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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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共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30个,干部职工557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泰安市环保局内设科室5个,辖事业单位4个,共有干部职工104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7人。年内,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围绕“一个首要、两个确保、四个着力提高”的工作思路(即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确保环境安全和管理方面不出问题;着力提高环境质量,着力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着力提高环境监察监测水平,着力提高全员素质和能力),以生态市建设为平台,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环保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主要污染物SO2净削减5422吨,“十一五”期间累计削减13806.3吨,削减率为14.28%,已完成“十一五”任务的108%,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COD净削减747.24吨,“十一五”期间已累计削减4954.73吨,削减率为15.66%,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86.1%,居全省第二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获全省第二名(获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不再排序)。市环保局在连续保持“市级文明机关”的基础上晋升为“省级文明机关”,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科学发展先进单位”称号。
  污染减排 ①加快治污项目建设。坚持定期调度、现场检查与情况通报相结合,督促加快治污项目建设进度。完成COD减排项目22个,SO2减排项目19个。列入国家淮河流域“十一五”污染防治规划的4个项目完成3个。氵光府河截污导流工程作为全省第一个开工建设的截污导流项目,年内完成一期工程。列入《“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目标责任书》的26个项目完成20个。②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依法关闭1家化肥厂(泰安邦盛化工有限公司)、3家小火电机组、1家水泥厂、2家制砖厂。③严格环境准入。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对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组织对全市15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④加大环境治理扶持力度。争取省级生态补偿、大气污染治理等环保资金4694万元。根据国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要求,组织筛选、上报90个资金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督促减排任务的落实。⑤健全减排台账。按照省环保局《总量减排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内容和格式,督促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逐一建立减排台账。
  保障环境安全 ①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对各县、市(区)跨界断面和泰城泮河北甸子断面,设定逐步加严的年度水质改善目标和最低控制目标。从7月份起,实行旬监测、月通报制度,对跨界断面水质达不到最低控制目标、连续两次监测没有改善甚至恶化的县、市(区),责成其认真查找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实行项目限批。②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整治。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河湖沿岸、铁路沿线及水源地上游污染隐患的排查力度,一厂一策,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监测工作,编制《泰安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规划(初稿)》,完成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与评估,地表水源地划分方案通过省环保局组织的专家评审。③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年内,全市共安全收贮废放射源67枚。开展“迎奥运保平安”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涉源单位安全情况旬报制度;全市38家辐射装置使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电磁辐射污染源排污申报和变更登记申报工作。④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监管。关闭部分高危企业,筛选确定25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市有71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实现集中处置,其中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全部实现了集中处置。⑤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418件,办理12345市政府便民电话和市长信箱投诉案件66件,办理省环保局转办件131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处结率达到98%以上。⑥强化应急处置。成立涉恐事件应急组织,组织全市45家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和近50家化工企业编制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报告及调度制度,加强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生态市建设 ①加快生态市建设进度。列入2003-2007年度生态省建设泰安市长责任书的指标任务基本完成,顺利通过省政府组织的考核验收。组织对各县市区生态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编制2008-2012年度生态市建设责任书。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会议,层层分解指标任务,签订新一轮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②深入开展不同层次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宁阳县宁阳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命名,16个乡镇通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核查。肥城市被命名为省级生态示范区,新汶矿区资源开发与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国家级)已经省环保局验收。命名市级“绿色学校”32个、“绿色社区”14个。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全市5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④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规划项目涉及694个行政村,总投资17.8亿元。组织编制上报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示范村镇建设方案。⑤开展全市退耕还湿调查工作。
  落实环境管理各项制度 ①专项整治。年内,组织开展4次“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66家(次)、河流断面12个(次),查处违法行为12家(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②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具体操作程序,完善网上审批制度,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认可、专家审查和公众参与制度,年内共审批建设项目637个,验收项目144个。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执法检查,对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大力推进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市8个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环评报告书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省环保局批复。③排污收费。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不断拓宽征收面,共征收排污费3660万元,比上年增长12.7%。④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检查监测。严格按照省环保局制定的《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的检查监测,年内共对重点污染源检查监测3456个(次),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检查监测2025个(次),对28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和责令限期整改。
环境科研、监测 完成新增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对原有3个自动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监测项目进一步增加,在全省率先通过验收,并于12月份通过国家环保部质控考核。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全市123个监测点位的土壤样品进行采集和监测分析,共取得监测数据2000多个。组织参加省第三届绿博会,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保障】 督促加快脱硫设施建设步伐,加强运行管理,对不能稳定达标企业,及时组织整改;对进北京、赴青岛车辆实施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检测;层层签订秸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焚烧秸秆行为。4月全省采用自动监测数据,泰安市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位居全省前列。

【环保宣传年】 把2008年确定为“环保宣传年”,组织开展全民环保宣传教育。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环保专栏,及时反映环保工作动态,普及环保知识。会同泰安电视台“天天说事”栏目组,通过文艺演出、知识问答、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环保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组织“泰汶环保世纪行”和“网络媒体环保行”活动,把环保宣传向网络延伸。举办全市环境政策法规培训班。首次开展“十大环保人物”的评选,参与人数达到10万人。

【“数字环保”工程】 建成县级监控中心,督促65家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87台,并与省、市、县监控平台联网,24小时监控企业排污状况,每天通报情况,对异常数据及时查找原因。制定《全市自动监控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实现市场化运营,使在线设备正常运行率不断提高。

【污染源普查】 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单位清查、入户调查、审核汇总、建立档案等各个阶段的工作。1月份完成全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培训,共培训人员1300名。3月份全面启动入户调查工作。成立数据审核委员会,建立多重审核制度,确保数据质量。全市共普查工业源3686家、农业源1.34万家、生活源4971家、集中式处理设施11家。(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