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关于《泰安市志(1985-2002)》 编纂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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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关于《泰安市志(1985-2002)》
编纂情况的报告
(泰志编字〔2009〕2号)

市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轮修志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泰安市续修新方志工作纲要>的通知》(泰办发[2001]36号),我市于2001年初开始筹备,2001年10月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正式启动了《泰安市志(1985-2002)》的编修工作。近八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史志办的具体指导下,在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协助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和广大供稿人员的共同努力,先后九易其稿,至2008年6月份形成35编、220万字的终审稿。省史志编纂委员会去年7~9月组织省修志业务专家组成员对《泰安市志》稿进行了终审,并下发了正式批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泰安市志》是列入省政府、省史志编纂委员会第二轮修志规划的重点志书,是山东省二轮修志中编纂的第二部市级志书,也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颁布后编纂的第一部市级志书。省政府、省史志办对这部志书一直十分重视和关心,在每年召开的全省史志工作会议上省政府领导都对市县志书的编纂提出要求;省史志办公室将《泰安市志》的编纂列为每年的工作重点,要求我们在全省带个好头,确保出精品、创佳作。在近八年时间里,省史志办主任刘秋增,副主任孙邦信、王文恒等领导及有关处室先后十几次到泰安,专门就《泰安市志》编纂工作进行指导,先后主持召开或参加了篇目论证会、志稿修改研讨会、志稿评审会、终审会、终审反馈会议等多次会议,对《泰安市志》稿进行研讨评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在志书体例、记述方法、记述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把关。
  市委、市政府对《泰安市志》的编纂更是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切实作为“官职”“官责”来抓。几任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多次会议进行研究,分工市长更是靠上具体指导。特别是近几年来,杨鲁豫书记、李洪峰市长先后几次听取汇报,对史志工作提出要求,及时解决了史志工作经费、机构等问题;徐恩虎副市长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了市志编纂中的许多具体问题,亲自主持了省史志办召开或参加的《泰安市志》志稿评审会、研讨会、座谈会、终审反馈会等六次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史志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使全体编撰人员受到巨大鼓舞,进一步增强了编修好《泰安市志》的信心和决心。
  近八年来,《泰安市志》的编纂大体经过了以下六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制定篇目阶段。2001年初,按照省统一要求,开始进行编修《泰安市志》的各项准备工作。2001年10月,时任市长耿文清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次市长办公会对市志编修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正式启动了市志编纂工作。2002年4月在省史志办指导下召开了篇目论证会,之后分别召开了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全市地方史志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全面铺开了这项工作。
  二、业务培训、全面组稿阶段。由于编纂市志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从业务培训入手,努力提高供稿人员的业务水平。2002年10月举办了由各供稿部门、单位参加的业务培训班,120余人参加了培训;编辑下发了《泰安市志》样稿;采取政府督查室督查、到部门具体研究指导、召开调度会议等方法督促供稿工作。至2004年底,全市180个负责供稿的部门、单位,多数单位克服查找资料难、供稿量大等困难,基本完成了初稿撰写工作。
  三、编辑加工、总纂合成阶段。从2004年底开始,市史志办组织力量对市志初稿以编为单位进行编辑加工。2005年1月,时任市长贾学英同志主持召开市史志编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明确提出了“精心编纂,确保质量,加快进度,又好又快”的要求。市志编纂人员采取逐编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督促、到供稿单位现场指导、连续开展“突击月”活动等措施,千方百计加快编修工作进度。至2005年8月份,以编为单位印成了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阶段。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先后3次召开《泰安市志》编修工作会议,请各部门、单位对有关篇章进行审核。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分工编辑对志稿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形成了送审稿,并分别呈送省史志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军分区领导,市史志编委会成员,部分离退休老领导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初审;同时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刊登公告,请社会各界人士到编辑室看稿,提出意见。2006年4月,召开了由省史志办和我市文史工作者参加的志稿研讨会,进一步梳理、明确了修改志稿需把握的关键环节。根据省市领导、专家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特别是中指组在上海举办的全国第二轮新方志编修理论与实务研讨班提出的要求,协调20多个部门,对需补充的资料下大气力进行了收集整理,对志稿又一次作了大的修改,2006年9月形成评审稿,呈报省史志办。
  五、评议审查、精心加工阶段。2006年12月21日至23日,省史志办主持在泰安召开了由国务院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省史志办领导和40多名省内外修志专家参加的《泰安市志》志稿评审会。评审会后,我们集中精力抓好志稿修改工作。这届志书所记述的内容正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经济飞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改革开放志、经济发展志,必须加强对改革开放内容的记述。由于这个时期是社会变革比较快的时期,机构、单位工作范围变化大,一些资料很难收集,为此,对断限内的一些情况,如改革开放进程、工业体制变化、服务业发展、股票、重点项目建设等内容,我们采取查阅档案、找当事人座谈了解、现场调查、召开企业、个体业户负责人座谈会等多种办法,千方百计进行了搜集、补充。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至去年3月份完成了修改任务,形成了统审稿。之后又集中三个月时间,组织力量对整部志稿进行了统编统审,对各编数字、史实进行了核实,形成了终审稿。终审稿共35编、191章、220万字,拟随文图照300余幅。
  六、上级终审、批复出版阶段。按照两个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去年7月10日,省史志编纂委员会在济南召开全省史志系统修志业务专家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对《泰安市志》稿终审工作。会后,11位专家组成员按照分工对志稿逐字逐句进行了终审,主要是把好政治关、史实关和保密关,终审时间为两个月。9月8日,省史志办在泰安召开终审反馈会议,提出了具体审查意见。终审意见指出:《泰安市志》稿观点正确,体例完备;内容全面,资料性强;总体结构科学、合理;时代性和地方特色比较突出;文字记述通顺流畅,基本达到了出版要求。同时对志稿修改进一步提出了意见和要求。10月13日,省史志编委会下发《关于对<泰安市志(1985-2002)>送审稿审查验收的批复》(鲁志编字〔2008〕6号),同意经认真修改后,报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出版。
  根据省史志编委会终审意见,我们组织力量,集中六个月时间,又一次对志稿进行了认真仔细修改,并请市统计局对涉及数字进行了审核把关,同时送方志出版社进行了审阅,形成了现在的送审稿。根据两个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关于“地方志书报上一级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审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出版”的规定,现将修改后的送审稿报去,请审查验收,并请行文批准出版。
  特此报告,请批复。

泰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