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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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主线,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依法履行职权,不断开拓创新,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工作监督 ①做好“十二五”规划的调研和初审工作。常委会把审议“十二五”规划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对全市“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部分市直部门负责人、企业界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住泰高校有关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分析探讨“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有关问题,就如何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提出建议。第21次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及“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十二五”期间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措施,以及转方式调结构、开展“创城”工作、实施人才兴市战略、“三农”工作、振兴文化产业、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提出相关建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提交后,市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作了认真审议修改,确定提交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②全力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第18次常委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就财源结构性矛盾突出、传统产业比重较大、市高新技术产业薄弱等问题,提出抓好财源建设、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支持招商引资和外经贸发展、全力保障“创城”等建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重点对严格财经纪律、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第19次常委会议分别听取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在审议意见中,要求深入分析和紧跟国家产业调整政策,研究确定全市发展新兴战略产业的重点和措施,围绕国家转方式调结构的重点投资领域,搞好项目规划和对接。第20次常委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③推动“创城”工作。围绕创建“强市名城”中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各位副主任每人分工1个调研课题,先后就打造鲁中旅游文化高地、外经外贸工作、环山路中段拓宽改造、大汶河综合开发、泰城城中村改造等开展专题调研,力求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思路搞清,形成有分析、有研究、有建议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机关各委室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对于事关强市名城建设的重大问题,会同分工委员开展调查、视察17次,提出改进意见80条。常委会还通过参与决策、提出建议、视察推动、靠上指挥、协调解决困难等,较好地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创城”任务。④关注民生事业发展。4月份,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城乡低保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全市各级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做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以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党和国家在取消农业税后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为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常委会把这项工作列入工作要点,并适时开展视察,对于宣传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工作全面展开和规范有序运行发挥积极作用。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利益,常委会对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就事关残疾人权益的康复、教育、培训及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水平等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促进问题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关乎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第19次常委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从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全市的普遍重视,一些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法律监督 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常委会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年内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和宣传工作会议,出台泰安市关于加强人大制度与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对全市民主与法制宣传工作作出动员和部署。常委会重视自身示范作用,结合有关纪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法制宣传,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活动。新的选举法颁布后,邀请全国人大代表金兰英介绍修改选举法的目的、意义,并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集中学习宪法和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常委会还利用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前学法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常委会突出民主法制宣传的重点,采取规范人事任免程序、法律知识考试等有效形式和方法,加强了对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督促被任命干部提高法律知识、执法水平。②促进依法治市水平的提高。2010年是“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对全市“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进展状况进行了视察。第21次常委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搞好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法制教育、大力推行执法普法目标责任制等建议被市政府吸收采纳,全市上下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常委会先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或检查或调研,重点就各项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抓好落实。常委会还先后对全市监所检察工作、行政审判工作进行视察,对10件大案要案进行备案审查,提出改进意见11条。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先后听取审议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农村社区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建议,推动相关工作开展。③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监督法和山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市政府发布的13件规范性文件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的统一。
  代表工作 ①为代表执行职务搞好服务。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经常听取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汇总、整理和交办。注重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的法律意识和管理地方国家经济及社会事务的能力。5月举办市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培训暨代表经验交流会,150人参加会议,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的专家作辅导报告,6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2名先进代表小组召集人、5名优秀市人大代表在会上发言,并对70名优秀市人大代表和8个先进代表小组进行表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鲁豫到会作重要讲话。②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继续开展“在创建国际旅游名城中人大代表履职创业争先锋、做表率、当模范”主题活动,各代表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调研活动,撰写一份调研报告,提出一条高质量的议案或建议,收到明显成效。组织住泰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泰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小组活动12次,收集整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7条。继续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议,听取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及重要情况通报,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2010年1月18~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市长李洪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泰安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家品作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晓峰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各项有关决议。会议批准泰安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市级预算。会议补选程建达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补选吴洪建、张凡华、张武杰、郝振斌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2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通过《关于加快大汶河综合开发进程,建立泰安市大汶河文化生态区,实现泰安依山拥河滨水发展的议案》《关于拓宽环山路中段,打造泰山环山带景观的议案》《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议案》作为议案处理,其余作建议办理。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年内,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会议7次。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 1月1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樊玉信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的说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樊玉信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张武杰受主任会议委托宣读的《关于提请补选法进衍同志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报告》《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经济犯罪侦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会议原则通过《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补选法进衍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 2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草案)的说明》,市审计局局长马纯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琥受市长李洪峰委托宣读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会议印发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草案),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性投融资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会议审议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 4月29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甲军受市政府委托宣读的《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情况的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刑长彦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报告》,市民政局局长李生作的《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工委主任郝振斌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刘军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晓峰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勇华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辞呈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勇华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 6月29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斌受市政府委托宣读的《关于泰安市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马纯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崔锡铭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泰安市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0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8月27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闫恂秋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李诚实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农业局副局长齐田锋受市政府委托宣读的《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白建新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吴洪建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程建达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许可对泰安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王允山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琥受市长李洪峰委托宣读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晓峰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凡华、刘颖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辞呈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凡华、刘颖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会议印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现场视察《关于拓宽环山路中段,打造泰山环山带景观的议案》的办理情况;会议审议通过《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王允山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 10月29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管相贵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旅游局局长程明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泰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市水利和渔业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并现场视察大汶河综合开发情况;会议经过审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军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郑涛,就市政府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审议情况发言。
  市十五届人大大常委会21次会议 12月23~24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发改委副主任吕乃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及“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司法局局长杨传文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平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受检察长胡宗智委托宣读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后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影响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人事任免】 年内,新的任免办法修改通过后,在第22次常委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安排被提请任命人员到会作拟任职发言,收到很好的效果。全年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干部86人次。
  1月13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免去李东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2月26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决定任命闫恂秋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光锋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诚实为市财政局局长,张甲军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际山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邢长彦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于文龙为市商务局局长,袁久亮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周杰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孙兰俊为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卞同德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朱叙民为市林业局局长,袁宪祥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孟祥彬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单建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先德市财政局局长职务,艾庆森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宗德峰市林业局局长职务;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市人事局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市交通局局长,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局长,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等,因机构更改名称、撤销、调整,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4月29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勇华辞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职请求,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任命吕传庆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成钧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曹丙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王君远、毕经纶、刘增凯、薛茜、朱峰、梁丽梅、刘启瑞、张英波、高玉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王成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张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曹丙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批准任命卜静波为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王敬政辞去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刘学刚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同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王敬政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侯萍、肖静、毛尚纯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胡美源、陈立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张建同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彭卫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卜静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孙福远、倪锡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8月27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凡华、刘颖辞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职请求,报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决定任命刘焕星为市卫生局局长,免去艾宪淮市卫生局局长职务;任命王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张海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桑玉玲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刘庆伟、陈树元、李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单建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朱建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于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李鸿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刘国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张海鹏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桑玉玲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高化涛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张怀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孙传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2月23~24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任命刘仁广、张明、张翔红、张媛媛、薛晓艳、叶丛中、刘灿华、张勤勇、董延昌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徐祥本、侯立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人大信访工作】 年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20件(次),其中接待来访750人(次),来信来访均及时作了自办、交办、转办和督办。对于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的13件重要信访事项,进行重点督办,已有11项得到回复,另外2件正在办理中。通过信访工作的开展,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议案、建议办理】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议案3件、建议和意见69件;会后提出建议和意见1件。为促进代表议案的办理,常委会在第19次、20次会议上分别对1号、2号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审议,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体现场视察。年底组织全市新闻媒体对3件议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机关各委室根据分工对口督办,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听取督办情况汇报,对办理工作提出要求。各有关委室先后召开协调会、督办会10次。12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主持召开人大各委室、政府办公室及“两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专门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分工负责、跟踪落实、督办到底”的要求。第21次常委会议分别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采取“全面督办、分类管理,重点督办、分别指导,专题督办、个别推动”等方法,使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得到较好的办理,代表满意率达到97.1%。 (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