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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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和谐泰安”的总目标,以奥运安全保卫工作为主线,以“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建设为依托,继续以打造“新春平安行动”“治安环境优化活动”“心理防范工程”“金盾春风工程”四大品牌为载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各项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确保全市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圆满完成各级“两会”、重要节假日、大型文体活动及警卫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加强公安行政执法,坚持严打整治不放松。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3.87万起,同比上升63.38%,查处违法人员1.93万人,治安拘留7963人,百名民警查处治安案件数1012起。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05起,同比上升1.32%;抓获犯罪嫌疑人4089名,刑事拘留3803名、逮捕1710名、劳教(少改)354名;摧毁犯罪团伙288个、抓获成员1121名;全市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1.6%。公安部对泰安市治安案件办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省公安厅在泰安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规范办理治安案件现场会推广泰安经验。
年内,市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连续三届被评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规范办理治安案件综合考评连续两年全省第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暨外国人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消防支队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并被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消防支队赴川抗震救灾救援队被全国总工会授予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岱岳区分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建设先进集体。全市公安系统有94个(次)集体和254个(次)个人受到泰安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以上表彰,1个集体和3名个人荣立一等功,18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先进个人。

【奥运火炬在泰安传递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安全保卫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把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作为2008年公安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对暴力恐怖犯罪的防范力度,强化力量部署、精心指挥协调、注重情报收集和风险评估,全力打好“奥运火炬在泰安传递”“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泰山国际登山节”四大安全保卫攻坚战,确保了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全市社会和治安大局稳定,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有影响的案(事)件。
①立足于“严之又严”,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由市长助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挂帅的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6个工作小组,由市局各党委委员分工负责,抓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县市公安局、各直属分局、局直各单位也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各个关口紧密衔接、整体推进。围绕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安保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出《泰安市奥运安保总体工作方案》,以市委文件下发,并逐一细化为19个分方案,强力推进工作开展。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泰安实际,陆续组织开展了奥运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攻坚战,同时根据任务变化,阶段性开展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清理整顿、打盗抢追逃犯、治爆缉枪、治安集中清查等多次专项行动,有力地推进了工作的开展。由市局纪委、督察牵头,认真开展奥运安保现场督察行动,共组织现场督察180余次,现场督察单位850余个,督察民警3000余人次,发现和纠正其它问题200余件,有力地促进了奥运安保工作的开展。②立足于“细之又细”,突出工作重点,把握重点环节,着力抓好管理控制。在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非常时期,市公安局围绕可能影响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重点人、重点物、重点事、重点部位,逐一排查梳理,确保不让一件爆炸危险物品、一名不放心人员从泰安市流入北京或其他奥运协办城市。细查严控“重点人员”。认真做好背景审查工作,共完成上级数据审查264批次,审查奥运火炬传递泰安站现场观礼群众5.4万人,工作人员1121人,审查出有问题人员25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对重点信访人员的控制,全面排查出矛盾纠纷397起,努力调处化解214起,对排查出的328名各类重点人员,全部明确稳控责任人,24小时看死盯牢。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专项行动,全市清理登记流动人员2.94万人,清理出租房屋9311间,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6890份,摸排重点人口8375人,获取违法犯罪线索271条,破获刑事治安案件39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5人。细查严控重点物品。严格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重点物品管理,共检查从业人员5700人,查处涉爆涉枪案件33起,违法犯罪人员68人,查没收缴炸药7154.4公斤、雷管6.95万枚、导火索7.96万米,收缴各类枪支245支、子弹1.11万发,管制刀具159把,烟花爆竹2600余箱。加强剧毒危险化学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共收缴销毁氰化物269.62公斤,办理易制毒违法案件25起,缴获非法购买、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8吨。加强党政机关、供电、供气、供油、金融等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对党政首脑机关和涉及国计民生的供水、供电、通讯枢纽等2147处重要部位,不间断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隐患368处。③立足“实之又实”,多措并举,严密管控,确保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加强情报信息控制工作。共编发《奥运安保》简报100余期,及时搜集各类信息6441条,其中涉奥情报信息282条,重大事件预警率达到100%;编发《线索与情况通报》《反恐怖情报工作专报》43期,较好地发挥了作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态,发现处置网上各类有害信息5467条;关闭有害网站102个;搜集、汇总、上报互联网情报研判信息316篇(条),其中省厅采用50篇,公安部采用22篇,上报省厅、市委《公安610情报》252期,省厅采用34期,市委采用27期;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强化管理抓防范。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各地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将警力重点投放在案件高发或多发的时间和空间,提高了街面“见警率”和与违法犯罪人员的“碰撞率”,努力压缩违法犯罪空间。深入推行“区域治安联防”“平安互助网”“打架成本帐”“平安协会”等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联防队、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组织的作用,加强自巡自防,收到良好效果。交警部门大部分的警力全部投入路面,共上路执勤6.1万人次,检查车辆5.53万辆、人员54.87万名,查纠各类违章行为12.27万次,大大降低了事故发生率。认真组织开展“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灭火救援、消防宣传三个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围剿”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和“迎奥运、大监督、大整改”活动,检查重点单位2947个(次),发现火灾隐患9256处,责令当场改正8421处。加强重点监控,督促1707个要害部位全部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了消防安全。
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专门通令嘉奖,并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1个集体和2名同志受公安部表彰。特别是7月22日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泰安市隆重传递安全保卫中,120名火炬手从泰安市体育中心至泰山脚下天地广场依次传递,并进行登泰山展示活动,奥运火炬传递路线全程6公里、历时110分钟,转场路线65公里,传递沿线及各活动现场共40余万群众亲历、观看了圣火传递及展示盛况。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火炬接力安保工作“五个确保”的目标,全力以赴,精心组织部署,科学周密安排,确保奥运圣火在泰安市安全、顺利、准时传递,实现中央领导提出的“秩序与氛围统一”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确保安全顺畅,力求最佳效果”的要求,得到北京奥组委、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救助援建工作】
(参见《特载》)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①大要案侦破工作。及时打掉一批涉案数额大、人数多、流窜区域广、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先后成功侦破金龙特大持仿真手枪抢劫犯罪团伙、持仿真手枪抢劫山东科技大学笔记本电脑特大系列案、泰山区“12.16”特大持仿真手枪抢劫金店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全年共破获现行命案60起,侦破率达96.7%;侦破命案积案11起。继续深化打黑除恶斗争,对各类黑恶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全市共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8个,破获案件132起(其中部督案件、省督案件各1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79人。②追逃和深挖犯罪工作。年内,全市共抓获网上逃犯1279名,同比增长138%,其中抓获外省逃犯360名,抓获外市逃犯201人,同比分别上升152.5%和94.5%。全市监管场所深入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年内共深挖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263条,破获各类案件68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3名。③缉毒禁毒工作。全年共破获涉毒违法犯罪案件177起,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87名,缴获毒品(折合海洛因)164.8克。以宣传《禁毒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大群众识毒、拒毒能力进一步提高。④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侵犯奥运知识产权、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银行卡违法犯罪和“打击传销、创建和谐家园”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力维护了全市经济领域的安全。全市共立经济犯罪案件362起,涉案金额6.5亿元,破案3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2名,追缴赃款及赃物折款价值12738.6万元,破案数、抓获数同比分别上升52.3%、7.1%。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按照“突出心防、落实人防、巩固物防、提升技防”的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心防为灵魂,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工作新机制,驾驭、控制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把“心防”宣传作为“平安建设宣传年”的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心防工程”建设图片巡回展出;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深入社区、家庭、校园、企业、农村,向广大群众及时宣传、通报各类警情,披露侵害信息,揭露违法犯罪手段,传授防范对策,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以巡特警、交警、派出所和武警为依托的城乡社会面巡逻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对城区街面、交通干线、重要部位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巡逻控制,快速处置各类警情。市公安局购置200辆自行车组建巡特警自行车巡逻队,开展城区治安巡逻和便民服务。全市212个治安堵截点、查报站、警务工作站全部启动,实行24小时巡防巡查,形成严防严控严查的强大阵势,年内共检查车辆21.24万辆次,发现排除隐患9136起。投资2700万元的泰城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完成,派出所四级监控室建设全面铺开,104国道全程监控系统建设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至年末,全市共安装监控探头1.5万余个,纳入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监控探头数量达到7000余个,在监控治安动态、侦查破案、指挥调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542个党政机关、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保卫组织,配齐配强保卫人员,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保卫措施。全市企事业单位共建立保卫处(科)1263个,护卫队129个,拥有保卫干部1.07万人,护卫队员4119人。

【治安行政管理】 年内,全市公安系统加大对危险物品、流动人口及重点场所的管控力度,社会治安进一步加强。全市共检查涉枪涉爆从业单位292家、从业人员2376人,调整岗位11人,排查整改安全隐患90余处,排查非法矿点31家,查处涉枪涉爆涉危案件664起。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小旅馆管理,共清理登记流动人员2.94万人,出租房屋2.57万间,从中破获各类案件93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4人。全市共检查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2120处,排除安全隐患762处,查破案件407起507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联网1134家,覆盖率达到94.5%,通过该系统破获各类案件141起,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和上网逃犯23名。加大对娱乐场所黄赌毒问题的整治力度,全市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09起,赌博案件255起。以“网吧”为重点,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力度,在全市重点网站论坛设置报警岗亭360个、虚拟警察60处,开展24小时网上巡查,接受处置网络报警277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及网络违规行为66起。

【道路交通管理】 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和实施畅通工程为载体,积极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年内,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2万起,行政处罚38.31万起;排查整改2处省级、5处市级和5处县级危险路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3起,死亡279人,伤648人,直接财产损失238.65万元,四项指数分别同比下降20.88%、10.58%、18.59%、28.76%。进一步规范车辆、驾驶员管理和服务,全市新注册登记汽车2.78万辆、五小车辆注册3.67万辆,同比分别上升9.6%、59.7%;办理汽车类驾驶人初次申领证4.21万个,五小车类驾驶证1.94万个;检审汽车11.78万辆,同比上升33.3%。

【基层基础工作】 年内,全市公安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四个县市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全部控制在11个以内,执法勤务机构、派出所和监所警力数占总警力的92.51%,派出所警力数占总警力的45.64%,其中城乡社区警务室警力数占派出所警力数的79.94%,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厅规定标准。基层基础工作日趋规范,全市有3个一级、8个二级和6个三级派出所通过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考核命名,全市二级以上派出所比例达到46%、三级以上派出所比例达到97%;全市538个社区(驻村)警务室建设完成,有481个警务室达到省公安厅“十有”标准。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全部按照标准落实到位,筹集单警装备资金568万元,2840名一线民警全部配发到位。市公安局向基层投入建设资金680余万元,各级政府用于“三基”工程建设的专项经费累计达5000余万元。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强警水平显著提高。基层所队公安四级网覆盖率、基层一线百名民警计算机拥有率均达到100%,全市上网微机注册率达到99.9%,民警数字身份证书持有率达到100%。依托公安“一机两用”监控系统成功破获一起公安入网设备被盗案,这是全国第一例利用监控系统成功破获的案件,受到省厅通报表彰。年内,泰安市荣获“全省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称号,泰山区、新泰市荣获“全省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称号;全年有两项科研成果获省公安厅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获三等奖。

【公安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共撤销副县级单位1个、新设立副县级单位1个、升格为副县级单位1个,撤销正科级单位19个、新设正科级单位23个,调整规范名称的单位29个;全市共有295名同志走上科级领导和非领导岗位,对500名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其中新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70人、副科级领导职务140人、正科级侦察员40人、副科级侦察员45人。制订《干部队伍动态管理意见》《关于规范股级机构设置和股级干部管理的指导意见》。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完成人民警察社会公开招录工作,新招录人民警察82名,接收转业干部45名。严格落实“三个必训”(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制度,市公安局共举办各类训练班23期、培训民警2300余人次,组织民警参加省、市培训109人次,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大型专题学习讲座30余次。全市公安机关共在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500余篇,其中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800余篇;市公安局公安信息网站核发各类信息1.18万条,上报省公安厅公安信息网1.06万条,采用989条,上传数和采用数均列全省第一。开展争创“无违纪所队”活动,强化廉政教育,共组织开展廉政党课15次,参加民警3400余人次。加强执法质量监督考核,全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未发生国家赔偿案件。加大内外部监督力度,制定实施市公安局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聘任新一届特邀监督员62名。坚持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开展“创建零信访所队”活动,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来访259起、来信335件,来访量同比下降57%。(王海涛 张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