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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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泰安海关全面落实海关工作16字方针和队伍建设12字要求,推进“双强关”建设,凝心聚力、勤勉开拓,发挥把关、服务职能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全年共监管进出口货物247万吨、货值9.2亿美元;征收税款6.58亿元,比上年(以下同)增长139%;审核报关单1.37万票,增长53%;监管进出口集装箱2.78万个标箱,通关业务量和入库税款均创历史新高;审批加工贸易备案合同441份,备案值1.17亿美元,增长54.16%;减免税项目备案19份,审批货值2908.86万美元;出具征免税证明167份,减免税款3186.64万元;全年内销征税额992.45万元;稽查作业10起,补税额191万元。泰安海关在保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的同时,被泰安市政府授予“开放型经济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税收征管 把抓好主要纳税企业和进出口的属地报关作为全年税收工作的着力点。一是加强与重点纳税企业的及时联系,密切关注税源变化和企业进出口变动情况,切实掌握税收进度;二是加强税收监测分析,了解企业需求和在通关纳税方面的困难,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以过硬的业务水平和优质服务确保企业通关顺畅,积极涵养税源;三是从加强海关审价、归类、原产地认定等方面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通过风险分析,对涉税额较高、价格风险较大的铁矿砂、木桨、原油开展多方位审价;对铁矿砂及时进行价格调整和滞期费补税,以确保税款应收尽收,全年审价补税宗数8起,审价补税额62.5万元。同时加强与国税、银行等部门的联系配合,确保税款及时入库。
  保税减免税 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保税监管。严格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全年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441份、1.17亿美元,征收税款992.45万元。推动减免税设备属地纳税1214.57万元,属地纳税率99.8%。熟练应用保税业务监控分析系统,定期开展监控分析,半年内有进无出加工贸易合同的比例控制在0.5%以内,全年加工贸易手册执行周期在270天以内。从项目备案到减免税审批,从单证规范填制到引用政策依据审核,经过四级把关,确保全年减免税审批工作准确无误,项目备案准确率和减免税审批准确率达100%,误免税款率为零。全年办理减免税项目备案19份,审批货值2908.86万美元,出具征免税证明167份,减免税款3186.64万元。
  法制企管 强化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主动将海关普法工作融入到地方普法大格局中,先后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8·8全国海关法制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化业务工作与法制工作的融合,组织全体关警员参与2010年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泰安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规范企业管理,做好企业注册信息、报关员注册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规范手续办理,及时更新维护企业档案数据。深化对重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记分差错监控,规范报关员申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进行晋级申报,使企业享受到应有的通关便利。顺利承办2010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理网上报名335人,资格确认226人。
  稽查监管 坚持以风险分析为先导,严密通关监管,有效推动稽查工作的开展。全年,开展稽查作业10起。其中,专项稽查5起;常规稽查5起,补税总额191万元,稽查有效率40%。在稽查过程中,强化部门联系配合,使稽查对象源自监管重点、稽查结果服务现场监管,促进海关监管的前推后移。引导企业守法自律,提高后续监管效能。加强政策解读,结合稽查作业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政策理解、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疑难、不规范问题,通过现场座谈的形式,加强海关监管政策宣传讲解,加强互动规范;通过在稽查中了解到的情况,对限期整改、不规范的财务账项适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增强企业自我规范的意识。强化保税监管,有效防范保税监管风险,全年前期验厂5家,下厂核查28家,实施实货查验139票,近1000个标准箱、7千余吨,查验率6.96%。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了年审。(程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