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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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9年,全市合法生育率为99.54%,比上年降低0.12个百分点;晚育率为78.08%,比上年降低4.12个百分点;违法生育248人,比上年增加64人。年内,女性初婚3.48万人,比上年减少5059人;女性初婚晚婚率为83.20%,比上年增长7.43个百分点。全市已婚育龄妇女为113.91万人,占年末总人口的20.44%,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53.40万人,领证率为46.88%,比上年增长1.44个百分点。
宣传教育 以被国家确定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为新的起点,进一步突出宣传教育的先导地位,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计生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宣传教育运行机制的要求,积极实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精品工程”,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建立宣传教育一条街、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书屋,实行人口理论、国情国策进社区、进课堂,开展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双进双建”“关爱女孩”等人口计生为主题的社会文化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各县(市、区)均建立由宣传部门牵头、13家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均开办人口计生专题栏目。全市共建立县级人口文化促进会3个,乡镇和社区人口文化促进会58个,县级宣传教育中心5个,人口文化大院1780处,文艺宣传队136支。6个县(市、区)服务站都在服务大厅配备了触摸屏,开通“生育文化网站”,全市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应知应会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
技术服务 坚持以优质服务“三级联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优质服务乡镇、计划生育模范村先进村合格村)活动为总抓手,突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育龄妇女健康查体、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优生优育、妇科病防治等重点,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年内,全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三村”达到3578个,占全市总村数的95%,其中模范村1971个,先进村875个、合格村732个;优质服务先进乡镇达到70个,占乡镇总数的81.4%;6个县(市、区)中,有3个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3个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市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率、查环查孕服务率和术后药具随访服务率均达到98%以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均达到99%以上,其中长效措施落实率达到96.28%。6个县级服务站和90%的乡镇服务站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村级服务室能够基本满足孕情查访、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工作的需要。
依法管理 ①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重新调整充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军分区的分工领导任副组长,市直34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泰发〔2008〕14号),先后召开5次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及时调度情况,促进各项工作落实。9月,市政协对推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视察。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快构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格局),“突出三项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积极破解工作难题),做到“四个坚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实现“六个突破”(在宣传教育、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落实基层计生人员待遇、提高统计质量、信息化建设方面实现突破)的总体思路,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稳定健康发展势头,连续18年保持低生育水平,全市合法生育率、统计质量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99%以上,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为105.9:100。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应用人员培训班、全省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及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先后在泰安举办。②落实经费、扶助金。年初按照《泰安市“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规划》,将年度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计生经费年均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人员待遇、法定支出、重大政策和工作运转经费全部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金、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含流动人口)免费、农村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全部落实。9月,市政府督查室对经费投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年末,全市计生经费财政预算投入1.62亿元,人均30.34元,增长12.3%。其中,农村奖扶金639.54万元,特别扶助金79.82万元,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739.82万元,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60.3万元,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服务经费1497万元。③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落实“五化”机制(属地化管理、全员化覆盖、信息化带动、合同化服务、市民化待遇)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市流动人口建档率、发证率、查验率、信息联系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市人口计生委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表彰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计生信息化建设 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完善人口基本信息、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基层管理服务、奖励优惠信息管理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系统,初步实现人口计生工作办公自动化、人员专业化、服务科学化、信息网络化。①完善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以WIS系统为主的综合统计应用信息平台。借助各级政府网站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快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村村通”步伐。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之间已全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全市95%以上的村实现“村村通”。②提高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网络的作用,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新型生育文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综合素质和致富能力,使人口计生信息网络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推行人口计生证件网上办理、来信来访网上答复,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程度。③提高信息质量。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做好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加工、反馈各类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和育龄群众需求信息,为提高决策、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年内,全市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达到99.5%以上,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准确率达到98%以上,信息网络畅通率和信息上报及时率均达到100%。

【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按照“全面落实法定政策、用足用好社会公共政策、积极制定出台新政策”的思路,坚持政府为主、单位负责、社会捐助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保障、救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年内,全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政府统一发放,落实率达到100%。市财政将市属企业2053名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共计739.82万元全部落实到位。对农村自愿终身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农村两个女孩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妇,给予不低于3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每人每月发放奖扶金1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夫妻每人每月发放奖扶金80元。新泰市对实行晚婚晚育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父母,提前10年享受奖扶政策。

【计划生育奖惩兑现大会召开】 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奖惩兑现大会。市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与部分责任单位签订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根据对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评估,6个县(市、区)、市高新区、泰山景区全部完成责任目标,市委、市政府授予肥城市、泰山区、宁阳县、新泰市、岱岳区、东平县、泰山景区、市高新区“2007年度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称号,奖励6个县(市、区)现金各2万元,奖励市高新区、泰山景区现金各5000元,以上奖金中30%奖励计划生育“五职责任人”。对市人口计生委奖励现金6万元。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纪委等28个部门和单位,授予“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称号,对市检察院等22个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化马湾乡、湖屯镇、财源街道、汶南镇等考核成绩前30名的乡镇(街道)“2007年度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对连续10年以上无违法生育的924个村命名为“三自模式示范村”。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99名计生工作人员授予“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对违法生育瞒漏报比较严重的岱岳区良庄镇、新泰市羊流镇给予“黄牌警告”。

【泰安市获全省人口目标责任考核第四名】 市委、市政府认真执行与省委、省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第一国策的突出位置,实行人口与发展统筹考虑、综合决策、协调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稳定健康发展。泰安市是全省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试点单位,10月提前接受省考核,以总分974.8分获得全省第4名。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9月28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泰发〔2008〕14号)。《意见》共分充分认识全面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大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等4个部分,共计20条、9500余字,这是市委、市政府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出台的又一重要文件,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郭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