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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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规划工作坚持“高起点、严管理、广覆盖”原则,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超前研究和编制规划,强化规划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规划引导和调控作用,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年底,全市有市、县(市)两级规划管理机构5个,职工125人。其中,国家注册规划师2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2人,中级45人。

  规划编制 ①编制重点地段详细规划和重要的专项规划。年内,邀请国内高水平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多项重点地段详细规划和重要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95%。《泰安市长城路城市设计》规划以高层建筑为主,集中展示泰安市现代城市形象,打造一个以居住、商务、办公、旅游服务为主的现代化标志性区域。《时代发展线详细规划》展示泰城现代化时代风貌,由行政办公、商务会展、文化娱乐和中央公园等主要内容组成。《泰安通视走廊规划》充分展现山城相依的城市特色,在适当位置留出观山通视走廊,将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互融合。《蒿里山历史文化区保护规划》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展现历史原貌,力争使蒿里山地段形成新的旅游景点和亮点。《黄前水源地保护规划》制定合理可行的措施,切实保证城市饮水安全卫生。②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规划编制。抓好试点,积极推动,加快改造,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泰城83个城中村改造规划基本编制完成。③新农村建设规划。组织课题研究,提出新农村规划的“三级体系(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中心村规划)”和“两大工作重点(中心村布局、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照新农村规划要求,全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全部编制完成,95%的乡镇(街道)完成总体规划,6个县(市、区)的试点中心村规划编制全部展开,全市新农村规划建设积极推进。
  规划管理 年内,审查审核各类规划和建设工程方案983项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21项、面积733.57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8项、面积243.47万平方米,办理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45项、面积94.04万平方米,办理市政工程许可28项、32.02万米。①黄前规划所、徂徕规划所挂牌成立。为加强黄前水源地和徂徕山风景区的保护,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成立黄前规划所和徂徕规划所,隶属于岱岳区规划分局管理,9月29日正式揭牌成立。黄前规划所负责黄前、下港、山口、范镇、祝阳5个乡镇,徂徕规划所负责徂徕、化马湾、角峪、良庄、房村5个乡镇。②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规划管理。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编制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计划,及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拟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报市政府土地资产管委会批准后实施;规定对所有经营性土地全部纳入市级一个管理平台。公开出让土地前必须有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一经核发,不得随意变更,特别是涉及容积率增加或绿地率减少等其它指标变更的,必须经市政府建设项目管委会批准。规模较小的零星开发用地必须先整合再出让,确保公共设施配套到位。坚决控制变相房地产开发和高档别墅的开发建设,对泰安市中低价位和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在制定出让计划和规划条件中确定。③加强工业和其他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严格保护耕地”原则,认真做好工业项目用地的选址定点工作,提倡推广多层式厂房,科学确定容积率,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办公楼及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与国土部门密切配合,没有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划部门不进行选址定点;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国土部门不予核发土地证。④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科学编制重点工程规划,其中在参与财源大街、通天街改造工程中,创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破解资金难题;探索形成“市区共建、以区为主”模式,突破拆迁难题。
规划监察 根据建设部、监察部的部署,自上年开始,泰安市全面启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市规划局、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市级和县(市、区)级同时展开。年内,界定“双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建设工程521件,办结率达到100%。年末,泰安市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通过省建设厅考核验收,泰安市的经验在全省建设系统转发。
年末,市规划局被省建设厅授予“山东省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建设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被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机关”称号,局属市规划设计院被评为“泰安市文明单位”,局属市地理信息中心被评为“市直文明单位”。

【泰安市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泰安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为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泰安市就开始了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的规划建设。2005年底,泰安市再次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2007年,先后完成文字说明、图片资料、图纸资料、电视汇报片等资料成果,按程序上报省政府,转报国务院审批。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对泰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3月9日,国务院国函〔2007〕25号文件批准泰安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泰城“十大优秀工程”评选】 评选活动自上年11月启动,2007年5月9日举行授牌仪式。经过广大市民的两轮投票和专家的严格把关,市政大楼、华侨大厦、东湖公园、天外村广场、泰山医学院新校区、山东农业大学校本部、红门路、国华经典、天地家园、泮河综合改造一期工程被评为泰城“十大优秀工程”。评选的主要目的在于普及规划建筑知识,强化规划意识,提升规划建设理念。

【城市规划展示馆建设】 泰安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馆舍主体工程于上年基本完成。年内,完成展厅方案招投标、主体模型设计方案招投标、展厅文字脚本草案、展厅施工图设计、主体模型招标和施工单位招标,布展工作进展顺利。该城市规划展示馆分上下两层,总面积2620平方米,包括多媒体室、会议室等辅助用房,主要用于展示泰安发展前景、征求市民意见、接待游客参观等。(刘忠义 高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