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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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一府两院”提交的议题18件,各项工作报告、汇报和专题报告24项,作出决议、决定20项,形成审议意见书16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及协助省人大立法调研43次,督促“一府两院”办理各类审议意见118多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步伐做出了积极努力。
法律监督 ①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市委决定的城市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常委会会议将其列入重要议程;对市政府提出的议案进行充分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为落实中央“快、重、准、实”的要求,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市人大常委会在第一时间专门增加了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向国家有关银行争取国家扩大内需配套项目贷款资金的报告,并及时作出决议。②搞好对重点经济工作的视察调研。7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汇报,并进行认真审议。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国家金融、财税政策的调整变化对全市经济运行的影响,抢抓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及时采取措施,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争取了主动。对招商引资工作,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了专项视察,针对项目审批手续多、时间长,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仍需提高等问题,提出了4条建议,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决议,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③高度关注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的发展。组织部分成员对全市文化资源、旅游资源及利用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就如何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形成主导产业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常委会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镇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④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市委决定对泰城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确定由市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担任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组长。经过四个多月的整治,拆除3800余处严重影响观瞻的违法违章和破旧建筑物,清运4万多方积存的建筑和生活垃圾,打通部分“断头路”,全面整顿清理户外广告和橱窗广告,使泰城的面貌和秩序有显著变化,人民的生活环境有明显提升。年内,泰安市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工作监督 ①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提出要求。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常委会组织收听收看监督法辅导讲座,并召开全市贯彻监督法座谈会,对监督法在泰安市的深入贯彻实施起到推动作用。开展法律监督,先后对专利法、煤炭法、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承包法、气象法实施情况进行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抓住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40条,并加大督办力度,促进上述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实施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专门发文办理。关注群众的医疗保障和少数民族工作,分别听取审议了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和全市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③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在全市普遍组建了人大代表小组,并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现场会,按照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活动计划、有活动档案的要求,对代表小组提出了要求。完善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代表议案及建议的办理规定等制度和办法,使代表活动经常化,代表意见的办理制度化,办理结果答复规范化。4月份,举办了为期4天的新任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召集人培训班,有235名代表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常委会除采取召开转办会议,明确办理时限、要求和责任外,还实行重点督办、有关委室协助催办、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持证视察跟踪督办等多项措施,保证议案和建议的落实。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2008年1月3-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市长李洪峰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泰安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兰作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晓峰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各项有关决议。会议批准泰安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8年市级预算。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收到代表提出议案22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管理的议案》《关于加快我市社区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的议案》作为议案处理,其余作建议办理。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 2月18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草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了《泰安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通过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 4月18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关于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泰安市与博茨瓦纳共和国弗朗西斯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关于全市重点经济项目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通过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与博茨瓦纳共和国弗朗西斯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 6月19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关于泰安市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泰安市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城镇建设情况的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农发行胜利水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贷款条件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农发行天平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贷款条件的报告》;会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泰安市2007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城镇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胜利水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和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平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和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和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旅游环境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通过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泰安市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07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胜利水库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利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泰安市分行贷款及相关贷款条件的决定》《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平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利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泰安市分行贷款及相关贷款条件的决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 8月15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市《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补选杨鲁豫同志为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市商业银行泰安高新区建设项目贷款条件的报告》《关于确认许可市公安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刘继善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关于对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补选杨鲁豫为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人民政府为泰安高新区建设项目承诺贷款条件的决定》《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市公安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刘继善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 10月17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王峰“泰安市功勋市民”称号的议案>的报告》《关于提请免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赵德健请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辞呈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德健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市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对全市城镇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和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王峰“泰安市功勋市民”称号的决定》;表决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 11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向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争取国家扩大内需配套项目贷款资金的报告》《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会议印发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艾洼民俗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13个项目建设贷款有关问题的议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有关项目建设贷款的共13个决定(草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草案)、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黑白对照稿)、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的决定(草案)、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守则(黑白对照稿)、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运会泰安赛区筹备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有关建设项目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的决定、《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的决定》。

【人事任免】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干部55名,接受辞职1人。
2月18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免去史效让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决定任命孙运飞为泰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单建军为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光锋为泰安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桑新华为泰安市教育局局长,郭向军为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郑岐浩为泰安市公安局局长,杨淑东为泰安市监察局局长,崔义明为泰安市民政局局长,张政英为泰安市司法局局长,任先德为泰安市财政局局长,张书盈为泰安市人事局局长,张甲军为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玉为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邢长彦为泰安市交通局局长,和玺章为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赵明华为泰安市农业局局长,于文龙为泰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胡立东为泰安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艾宪准为泰安市卫生局局长,管相贵为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马纯勇为泰安市审计局局长,张韧为泰安市统计局局长,艾庆森为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牛玉忠为泰安市规划局局长,李际山为泰安市建设局局长,苏有森为泰安市体育局局长,宗德峰为泰安市林业局局长,卢成义为泰安市粮食局局长,程明为泰安市旅游局局长,白建新为泰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刘连功为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学保为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张建同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刘学刚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刘学刚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姚红秋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4月18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任命刘学刚、杨希沧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杨振国、肖静、张晓颖、马富强、孙世民、张振龙、殷娟、马丽、王静、张军建、张伟方、刘晓枫、戴晓宁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郭智群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晓颖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马富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0月17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德健辞去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苏元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马波、张涛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张旭宏、张春丽、李海霞、张晶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胡云峰、刘殿贵、赵传文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人大信访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把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稳定民心的重要方面来抓,健全信访办理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接访、转办、催办、视察办理结果,使一些信访案件得到较好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74件(次),接待来访群众1062人(次)。(辛振华)

泰安市人民政府
【重要决策、决定】 1月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河道管理办法》。共7章43条,分别从河道规划与整治、河道维护、河道资源管理、河道防汛、河道监督管理等方面就河道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月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共18条,就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保护职责、违禁行为、处罚条款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月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艾滋病防治实施办法》。共5章39条,分别从宣传教育、预防和控制、治疗与救助、监督检查等方面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月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共20条,就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范围、遵循的原则、相关部门职责、资金来源、优惠减免政策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月2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别从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对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月2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收归矿产开采管理权限、严格矿山企业开办标准、禁止超层越界开采、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措施,整合矿产资源,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月28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等措施,力争到2010年,建立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建立起基本完善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立起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民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
3月2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通过构建育人工作机制、规范办学行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力争到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运行机制;到2018年,形成机制完善、特色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素质教育体系与制度环境。
4月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优质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科学选址、落实区域,整合资源、多方联合,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以点带面、注重长效”的原则,按照十亩核心攻关、万亩辐射带动的模式,通过积极开展科技培训、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力争到2010年分别在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各建立一个万亩连片高产示范区、十亩高产攻关田;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00万亩以上,单产达到480公斤以上,正常年景粮食总产实现58亿斤以上,粮食优质率达到90%。
4月7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源项目投资管理的通知》。分别从严格执行电源项目投资建设核准制、严格电源项目建设程序、受理电源项目建设的相关条件三个方面就加强电源项目投资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月2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共5章29条,就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4月2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健全畜牧兽医工作机构、提高畜牧兽医工作能力、建立完善畜牧兽医工作保障机制等措施,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体系;建立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提高畜牧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月1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共4章21条,就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5月2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等措施,搭建为农服务的“一个网络,两个平台”。
5月20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共26条,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6月10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政府、社会、家庭责任相结合,分类施救”的原则,通过加强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救助设施等措施,努力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6月2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分别从优惠范围、优惠内容、批准程序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就重点项目建设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6月2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共14条,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7月1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建设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要求从加强社团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分开、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做好培育扶持工作、加强监督指导等方面,加强社会团体建设,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
7月2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12章83条,分别从组成人员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对政府工作应遵循的规则作出明确规定。
8月6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办法》。共4章22条,分别从监测网络、监测信息、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8月1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通过健全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专项资金和风险补偿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扶持政策、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互利合作等措施,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8月1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农村自来水工程供水管理办法》。共5章28条,分别从工程建设、供水运营、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农村自来水工程供水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8月1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抓好旅游规划和项目建设、加大对旅游企业的扶持力度、优化旅游环境等措施,推进泰安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8月22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政策等措施,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力争到2008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40%以上;到2010年,全市建立起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经济便捷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8月2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共5章21条,分别从报送备案、备案审查、监督管理等方面就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9月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就加强房地产市场规范化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0月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强化责任、完善政策体系、实施动态管理、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就业管理等措施,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
10月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共5章23条,分别从基金征收、基金使用、基金管理等方面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0月1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共7章31条,分别从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廉租住房申请与核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就城镇廉租住房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1月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地租征收管理办法》。共14条,分别就缴纳地租范围、标准、责任部门、处罚措施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1月1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就节油节电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1月1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共5章30条,分别从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督办、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1月20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信息化促进实施办法》。共7章39条,分别从信息化规划和产业促进、信息工程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就信息化促进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1月20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共7章46条,分别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计划和方式、组织实施、采购合同与资金支付、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政府采购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1月2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森林防火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共4章22条,就森林防火管理责任追究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1月28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的意见》。要求通过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大和优化技术改造投入,培育和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培育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和节能减排水平等措施,力争到2012年,全市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市固定投资比重达到40%以上;主要工业企业装备居国内先进水平的比重达到70%,其中居国际先进水平的达到32%;制造业在规模以上工业中的比重达到90%,其中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3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特色产业集群达到18个,总营业收入1000亿元;中国名牌达到10个,山东名牌达到100个,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件,省著名商标100件;节能减排在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的基础上取得新进展。
12月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分别从遵循原则、实施范围、管理方式、基金筹集使用与管理、就诊与补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等方面,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2月9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共18条,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应当落实的消防安全责任。
12月1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地方储备油管理办法》。共6章27条,分别从收购、储存、动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全市食用油储备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2月18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共4章14条,分别从生产经营单位职责、政府及部门监管职责等方面就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张仁新 苏 岳)

【政府调研】 年内,市政府调研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政务活动,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市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等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汇报、致辞、署名文章160多份,有效文字量100余万字。组织开展或参与全市提升产业经济素质、文化产业发展、大项目建设、土地流转改革、旅游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等综合调研或专题调研十余次,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性文章10万余字,多数调研成果得到领导肯定,进入领导决策或被领导讲话、政府文件采用,其中《泰安市大项目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分别荣获2007年度山东省决策咨询优秀成果二等奖和2008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调度、编发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通报12期,完成《中国城市年鉴》《市长参考》等刊物的联络和文稿编撰供稿工作。 (耿洪义)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2008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2件,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2件、建议43件,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194件,均按规定的时限要求高质量地办理完毕,按期办结率为100%,面复率92%,满意率为99%。 (连军波)

【信息工作】 全年编发《政务信息快报》249期,计800余条;编发大范围信息120期,计2000余条;《信息专报》46期;《信息参阅》16期;上报省政府信息1365条。泰安市连续5年被国务院办公厅确定为信息工作直报市。“三鹿婴幼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与有关部门、单位合作,开辟《泰安市婴幼儿问题奶粉事件处置工作信息专报》,共编发专报信息8期。在泰安电视台《泰安新闻》中新开辟《政务信息快报》栏目。(唐衍刚 刘传红)

【电子政务】 2008年,对市政大楼多媒体会议中心和市人大会议室进行改造。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购置“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软件,为全市72个政府部门和32个公共事业单位搭建了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规划计划、财政公开”等24个栏目,共发布信息15000多条,存储各类资料12GB。年末,市政府门户网站被山东省信息化办公室评为“山东省优秀政府网站”。 (宋西军)

【“12345”便民服务电话】 2008年,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受理中心将8位市长、副市长的“电子信箱”整合为一个信箱,在“12345民生直通车网站”增设“回音壁”栏目,开设网上论坛。年内,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受理中心通过“12345”公开电话、“市长电子信箱”和“12345民生直通车网站信箱”三条渠道,共受理群众来电和电子信件7.2万件。其中,有效来电和网络信件1.5万件,网络单位办理4000件。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受理中心直接答复的咨询、建议类事项1万余件,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1.2万个实际问题得到解决,综合满意率达99%以上。年末,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受理中心分别被团省委、市妇联授予“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董 光)

【行政审批服务】 年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目标,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协调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平台。全年共组织各窗口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24.99万件,比上年增长12%;组织各类收入8.01亿元,增长21%,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6亿元,增长52%。年内,中心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服务标准化建设 ①建立质量标准。明确事项办理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实现进厅事项网络在线办理。明确部门对窗口的授权内容和标准,明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规费征收标准、减免程序及标准,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②严格管理标准。从人员管理、信息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标准化设计,建立学习培训、考勤管理、值勤巡查、受理群众投诉等标准,并对各项管理行为进行标准确定,增加了中心管理的科学性和使用性。③明确工作标准。对窗口人员和窗口负责人明确资质要求及岗位标准,对中心机关人员从领导、科室到一般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设置、具体职责、工作范围和绩效目标,实现“有岗位就有标准,人人按标准履职”的管理模式。
网络审批平台建设 升级有关设备,提高外网登陆速度,对外网页面进行调整,使网络查询、下载、申报等栏目更加醒目,方便操作。在内网增加“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学教活动和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等专题栏目,实现网站内容与中心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工作开展。对业务分析类栏目进行修改,增强网络实用性,进一步理顺月度红旗窗口、季度规范化窗口、“共产党员先锋岗”的评比与办件量、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分值的内在逻辑关系,使数据分析更加详实准确,进一步提高了网络整体运用能力。
业务协调监督 ①增加进厅项目。本着“方便企业、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新增由自来水、港华燃气、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组成的水气热综合窗口,增加了市公安局等3个部门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等9项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②强化并联审批管理。借助网络审批平台,通过技术手段改事项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将18个方面、102项适合并联审批的许可事项纳入并联审批办理流程,整体承诺时限比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压缩了70%,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③突出建设项目和企业注册协调服务。完善项目审批手册,调整审批和收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年内,共办结基本建设项目94个,建筑面积110.41万平方米;办结内资企业注册项目122件,注册资金2.02亿元,外资企业注册31件,注册资金1.5亿美元。④加强收费监督管理。统一印制收费项目《办事指南》,对建设项目各项规费,有减免政策依据的,及时兑现。对没有按规定足额交纳规费的建设单位,不发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避免了政府收益流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规范减免各类建设规费1.35亿元,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⑤事项办理日常监管。对窗口单位和窗口人员的事项办理情况严格实行积分考核。督促工作人员按承诺时限办理、按规定标准收费。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跟踪调查,对申请事项办理情况跟踪问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整改,确保审批服务规范运行。
年底,中心有26名党员获得“共产党员先锋岗”,中心机关党支部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市质监局窗口被授予泰安市“青年文明号”。 (赵代胜)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 2008年,机关事务工作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安全生产和节能降耗为工作重点,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和工作落实,推动了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年内,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2008年度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继续保持了“市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机关事务改革 ①物业管理实行服务委托制。在原有委托管理的基础上,将物业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招标方式全部委托给优秀的物业管理单位,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②日常管理实行目标考核制。把各项工作全部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并按照“百分制”对各职能部门、各岗位进行定期考评,机关事务工作的每个岗位干事有标准,考核有内容,奖惩有依据。③服务标准实行公开承诺制。向各服务对象公开事务管理局的工作内容、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受托单位和局内部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④物品供应实行集中采购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招标工作小组,负责除政府统一采购以外的所有其他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招标工作。⑤财务支付实行委托代理制。以“国库集中支付”和“财务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通过公开招标,将现金管理业务全部委托给银行,使银行成为市直机关的“出纳员”,既保证了资金安全,又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还降低了行政成本,增加了收入。⑥内部用工实行竞争上岗制。将临时用工委托给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同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定期对各岗位的临时用工进行业务考核,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坚持予以辞退。
安全工作 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市政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强化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全年组织安全检查22次,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156处;投资150万元,对市政中心监控、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了改造升级;自筹资金10余万元,为统管的91台车辆安装了电子防盗报警设备;收集整理基建图纸200余份,建立健全了市政中心基建档案;积极发挥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等专家组的作用,定期检查、评估市政中心安全形势。全年安全生产、治安保卫、设备运行、车辆行驶、生活服务等工作实现了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的目标。
节约型机关建设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成立了节能工作小组,构建起了横到边、竖到底的节能工作网络;进一步充实完善《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公共机构2008-2010年节能工作规划》,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有力地指导了节约工作的开展。连续两年开展能源短缺体验活动,张贴能源节约提示,广泛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营造了良好的节约氛围。严格落实招标采购制度,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供应,全年节约办公用品费用支出约35万元。在集中办公区安装节电、节水、节气等装置和设备,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资源重复利用率,全年共节约用电20万多度,节约用气7千余吨,节油5万升,节约支出约200万元。
日常服务保障 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考核奖惩,物业管理、会务服务、生活保障等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大美化绿化和综合整治力度,机关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认真执行财务法规和制度,严格监督,严格把关,严格程序,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转良好,实现财务账目零差错;坚持竞标进市,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办公用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严格落实维修保养制度,车辆完好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认真坚持车辆24小时值班制度和车辆调度八项原则,在车辆少、车况差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部门公务用车需求。全年共完成各类大中型物业维修100余次,大型会务服务180余次;划转财政资金11亿元;为市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调剂资金余缺300余万元;供应办公用品总价值280余万元;提供车辆服务保障8万余台次、260余万公里。
招商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 强化工作措施,转变工作方式,成功引进外商投资500万元,超额完成200万元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局属国有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完善出入库和审批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实现了保值增值。(明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