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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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月,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市委、市政府整合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该局组建后,局党委确立“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围绕“以人为本、保障民生”这一主题;坚持深化融合、干事创业“两手抓”,实现机构改革、事业发展“双丰收”;落实平稳过渡、高度融合、开创新局面“三步走”工作部署;做到“四个坚定不移”,即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从服务于大局,坚定不移地干事创业、争先进位、争创一流,坚定不移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新风正气,坚定不移地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职工队伍;党员干部做到“五带头”,带头维护大局、带头搞好团结、带头促进融合、带头转变作风、带头遵守纪律),全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五型”部门,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全局系统人心思齐,思想稳定,各项工作顺利推动。5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鲁豫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该思路和做法。201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和全民创业战略有效实施,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人才工作和引智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者维权成效明显,基础建设和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直机关“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行动”活动动员大会和总结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先后被授予全市科学发展先进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争创“五型”机关先进单位、创建文明行业标兵行业、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七年保持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创业和就业再就业】 年内,全市新增就业再就业7.6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万人,安置就业特困人员1.1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6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81%,创历史最好水平。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延缓执行援企稳岗政策规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各类补贴,降低养老、失业、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1.2亿元,稳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推进就业管理服务精细化,实行实名制管理。全市举办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会115场次,提供就业岗位8.1万个,签约2.3万人。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招募“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72人。推进“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配合有关部门选拔170名毕业生充实到农村和社区;协调实施“全科医师培训计划”,招募50名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全科医师培训。承办“山东省2010年旅游服务业毕业生就业市场”,提供就业岗位4138个,达成意向3021人。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建立基地99处,2311名大学生进入基地见习。对见习毕业生实行“四个一”管理服务,即组织一次培训,指定一名导师,进行一次考试,搞好一次鉴定。开展就业服务月活动,推出“六个一”服务,即发放一本宣传手册,建立一套基础台账,发放一张就业服务卡,举办一系列特色招聘专场,组织一批毕业生见习,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就业指导、信息登记、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系列服务。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山东科技大学和职业技术学院,举办未就业毕业生培训班4期。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对有就业需求特困生提供不少于5次推荐和2次就业培训帮扶,全市登记特困家庭毕业生468人,除19人复习考研,10人参军入伍外,全部实现就业。
困难群体就业帮扶 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分类确定帮扶措施,上门走访,优先安置就业;开发使用就业援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社保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在全市开展“再就业援助月”、“一帮一”爱心促就业主题活动,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和就业办全体职工与就业困难人员结成对子,协调落实帮扶对象月工资增加140元以上;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市直为4870名申报人员发放社保补贴841.8万元。全市1.11万名城镇“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就业创业培训 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编制《泰安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工作手册》,多次召开培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市直7家定点培训机构,逐一签订《培训协议》。扩大培训范围,加强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统一实行培训申报备案制度,所有培训学员采取实名制管理,培训信息全部录入劳动99三版管理系统。年内,全市组织创业和再就业培训3.3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7万人次,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2.6万人次。
  人力资源市场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累计投入7000多万元,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实行信息发布、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培训登记、劳动代理、创业就业指导、社会保险“一站式”服务。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用工求职洽谈会353场,达成就业意向7.2万人次。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在全市开展“送福进万家”宣传服务咨询活动,累计发放各种材料10余份。先后组织“春风送岗位”等多场大型招聘会,搭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平台。在全国建立就业基地64个,农民工就业服务办事机构27个,形成信息收集、组织洽谈、合同签订、劳务纠纷处理“一条龙”服务。新泰市、东平县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市委、市政府将“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列为2010年为民要办的12件实事之首,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超额完成“百千万”目标,培养创业带头人211名,扶持创业项目1458个,帮助1.39万名自主创业人员实现创业,带动12.3万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自主开发“泰安市创业项目自助查询系统”,开通“泰安创业网”网站,成立由150名社会各界专家组成的“泰安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5月,在宁阳县召开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调度部署。10月,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创新与创业教育的通知》和《关于营造宽松创业环境鼓励百折不挠再创业的意见》,在技工院校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在全社会着力培育“崇尚创业、宽容失败,破除安逸、敢闯敢干”创业文化,倡树百折不挠“泰山创业精神”,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鲁豫作出重要批示:“增强创业意识,应该从学生抓起,实施创业教育,是学校特别是技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希望能不断深化,创新发展。创业是一项艰苦的劳动,需要营造宽松的环境,需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这种意识和精神需要鼓励和引导。此项工作常抓不懈,必大见成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作出重要批示:“可宣传,并在全国会上作经验交流”。《中国劳动保障报》在头版以《泰山精神铸就创业魂》为题发表长篇报道,全面介绍泰安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12月,举办泰安市创业博览会,组织百名创业之星评选、创业带动就业展览和“创业带动就业设计与实践”电视大赛等活动,进一步树立创业典型。积极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组织有关专家和成功人士进行毕业生创业培训和指导,在《泰安日报》推出“青春创业铿锵行”专栏,在泰安电视台《新闻零距离》栏目推出毕业生创业纪实系列报道,集中宣传毕业生创业典型。搜集整理毕业生创业事迹和心得,编辑出版《让青春在创业中闪光——泰安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名录》,收录毕业生创业典型134个。加强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建成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9处,入驻毕业生创业企业71家,带动817名毕业生就业。自主创业毕业生姚敏敏荣获“全国微型创业奖二等奖”,赵会会、毕雅静荣获“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称号。

【社会保险】 年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合计扩面29.1万人次,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率均达到95%;全市收缴各项保险费58.4亿元,同比增长23.5%,5个险种9个类别社会保险费收缴率均达95%。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45.5亿元,同比增长25.3%,其中为12.4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7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年初,开展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稽核稽查集中活动,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长11.3%。调整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年受惠额达2.8亿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每人每年24元提高到1100元。五项社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扩面5.39万人,接续社会保险关系3.36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22.5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6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12.59亿元。年初对全市7.5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52.7 元,其中市直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63元,春节前全部补发到位。为全市8.2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3亿元、4.2万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67亿元。企业精简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分别由180元、200元提高到280元、320元。制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业务规程,确保参保人员有序流动和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健全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办法,抓好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按3%比例做实2009年度个人账户,按时足额归集上缴做实资金1.67亿元。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做好肥城市国家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突出舆论宣传、参保登记、经办管理3个重点,抓好工作人员和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肥城市参保农民达到42.3万人,参保率达94.4%。10月,泰山区(含泰山景区13个村)被列为国家级试点,新泰市被列为省级试点,全市新农保试点覆盖面达47.1%,28万名60岁以上农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失业保险 全市参保人数达到48.9万人,其中企业39.6万人、机关事业9.3万人;收缴失业保险费2.04亿元,其中企业1.37亿元、机关事业0.67亿元。为全市2.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832.4万元。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市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由355元调整至430元,增长21%;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由315元调整至380元,增长20.6%。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帮助全市114户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补助社保补贴0.55亿元,稳定就业岗位6.8万个,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前提下,将4~12月企业失业保险费率作适当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纳部分由2%下调为1.5%。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全市用于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支出0.29亿元。
  医疗保险 全市实现扩面8.3万人,城镇参保人数159.4万人,其中职工医保75.4万人、居民医保84万人。全年征缴职工医疗保险基金14.7亿元,支出1.7亿元。关闭破产集体企业1202名退休人员、困难企业1.05万名退休人员、已参加养老未参加医疗7932名退休人员全部参保。降低起付线标准,社区或乡镇医院住院起付线由300元降为100元。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二级以下医院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5%提高到70%。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成年以上居民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调整为8万元,未成年居民由8万元调整为10万元。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报销实行上不封顶。制定出台医疗保险即时结算、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启动实施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业保险参与城镇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通知》,为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提供政策依据。
  工伤保险 全市实现扩面9.6万人,总参保人数达到70.2万人,征缴基金2.04亿元,支出1.75亿元。全市2887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全市组织工伤认定3156起,认定准确率100%。全市组织工伤鉴定1526件,复评更改结论10件,鉴定准确率99.3%。
  生育保险 全市实现扩面5.7万人,总参保人数达到59.2万人,征缴基金5913万元,支出3860万元。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由市社保处移交市医保处。将驻泰省属以上企业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市辖区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社保基金监管 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基金监督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和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巩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成果。在全市统一开展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7家、定点医院100家、门诊168家、零售药店418家;取消定点资格3家,停业整顿4家。
  社会保险市级统筹 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实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12月15日,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5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制定单项险种市级统筹实施办法,逐步实现统一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金预算和管理、统一基金调剂和使用、统一经办服务标准和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五统一”。至年底,各县(市、区)上缴失业保险统筹基金497.5万元,工伤保险统筹基金363万元,医疗保险调剂金28万元。

【人才资源开发管理】 制定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开创政府人才工作新局面的意见》,成立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数据库,统筹协调推进人才工作。
  人才引进 累计引进外国专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246人次,其中经济技术专家139人次、文教专家107人次。泰山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玻纤池窑通路纯氧燃烧技术开发项目”被列为2010年国家重点引智项目和国家重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别获得项目资助60万元和500万元。组团参加山东第六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发布人才和技术项目需求信息336项,签订人才合作项目6项,达成人才合作意向56项。新建肥城八戒食品公司自然养猪法省级引智示范基地1处,全市省级以上引智示范基地总数达到9处。首次评选建立市级引智示范基地7处,新命名“千村引智项目”示范村5个。加强外国专家管理服务,为28名外国专家办理到华工作许可,为46名外国专家办理外国专家证。做好2010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年检工作,15家单位通过年检。根据泰山友谊奖评选表彰暂行办法,首次部署开展泰山友谊奖评选工作,确定“泰山友谊奖”人选8名,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6名、文教类专家2名;涉及德国、日本、美国、英国、法国、波兰6个国家。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层人才选拔培养,泰丰矿业集团吴元峰和瑞星集团孟广银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全市山东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达到14人。泰丰矿业集团被批准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市设站企业达到8家(包括新汶矿业集团)。推进职称社会化评审,向高评委推荐37个系列高级材料688份,1373人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完成民营建设职称评审工作,895人取得民营建设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首次在民营建筑行业中部署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全市1327人报名,916人取得高级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9.5万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3.5万人参加创新案例公共科目培训;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举办专业科目培训班199期,培训4.2万人。做好人事考试工作,全年组织各类人事考试40种,报考人数5万人次;狠抓考风考纪,查处违纪舞弊人员286人次;市人事考试中心被评为全省人事考试工作先进单位。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全年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674人,高级工9339人,高技能人才万人占比在全省考核中继续位居前列。年内,有6人入选“2010年度山东省首席技师”,3人被授予“2010年度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全市拥有省、市首席技师146名,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142名,省、市技术能手194名。修订完善《泰安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将原来每两年选拔30人调整为每年选拔20人。总结近10年来高技能人才建设成绩,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暨高技能人才工作成果展。选定航天特车等10家企业建立技师工作站试点。全年培训各类人员22.4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8.95万人。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竞赛程序,完善奖励办法。在全市开展不同层次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数达到1.2万余人,其中参加市级大赛2026人,在各县(市、区)、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设立分赛场,落实专项资金给予获奖者现金奖励。新设立宁阳技工学校,全市技工院校达到10所。各类技工院校(含民办)年内招生3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8%。年内开展职业技能鉴定4.4万人,鉴定领域不断扩大,鉴定质量全面提高。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公务员管理 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程序、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为全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296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面试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进公务员队伍分类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做好日常登记工作,全年受理登记请示10批,登记公务员337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0人。建立公务员退出备案制度,为离开机关或参照管理单位的157名公务员、37名参照管理单位人员办理退出备案。完成200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2.09万人参加,其中优秀等次2686人。严格落实奖励审批制度,审批记三等功547名、嘉奖2139名。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举办培训班28期,培训1572人。举办全市公务员面试考官培训班,培训面试考官72名。服务强市名城建设,从严审核把关,实施市级表彰92项,表彰先进单位1652个、先进个人1621名;推荐省以上表彰41项,推荐候选集体76个、候选个人198名。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任免政府工作人员303人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20人次。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年批复52个单位、1708个岗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累计批复2597个单位、9.08万个岗位,完成岗位数占总岗位数90.02%。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96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改进事业单位招聘办法,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中解除择业期限制,扩大选人用人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离退休 完成公务员按年限晋升级别工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薪级工作,审批2.31万人次,其中执行机关工资人数6215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人数1.69万人。严格政策界限,严格工作程序,全年办理各类日常工资审批4515人次。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得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研组的好评;安排部署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意见,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做好市直部门带薪年休假计划备案工作。创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工作规程,实施受理、审核、研究、审批、数据入库“五步走”工作法,全年办理审批到龄退休人员2816人,其中机关418人、事业2398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举办全市2009年度军转干部教育培训班,培训军转干部47人。认真落实军转安置政策,坚持考试考核择优安置办法,接收安置军转干部92人,随调随迁家属子女15人。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模范公务员集体和模范公务员评选】 围绕“服务强市名城,推进创先争优”主题,组织开展全市第二届模范公务员集体和模范公务员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方式进行。全市推荐169个集体和431名个人,确定“模范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20个,“模范公务员”候选人35名、“优秀公务员”候选人35名。创新评选办法,12月16日,抽调有关部门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和专家组成15人评选评审委员会,在现场听取候选人情况介绍、审阅事迹材料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表彰模范公务员集体12个、模范公务员20人、优秀公务员34人。

【劳动关系调整】 整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完善劳动争议办案制度,加强基层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程调解机制,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34件,结案533件,当期结案率99.8%,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企业工资管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620元、500元,调整为760元、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5.2元、4.2元,调整为7.8元、6.5元。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完善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签订率保持在98.5%以上。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实施量化管理。加快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两网化”建设,市直和6个县(市、区)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评选表彰A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80户。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活动,全市检查用人单位6599户,涉及职工51.5万人,为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3417.6万元。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办理咨询服务1.19万件,办结率、回复率、群众满意率均保持100%。

【基础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先急后缓、分批推出”原则,制定出台日常管理、工作运转、责任落实等综合性规章制度30项;修订完善各项业务工作规范42项。建立完善对县(市、区)、局属单位、局机关处科室全覆盖的考核体系,实行月度、季度通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被评为全市创先争优示范单位。开展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制定岗位工作标准323项,整理应用政策法规190条;查找风险点297个,制定防控措施330条,被市纪委确定为示范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被授予“全国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建成开通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形成网上政策宣传、政务公开和为民办事的有效平台;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发放社保卡44万张,占应发总数76%。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在泰安广播电台开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之声》栏目,播发稿件190篇;在泰安广播电视报开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园地》栏目,刊登42期;编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100期、《情况交流》260期。以争先进位、追求卓越为目标,以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不讲借口、争创一流为工作理念,以奉献拼搏、建功立业为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机关文化建设,用文化软力量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陶会林 叶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