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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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70.6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77%。其中,农村老年人54.08万人,城镇老年人16.54万人;60-69岁38万人,70-79岁23.22万人,80-89岁8.2万人,90-99岁1.18万人,100岁以上170人。全市各级老龄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精神,以“党政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形式多样化、运营机制市场化、服务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广大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以养老保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老龄宣传工作为重点,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关心照顾老年人,促进各项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养老保障 全市各级老龄组织把养老保障工作作为老龄工作的重点,各县(市、区)全部制定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并将其列入为民所办的实事之一。①完善惠老政策。年内,全市10万多老年人已享受高龄补贴,1.34万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按标施保”,其中集中供养9532人、分散供养3893人,集中供养率达71%,年发放供养金3000多万元。3.3万名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规定90至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至少领取30元的生活补贴。其中,泰山区、东平县和岱岳区还分别对9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生活补贴。全市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2万人,农村养老保险有效参保人数85.1万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人数7.2万人。10.8万名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连续11年保持100%。其中,肥城市、新泰市、宁阳县分别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60岁以上老年人按月领取额的10%、20%、15%给予补贴。宁阳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采取政府、村集体、个人、企业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将农村高龄人群养老保险工作全面铺开。市政府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将大龄和老龄人群为社会保障重点对象,建立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②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把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纳入村规民约,村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子女对每位老人赡养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张榜公布,确保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子女的水平。至年底,全市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户数24万户,签书率达到98%,兑现率达到99%以上。③医疗保障。各县(市、区)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年人47.67万人,其中减免26.68万名老年人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有的乡镇还提高老年人的报销比例,老年人看病困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④社会救助。全市贫困老年人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救助,救助人数3.2万名,救助金额996.4万元。城乡“低保”向老年人重点倾斜,有3.03万名老年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其中,泰山区印发《关于提高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通知》,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增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对三无老年人(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增发其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等,岱岳区开展“银龄救助”和“银屏惠老”活动,救助贫困老人。⑤居家养老。坚持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区分不同的服务对象,实行无偿、低偿、有偿3种服务形式,重点开展日托服务、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家政服务、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服务活动。年内,全市已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52个,有305家营业网点挂牌参加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立居家养老服务队伍342支,服务人员达6015人,重点服务对象1.2万人。其中,泰山区建立“银龄之家”38家,为社区“高龄独居”和“空巢老人”提供全方位贴心服务。全市老年服务志愿者达到1.6万人,在社区养老中发挥重要作用。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好老年人信访工作,推动老年维权工作开展和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年末,全市共设立维权协调组织1447个,老年法律援助108个。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2842人次;获司法救助老年人116人,减免诉讼费3.5万元;获法律援助老年人145人,减免律师费2.8万元。加大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审判和涉老纠纷调查处理的力度,各级法院共审理涉老案件57件,结案率100%。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分别出台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规定2008年起对9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补贴30元,并将其列入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各县(市、区)普遍开展为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活动。老人节和新年春节期间,各级均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老年人1.1万名,发放慰问金450多万元。肥城市政府拨出专款10万元,对全市300多位95岁以上高龄老人全部进行走访。
  老龄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积极构建平面媒体、音视频媒体、网络媒体、老龄活动、固定宣传物“五位一体”的立体化老龄宣传阵地,增加老龄宣传的广泛性、渗透性、和实效性。市老龄办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密切配合,其中与泰安电视台联合摄制电视系列片《泰山夕阳美》,肥城市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晚晴”“桃乡人”等专栏节目。市老龄办和泰山区开通老龄网站,利用各种媒体对老龄工作做系列报道。年内,全市老龄系统共发表新闻稿件712件。老人节期间全市集中开展“敬老月”宣传活动。市老龄办先后举办了庆祝老人节泰山广场文化活动暨第二届“泰安市十佳孝星”颁奖仪式,市五大班子领导参加会议并为“十佳孝星”颁发奖牌。全市举办老龄工作20年成就图片展、“海力杯”泰安市首届老干部文化艺术节、“九·九重阳”老年人登泰山、老年体育竞赛、“敬老助老惠老”等活动。各县(市、区)在公共场所设置固定性老龄宣传标牌和标语,泰山区投资6.5万元,制作尊老敬老永久性大型户外标语牌24块,刷制敬老标语1000余条。全市68个社区全部建有一室一场一队(一个老年活动室、一处室外活动场所、一个老年文体队伍)。在《泰安工作》上集中发表市和县(市、区)7篇关于老龄工作的文章。积极参加第八届亚大地区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大会、山东省老年学会关于孝道文化的论坛,泰安市获优秀论文奖1篇。
  基层老龄工作建设 ①制度建设。全市各基层单位普遍制定老龄组织职责制度,老年管理、服务、活动制度,老年设施管理使用制度,慰问、救助老年人制度,学习培训、工作例会、检查考核、老年人信访接待等具体工作制度,并将这些制度“上墙”。建立健全“四簿三档”等资料,明确基层老龄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要求。②建立基层老龄工作考核机制。全市各级普遍将老龄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挂钩,推动基层老龄工作的落实。市老龄办制订基层老龄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依照标准对6个县(市、区)的12个乡镇、24个村的老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御碑楼社区等12个村(居)被评为“泰安市老龄工作示范村(居)”称号。③完善基层老龄工作激励机制。把开展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作为基层老龄工作的总抓手,激发基层老龄工作的全面发展。泰山区组织开展老龄工作示范村(居)活动,评选出区级示范村(居)30个。岱岳区在全区推选出60个村开展示范创建活动。④基层老龄工作帮扶活动。市老龄办对开展基层老龄工作较慢的地方进行帮扶,加强指导检查的力度,提高基层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泰山区成立基层老龄工作帮扶领导小组,制定帮扶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查缺补漏、因强补弱的重点帮扶。新泰市把本年度定为老龄组织建设年,健全乡镇(街道)、村(居)两级老龄工作机构,完善老龄工作组织网络。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敬老院建设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敬老院有44处达到省一级院标准,集中供暖、洗浴室均达到100%,设有标准卫生室、餐厅、娱乐室、活动场所的达到85%以上。肥城市、宁阳县、泰山景区、新泰市县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等老年福利机构,共计投资2.13亿元,规划床位2300张。各县(市、区)依托条件较好的乡镇敬老院,建立65处乡镇福利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采取政策扶持、市场化动作的方式,支持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居集中兴建老年公寓,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老年公寓17处,正在建设的有5处。“星光计划”项目,全市共完成115个,总投资达6646万元。各县(市、区)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一批老年活动场所。全市所有乡镇均建起老年活动站,86%的村居建立老年活动室,建立基层老年学校112所。

【“十佳孝星”评选活动】 为树立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开展“十佳孝星”评选活动。经层层评选,评选出张金河、唐继美、郭明海、王光忠、王旭仁、邹家强、展广勇、董骞、郭玉东、刘善金为泰安市“十佳孝星”。
(韩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