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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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新增设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科,有在职人员30人。全市信访部门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信访部门”为实践载体,确立了建设“学习型、研究型机关”的目标,建立机关学习交流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全面提升机关干部做群众工作、依法按政策办事、组织协调和调查研究能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11月中旬,举办全市信访干部培训班,培训信访干部150余人。1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泰安市维护社会稳定先进个人”。
案件处理 年内,市信访局受理群众上访2146起1.39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9%和下降17.1%,其中集体访401起9729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6%和19.2%。发生到省上访399起1282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1.2%和35.2%,其中到省集体访27起54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58.1%和50.7%。发生进京上访328起817人次,同比略有下降。受理群众来信4320件,同比下降18.5%,其中受理初信3110件,按期结案率100%,结服率92%,重复来信1209件,重信率28%。群众通过“绿色邮政”来信1857件,占来信总量的43%。省长信箱交办来信85件、网上信访交办来信232件、上级交办重要来信76件,按期结案率均达100%。立案督查上级交办信访事项、市领导批示及党政领导公开接访事项97件,按期结案率达100%。市、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办理信访事项168件,全部按期结案,按期上报率100%。
重点工作 紧紧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战略目标,以确保国庆60周年和“十一运”等重要时期的稳定为主线,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①深化大接访活动。市、县、乡三级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规定的范围、次数和程序,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形成以党政领导为主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动手解决问题的良好局面,大量问题吸纳化解在当地当部门。年内,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共7452人次参加公开接访,接待群众来访6064批1.94万人次,群众反映的问题90%以上得到妥善解决。②化解信访积案。把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作为总抓手,先后4次召开市委专题会议,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并设立了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救助基金。年内,中央和省交办泰安市各类信访积案共86件,结案率达100%,结服率达91.7%,是全省率先完成化解任务的市;市本级交办案件396件,结案率达100%,结服率达92.3%。③理顺驻京值班体制。研究制定《泰安市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办法》,整合市公安、信访、法院等部门力量,建立起由市联席办牵头,以市驻京工作组为主体、县(市、区)驻京值班力量为补充的联合驻京值班制度,有效化解处理各类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筑牢“最后一道防线”。④规范信访工作运行机制。设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构,规范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等工作程序、标准和制度,对经三级终结的事项,信访人仍反复无序上访的进行网上终结认定。年内,对结而不服的疑难信访事项通过网络终结认定完成200件,占全省的67%,走在全省前列。加大信访信息化软硬件设施投入,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乡镇一级硬件建设全部到位,岱岳区被纳入全省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有效解决了信访工作中“乱”和“慢”的问题,全市信息化建设多次受到省里通报表扬。⑤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狠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建设,推动建立由乡镇党委分工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确保各类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建立信访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名局班子成员分县(市、区)联系5至6个乡镇,不定期深入乡镇了解上级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案件化解情况、工作探索创新情况,以及制约工作开展的问题等方面,及时总结基层工作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发挥积极作用。⑥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围绕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研究制定《泰安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泰办发〔2009〕29号),实行年度考核表彰,在考核内容上重点突出越级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重信重访及交办信访事项处结率等最能体现信访工作绩效的指标,并适当增加加分因素,科学评比各级各部门年度信访工作实绩,体现考核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李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