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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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坚持“保发、促缴、扩面、严管”八字方针,坚持五项社会保险“一票征缴”,强化扩面接续、征缴清欠,开展社会保险缴费申报集中稽核稽查活动,五个险种九个类别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已经形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市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39.6亿元,增收9.4亿元,增长32.2%,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合计扩面31.5万人。全市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0.2万人(含离退休人员)、失业保险48万人、医疗保险65.7万人、工伤保险48.7万人、生育保险47.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5.4万人,农村养老保险有效参保人数85.1万人,使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得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市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29.6亿元,比上年增长25%,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连续11年保持100%。配合国家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工作,1999年前挤占挪用的基金全部收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养老保险 年内,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4.98万人,接续社会保险关系4.85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14.65亿元,同比增收3.14亿元,增长27.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1.9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8.38亿元,增收1.4亿元,增长20%。为机关企事业单位10.7万名离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年增加待遇2.18亿元。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按3%的比例做实2007年度个人账户,按时足额归集上解做实资金1亿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保筹资模式,全市3.3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收缴保费1496万元,其中财政补贴214.7万元,乡镇政府补贴46.8万元,村集体补助146.1万元。
失业保险 年内,两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市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调整为372.75元/月;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调整为330.75元/月,对1.82万名失业人员补发失业保险金258.11万元,人均补发142元,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自4月1日起将新汶矿业集团的失业保险纳入市直统筹管理,当年征缴1355万元。审核190户企业5924名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印发《关于开展失业人员全员对接服务工作的意见》,做到失业人员全员登记、全员免费职业培训、全员落实优惠政策,实现对失业人员的全方位服务对接。
医疗保险 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项政策。一是住院费用取消封顶线,由过去15万元封顶,调整为15至25万元补助60%、25万元以上补助50%;二是提高对无其他替代治疗方法的特殊药品、临床使用的一些高值医用新材料等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三是对中断缴费人员重新缴费后,6个月以内报销一定比例的住院费,6个月后按规定如实报销;四是提高缴费较低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85%以下的提高到85%;五是减少恶性肿瘤等3个病种的起付线支付次数,一个医疗年度仅支付一次;对低保、重残人员住院起付线减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降低门槛,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负担;六是减轻企业负担,取消“双基数”,退休人员按照个人账户“记多少、缴多少”的办法收缴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08〕39号),将工伤保险覆盖指标分解到县(市、区),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市局与安监、建设、煤炭局联合下发文件,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重点做好建筑、煤矿、化工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印制《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的通知》,发挥浮动费率“杠杆”作用,促使单位加大工伤预防力度,减少工伤事故;建立工伤职工回访制度,定期走访慰问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全年审核发放430名工伤职工各项待遇592万元。
生育保险 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扩大生育保险受惠面,提高待遇标准。女职工正常生育的医疗费由原来的生育一例报销800元,提高到1200元,剖宫产生育的提高到1800元。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开展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稽核稽查活动】 为督促用人单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3-5月,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稽核稽查活动,市、县联动整体推进,取得明显效果。申报稽核稽查与劳动保障年检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有力地促进申报稽核稽查工作。全市企业职工人均缴费基数增长18.5%;机关事业单位(含省属及以上单位)增长11.4%。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幅33.3%,生育保险的增幅达到58.4%,农村养老保险增幅达到91.7%。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建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列为2008年为民要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市人大将居民医保工作列为今年视察的重要内容进行视察和审议;3月,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范围。年末,6个县(市、区)全部启动,参保居民达55.4万人,参保率92.7%,提前并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收缴医疗保险费8778万元,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794万元,较好地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广大城镇居民的衷心拥护。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建立,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举办泰安社保改革发展三十年巡礼系列宣传活动】 12月3日,在市政大楼二楼举行“泰安社保改革发展三十年巡礼”系列宣传活动。省劳动保障厅和市五大班子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共计400余人出席成就展。这次系列宣传活动以“完善社保体系,筑牢民生之基”为主题,编印图文并茂的《奉献在泰山》书籍,制作《躬耕社保铸和谐》电视专题片,举办巡回演讲报告会7场,在《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国家级、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稿件60余篇,充分展示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被泰安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宣传活动组委会授予“杰出成就奖”。
(张培峰 李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