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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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76.2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67%。其中,农村老年人57.28万人,城镇老年人18.95万人;60~69岁43.91万人,70~79岁23.93万人,80~89岁7.27万人,90~99岁1.1万人,100岁以上173人。全市各级老龄组织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创新发展老龄事业为主线,突出抓好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基层老龄工作,积极推进各项老龄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老龄事业出现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养老保障 全市各级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以“银龄保障”为重点,注重加强养老保障工作。①扩大城镇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市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93.6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农民68.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完成,参保居民67.8万人,参保率达到97%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92%。全市7.9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②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各县(市、区)修订完善赡养老年人协议书内容,将子女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一项硬性规定纳入协议内容,全市签书率达到95%以上。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3.6万名生活困难老人被纳入城乡低保,其中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年1000元以上。④开展“银龄特困救助”活动。救助困难老人3.2万人次。老人节和新年春节期间,各级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老年人6.68万名,发放慰问金724.9万元。肥城市政府拨出专款10万元,对全市300多位95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走访。⑤开展“银龄优惠”工作。从2009年起,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实行财政发放养老补贴制度。全市773个村居给8.92万名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⑥实施银龄安康工作。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老龄办)与中国人寿泰安分公司合作,为老年人开设“意外伤害组合险”。全市已有9.1万老年人投保,承保金额132.8万元,赔付额57.1万元,赔付比例达42.98%,帮助许多老年人渡过难关。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银龄维权”工作,市老龄办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市、县、乡、村四级设立维权协调组织909个、老年法律援助站66个。全年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1626人次;司法救助老年人68人,减免诉讼费3.51万元;法律援助老年人89人,减免律师费2.46万元。加大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审判和涉老纠纷调处的力度,各级法院共审理涉老案件63件,结案率100%。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未发生一起回访事件。全市免费发放老年人优待证1200多份,农村老年人的社会经济负担普遍按规定免除,全市97个公园、旅游景点、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全市36条公交线路对老年人实行优待。所有百岁老人全部给予长寿补贴金每月200元。
老龄宣传教育 各级老龄组织利用各种媒体,普及老年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和扩大老龄工作宣传。市老龄办与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和密度,及时播放刊登相关稿件。参加省老龄办举办的“感动齐鲁敬老楷模”、第五届“山东省十大孝星”的评选,肥城市湖屯镇曹庄村党支部书记李恒民入选。开展第三届“泰安市十佳孝星”评选活动。参与山东省首届中老年才艺大赛,获得一等奖4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1名和优秀组织奖。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山东瑞和杯”泰安市中老年人歌舞大赛,历时3个月,1500人参赛,20个歌舞节目分别获得金、银、铜奖,发放奖金6.5万元。在第十一届全运会泰安站火炬传递活动中,组织了由2000名老年人组成的腰鼓队进行精彩表演。各县(市、区)、新矿、肥矿集团利于“七一”、“九九”老人节等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敬老宣传日”活动,举办老年书画展、歌舞大赛、文艺汇演等系列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同时,抓好户外老龄宣传阵地建设,在城市和基层的公共场所设置一大批固定性老龄宣传画和标牌。加大《山东老年》的征订发行力度,征订数达3957份,连续11年列全省第一。市老龄办举办基层老龄干部培训班,开通老龄工作网站,印发《老龄系统宣传报道工作评比奖励实施办法》,加大老龄宣传报道的力度。
基层老龄工作建设 市老龄办开展基层老龄工作百分制考核;泰山区制定全区基层老龄工作八大标准;岱岳区开展基层老龄工作争先进位“递进培养工程”;新泰市强化基层老龄工作组织网络规范化建设;肥城市组织实施“银龄之家”建设工程,村级老年活动基地达到327处;宁阳县实施“三级联建”工程,拨专款6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奖励扶持行政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东平县以建设村级老年活动阵地为抓手,全面开展基层老龄工作;新汶矿业集团加强 “平安站点”创建工作,营造离退休系统稳定和谐氛围;肥城矿业集团坚持抓载体,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级积极努力,不断提高基层老龄工作水平,促进基层老龄工作有效开展。

【实施银龄安康工程】 针对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容易遭遇意外伤害的状况,1月6日,市老龄办正式启动“银龄安康工程”,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只需缴纳10元便可以享受最高8000元的赔付。老年人意外组合保险的具体内容是:年龄在60至80周岁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均可参加,年满50岁(含)至59岁(含)的人员也可以投保,保险期为1年。每份组合保险每年交保费10元,每人最多可以投保5份。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员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包括在公园等公共场所、老年公寓、外出旅游(限国内)、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户内日常生活中的磕碰、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伤害,均可以按照条款的相关规定获得赔偿,其中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每份组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8000元,其中伤残和死亡6000元、医疗费2000元。
自开展“银龄安康工程”后,市老龄办结合实际,与中国人寿泰安分公司合作,突出“政府主导、集体赠送、子女投保”三个重点,发挥“推动、引领、主力”三大作用,取得明显成效。至年底,全市共收取保费132.83万元,为9.56万名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占应投保老年人数的14.8%,超额完成省里确定的目标任务。其中,泰山区投保比例32.4%,肥城市投保比例23.7%,岱岳区投保比例18.8%,新泰市投保比例14.2%。年内全市有277名被投保老年人受到人身意外伤害,已受理赔付175起,正在调查理赔的10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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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巢老人情况分析
一、农村空巢老人现状
①数量大。年末,全市农村共有老年人54.08万,其中空巢老人18.34万人,占33.91%。从性别组成来看,女性9.65万人、男性8.69万人;从年龄构成来看,60~69岁12.47万人,70~79岁4.59万人,80岁以上1.28万人;从家庭现状看,有子女的老年人有14.89万人,占81.2%,是空巢老人中的主体。②生活与医疗。全市符合条件的1.34万名孤寡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行列,包括空巢老年人在内的全市3.03万名农村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的老年人发放计划生育养老补贴,对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改善部分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农村空巢老人的基本医疗能够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各级财政还对农村参合人员给予适当补贴。一些地方根据经济状况,适当提高老年人的补贴和报销标准,缓解了老年人医疗费用高昂的压力。但由于农村空巢老年人只能依靠家庭养老,子女赡养能力有限的只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质量还比较低。③健康状况。空巢老人中,身体状况较好的6.79万人,占37%;身体状况一般的7.34万人,占40%;身体状况差的3.48万人,占19%;卧床多病行动不便的有0.73万人,占4%。其中,70%以上患有多种老年疾病。④生活照料。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健康状况下降,空巢老人对生活照料的需求也越来越突出。除少数空巢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外,多数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都需要依靠邻里、亲戚、村居及志愿者的帮助。这部分老人的数量虽然不多,但他们生活的特殊性和相对滞后的社会服务业现状,仍需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多的关爱。⑤精神慰藉。农村空巢老人家庭中,老年人年龄大,文化程度低,且子女长期不在身边,与老人之间缺乏代际沟通和亲情交流,精神上缺乏慰藉,文化生活匮乏。大部分村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建立老年活动室、活动中心,无法为老年人提供娱乐场所。部分村有老年活动室,但活动器材少、环境差,无法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空巢老人大多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寥生活,大多是“蹲墙根、找树荫、聊聊天、看电视”。
二、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的社会成因
①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群体结构发生变化的结果。一方面是保持多年的较低生育率,老年人的子女较少;另一方面是经济的快速增长,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口寿命延长,老龄化加剧。②生活贫困与社会竞争加剧的结果。老年人的子女外出工作,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农村,大部分家庭的中青年全部外出打工,出现了空巢老人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在家留守的老人不但要承担着全部的家庭生活重担,有些还要抚养孙子孙女,负担沉重。③老年人与子女存在代沟造成空巢。农村成家后的子女多因代际关系,与老人分家另过,吃住不在一起。有些距离老人比较近的,空闲时可以适当地照顾一下,然而有的相距很远,基本上处于与老人隔绝的状态,根本无法照顾老人。④居住拥挤、子女再就业迫使老人空巢。有的还一家三代人拥挤在一起,为了改善老人居住环境,让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轻松愉快,子女们为了自己的事业、家庭和未来,纷纷外出再就业,离开父母造成老人空巢。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①现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与农村老龄化现状脱节。许多空巢老人失去经济来源,却不符合供养条件。尤其是农村传统观念和法律规定的分离,如有女无子户在女儿出嫁后农村习俗没有女儿供养的义务,但老人却不符合“五保”供养的条件。②政府老龄工作部门职能、权限、责任、权利仍需进一步明确。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虽多但职责不明,老龄办作为老年工作的协调部门责任明确,但实施社会救助的自主能力和权限薄弱。③社会供养渠道不畅。尽管党和政府非常重视老龄工作,不断出台和完善做好老龄工作、维护老人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但对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年人保障事业,仍缺乏有吸引力的鼓励政策和措施。④农村基层组织缺乏监督子女赡养老人的抓手。改革开放后,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手段逐渐弱化,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教育、约束的力度削弱。
四、做好农村空巢老人工作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①把老龄工作纳入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以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把发展老龄事业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老龄事业,营造老年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②加强“孝道”文化宣传。开展评先树优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事迹,表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依法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提高全社会敬老、养老的意识。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老年人养老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机制,适当提高“五保”户供养标准,保证分散供养孤寡老人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对部分空巢老人实行特殊救助。适当增加低保对象中困难高龄空巢老人补助金,实行特殊救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建立高龄特困老年人专项救助基金,解决空巢老人生活、疾病等特殊困难。④做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督促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扩大签订协议书的覆盖面。要经常对履行协议的情况跟踪调研,推进家庭赡养工作的进一步落实。要坚决维护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对个别拒绝、逃避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依法进行追究查处。⑤构建老年人医疗保障体系。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解决空巢老人就医困难的具体措施,适当提高空巢老人的医药费报销比例,减少经济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家庭病床,在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老年人优先窗口。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老年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基金会对无力支付医疗费和支付困难的空巢老人给予帮助。⑥做好空巢老人生活照料工作。要突出对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空巢老人给予特殊关爱的宣传,提高人们老龄意识、养老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建立完善互助帮扶制度,采取邻里互助、一帮一、志愿者包户活动、成立专门为老服务队伍等多种形式,照顾好空巢老人生活。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根据当地空巢老人实际情况,不断开拓创新敬老互助内容,逐步探索形成关爱空巢老人帮扶长效机制。⑦抓好“回引工程”,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兴办公益事业,支持发展老龄事业,解决空巢老人的实际困难,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让城乡老年人过上真正幸福的晚年生活。

【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年活动】 年内,印发《泰安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市老龄办与11个市直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市老龄办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年活动的通知》等,将2009年确定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年”,并拨专款10万元,扶持2家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其规范化运营。各县(市、区)也通过不同形式,制定一系列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逐步形成以村居、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市级养老服务机构为主体,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到年底,全市已建和在建养老服务机构107家,床位数达1.5万张。其中,市级养老服务机构3家、床位500张,县级养老服务机构4家、床位2000张,乡镇(街道办事处)敬老院86家、床位1.1万张,村居养老服务机构12家、床位2000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2家、床位200张。同时,各地积极探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其中泰山区建立了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载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机制,通过定点、上门等服务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该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8个,重点突出“人性化管理、特色化服务”,为社区“高龄独居”和“空巢老人”提供日托照料、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家政服务、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精神慰籍等贴心服务。(韩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