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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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强市名城”建设的目标要求,争先进位,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先后荣获全省政府法制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中被评为经济和社会管理类第四名,新泰市、肥城市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先进单位,2人记功表彰。年底,副省长李兆前在审阅全省各市政府向省政府报送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后,对泰安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印发《市政府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泰政发〔2009〕8号),对依法行政任务分8个方面27项具体要求进行分解,对11个牵头部门和15个参与单位明确责任。7月,对涉及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中调度、年底总结,并代市政府起草向省政府、市人大报送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依法行政服务协调工作 集中对1985~2006年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349件,保留181件,废止144件,修改24件,废止比例达41.3%。全面清理规范市级年检(审)事项,对市级33个部门自查上报的66项年检(审)事项进行审核清理,确定保留市级年检(审)事项38项,改为日常监督检查事项25项,取消1项。7月,印发《关于规范和改进市级年检(审)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09〕44号),从严格设立年检(审)事项、全面规范年检(审)行为、积极创新年检(审)方式、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进一步做好年检(审)工作提出要求。严格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规范社团及涉企收费问题,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规范性文件建设 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52件,形成供领导参考的调研论证材料12件。①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与市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泰政发〔2008〕40号)文件进行衔接,在优惠政策方面作了统一。审核、修改《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突出促进区域经济和开发区发展的制度建设,起草制定《关于调整大汶河及其主要支流砂资源收益分配的批复》《关于高新区东区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范围有关问题的批复》等文件。②起草制定《泰安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泰安市残疾人优惠扶持实施办法》等文件。③制定《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关于支持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为配合创建国际旅游名城起草了《泰安市城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泰安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等。④制定《泰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听证办法》《泰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泰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咨询员制度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①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市级61个部门采取内部业务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评选优秀档次单位25个,良好档次单位36个。6月份,印发《泰安市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实施办法》(泰政法办字〔2009〕10号),编制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对全市每个季度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全市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②创新执法监督方式。7月份,会同市优化办对市级14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2008年及2009年上半年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进行评查,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十佳”案卷评选活动。组织3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市级执法部门200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评议。与市优化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首次不罚教育警示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的通知》(泰政法办字〔2009〕18号),对备案的标准、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备案的期限作出规定。③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省政府批准东平湖景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加强督促指导,保证后续工作扎实开展。④在市直20个部门开展“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活动。为民办理实事79项,其中提高行政效率类12项、规范执法行为类33项、开展政务公开类5项、进行法律宣传服务类18项、加强制度建设类11项。
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年内办理各类案件74件,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2件、省政府复议市政府案件11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37件、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4件。在全市行政复议系统开展围绕“七个为民”(认识民需、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释解民惑、排解民忧、调处民纠、维护民权)、实践以人为本活动;对全市200余名乡镇法制员进行培训,重点讲授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信访等知识;与市法院联合举办行政执法、行政诉讼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杨科雄博士就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救济性进行为期4天的授课,400名行政审判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与市法院联合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并于6月下旬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市直有关执法部门参加;结合工作实践,对部分重点领域如理顺市交警支队执法主体资格、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研究。
备案审查工作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年内报送备案文件60件,向省法制办备案审查处报送备案文件12件。①坚持以查促备。印发《关于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集中检查的通知》(泰政法办字〔2009〕14号),将备案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整改等纳入检查范围。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对新泰、肥城市两个备案审查示范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检查。②加强备案知识培训。针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文件制定不规范、规避报备、迟备、漏备、备而不审及审而不严等问题,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及乡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备案审查知识培训。
领导干部学法及法律知识培训
以市政府名义开展集体学法讲座5次(邀请国家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苏志局长作“食品安全法”领导干部学法辅导报告;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孙才森局长作《企业国有资产法》辅导报告;邀请省政府副秘书长、应急办主任张德宽作《突发事件应对法》辅导讲座;邀请省安监局刘金鸿副局长进行授课,对86个市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杨科雄博士作行政法知识讲座);市委中心组将“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列入2009年学习计划,邀请国家行政学院薄贵利教授作了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专题讲座。
法制宣传 编制《政府法制》工作简报,刊登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讲话、法制理论、实务及外地经验,推动了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参与两次政风行风热线活动,通过热线交流给市民释疑解惑,通过介绍政府法制工作宣传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效果。通过市政府政务信息、泰安日报、中国泰山信息网、泰安政府法制网、法制宣传栏等形式,积极报送、发布规范性文件出台、执法监督培训、复议应诉、政府法制工作等方面的法制信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调查研究 承担了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专题调研和法律事务研究论证17项,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调研,农村综合改革调研,闲置土地规划批后调研,城市规划管理调研,泰安高新区落实重点项目优惠政策40号文件调研,加强社团收费管理的调研,关于学习临沂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调研,《社情专报》拉客有关问题的调研,关于对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扩建项目有关政策审查情况的调研,关于泰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市重点项目优惠政策、企业技改项目、工业项目立项审批有关情况的调研,关于对现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调研,落实市政协《关于加强我市大树名木资源管理保护的调研报告》的批示意见的调研,泰安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问题的研究,时代发展线李进春拆迁安置补偿的处理研究,泰安高新区某企业制售假药案处理调研,城中村改造调研,关于“调低行政事业性收费,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55号人大建议的调研。依据法律法规提出了相关建议,提高了政府领导决策的针对性。(张 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