安全保卫科、节能科)增加到7个科室,增设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将原来的管理科划分成房产管理科和资产管理科;调整后各科室运转更加顺畅,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安全工作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维护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把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完善体制,健全制度,强化手段,全方位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新突破。改变局里统计手段落后的局面,自筹资金10多万元开发建设泰安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电子化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科学性。相继开展“节能宣传周”、“能源体验日”、“绿色出行日”、“发送节能公益短信”等系列宣传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机关事务日常保障能力 ①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以创建一流的物业管理服务为目标,狠抓日常管理、餐厅管理、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集中办公区各类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全年提供各类会务服务2400次;维修各类动力设备147台次。机关宿舍区管理以“让住户满意”为准则,做好宿舍区、原市政府院的保障管理工作及原武警办公楼的交接、装修改造等工作。②提升车辆管理服务水平。以“管理严格,动作规范,安全正点,优质服务”为工作目标,坚持“一切服从安全,一切服务于安全”的工作理念,严把车辆调度、运行、性能和停放关,实现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全年为各部门提供车辆服务6万台次,行程250万公里。③提升结算管理服务水平。科学调度资金,强化会计监督,优化服务模式,全年为市直各机关单位办理各类资金收支业务1.6万笔,办理资金收入总额5亿元,支出总额4.8亿元。充分发挥结算中心“蓄水池”功能,合理安排,科学调度,调剂余缺,年内为有关部门调剂资金900万元,保证了各部门单位工作的顺利进行。④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局办公用品统计台账,加强对500元以上办公物品的管理工作。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全年物资购进入库40万元,消耗出库43万元,保障了各类维修的需要。做好对机关办公区及宿舍区房屋情况的建档、立档工作,以及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加强对局属经营单位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⑤提升基础管理工作水平。严把政策关、程序关、文字关,完成文秘、档案、信息报送等工作;实施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政务公开、督察督办等工作,及时调度,确保落实;做好人事劳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优秀品牌和优秀工作成果创建活动;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审批程序,保证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重点工程建设 ①楼宇文化展示工程。研究制定市政中心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包括泰安历史与现代文化展示、知名书画作品展示、经济成就展示等十大楼宇文化展示系统,总投资近350万元。年内,已顺利完成4项工程。②节能改造工程。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示范改造,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制定市政中心供电、制冷、供暖设备节能改造规划。③水暖改造工程。针对机关宿舍区供水供暖基础设施老化、跑冒滴漏严重等问题,制定机关宿舍区水、暖改造实施方案,历时3个多月,机关宿舍区1260户改水、改暖工作顺利完成。④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460万元对市政中心30万立方米的墙体进行粉刷;协调有关部门对市政中心及周边进行美化绿化,改善办公环境。加大对机关宿舍区的综合整治工作,为机关工作人员营造温馨的生活环境。⑤机关管理升级工程。升级改造市政中心部分会议室,完成市政大楼贵宾室、常委会议室等改造任务,并配备网络会议设施;对报告厅及其他会议室部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对市政中心卫生间全部配备洗手液、擦手纸及卫生纸等用品;对食堂管理系统进行改革,对餐厅进行防水处理和设施改造,改善机关工作人员的就餐环境。⑥市政中心消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完成市政中心消防系统各项调试、验收工作。
  机关自身建设 ①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健全完善党组织集体学习等制度,举办干部大讲堂,营造良好氛围。适时对9个支部进行充实,调整机关党委组成人员,设立党员活动室,建立健全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②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开展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教育,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强化服务意识,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做到热情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少讲“不能办”,多讲“怎么办”,倡树“马上办”,做到“日清日结”,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有较大提高。③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原有的160项制度,精心制作50幅板面,使部分制度上墙,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印发《关于实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意见》,开展遵纪守法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保持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⑤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印发《2010年度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意见》,调整充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学先进、知荣辱、树新风”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做好普法宣传,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实施城乡文明共建牵手活动,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信访和稳定工作 2010年因机构改革,原泰安市接待处撤销,其部分职能、管理的下属单位及相关人员移交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中包括在职人员19人,离退休干部及遗属26人,改制企业离退休及内养人员99人,天东宾馆、综合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等3个经营单位人员232人,另外还有部分军转公益岗人员。针对移交人员多、遗留问题多的复杂情况,局党委制定措施,妥善做好机关在编在职人员的安置和经营单位离退休及在职人员的安抚工作。一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三是按时发放改制企业内养人员的生活补助金,对部分公益岗位补贴也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发放;四是加强对国有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五是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好老干部支部、经营单位班子的作用,稳定好老干部和职工队伍的思想情绪,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解疑释惑。全年没有发生越级上访或其他影响稳定的任何问题。 (李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