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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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9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泰安、服务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目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年底,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346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81万件、法律援助案件1166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8.89亿元。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活动,集中解决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市有1445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中253名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为18%。全市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积极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求助电话1.95万个,解答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8626个,接待来访人员3865人次。

【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企业领导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做好法律学习培训,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12月10日,全市“法治泰安、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启动。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泰安、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全市“法制宣传月”活动中,结合富裕文明和谐泰安建设的需要,通过悬挂标语口号、展示宣传图板、播放录音录相、解答法律咨询、组织文艺汇演等形式,宣传各项法规政策,宣传“和谐泰安”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发放法律明白纸19.6万余份,制作宣传图版1326块,组织法制文艺汇演72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全市实际,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并狠抓落实,完善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工作机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村务公开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农村民主化、法治化进程。至年底,全市受到全国、省、市表彰的民主法制示范村2260个。

【基层工作】 ①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6个县(市、区)、86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加大投入,改善调解中心的基本设施和工作条件,66%以上的调解中心达到省司法厅制定的规范化标准。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及中秋、国庆节、春节等敏感、重要时期,在全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实行每周调度、汇总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度制度。注重在新兴行业、非公有制企业、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立调解组织,大力发展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调解组织,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机构,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年内,全市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49万件,调处成功1.45万件。全市率先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②基层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活动,解决群众困难,办理非诉讼案件,协同法院依法调解一批行政、民事案件,法律服务总量明显上升。至年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6076家,代理诉讼事务9398件,办理非诉讼事务7789件,法律援助案件760件,协办公证4200件,代书1.26万份,解答法律咨询4.12万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7989万元。③司法所建设。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矛盾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援助职能,大力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努力提升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先后组织有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基层科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4期,全市86个司法所的105名专职司法助理员、193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均有提高,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均有改善。④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排查摸底,掌握刑事解教人员底数和生活状况,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动员企、事业单位协助参与,安置好现有的刑事解教人员,保证他们的生活来源。

【法律援助】 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为民办实事,借助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的意义和程序,提高群众知晓率。市司法局分别与老龄委、残联、共青团等组织联合下发文件,重点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和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推出“法援绿卡”,让群众一目了然法律援助的性质、作用,方便群众及时联系。年内,成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7个法律援助机构(市级1个、县市区级6个),配备法援工作人员27人,其中执业律师11人。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全年为1969名群众代写法律文书2462份。直接办理援助案件260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分流案件1456件。

【司法鉴定】 组织全市7家司法鉴定机构、121名司法鉴定执业人员深入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年”活动,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场所、仪器、设备和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司法鉴定人的学习、培训、业务开展、投诉处理情况,推动了各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鉴定质量进一步提高。

【律师事务】 根据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结合律师队伍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调度会、组织全市律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省司法厅6月10日组织的全省律师法治理念教育统一考试中,泰安市参考率达99%。全市律师队伍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显著加强,队伍中存在的“散乱差”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到年底,全市有律师事务所40家(国资所1家、合伙所35家、以个人命名所6家),352名执业律师全部进行年检。全市41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律顾问1426家,办理刑事诉讼辩护968件,民事代理162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6件,非诉讼代理2806件,参与接待涉法信访案件55件,涉及信访群众134人;参与企业改制36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0份。

【公证事务】 年底,全市有公证处7家,公证人员68人,其中公证员47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24万件。全市公证机关以贯彻实施新《公证法》为主线,努力提高公证服务能力,维护公证公信力,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在年初开展的全市“公证规范建设年”活动中,坚持建设与治理结合,通过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规章制度、搭建信息平台等多种途径稳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带动公证管理、公证执业和公证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
(张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