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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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泰安、加快“平安泰安”建设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年底,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309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0.73万件、法律援助案件1158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8.86亿元。开展“千企万村和美工程”,强化“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巩固健全基层调解中心,司法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年内,全市有899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中,157名考生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为17.4%。整个报名及考试、颁证期间,严格审查,严密组织,严格程序,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事件。

【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各单位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相结合,使法律真正走进基层、深入人心。在全市第12个法制宣传月活动中,结合富裕文明和谐泰安建设的需要,通过悬挂标语口号、展示宣传图板、播放录音录相、解答法律咨询、组织文艺汇演等形式,宣传各项法规政策,宣传“平安泰安”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4月份,发放法律明白纸19.6万余份,制作宣传图版1326块,组织法制文艺汇演7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全方位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全市实际,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并狠抓落实,完善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工作机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村务公开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农村民主化、法治化进程。至年底,全市受到全国、省、市表彰的民主法制示范村已达2200个。

【基层工作】 ①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上年全市6个县(市、区)、86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加大投入,改善调解中心的基本设施和工作条件,65%以上的调解中心达到省司法厅制定的规范化标准。在省党代会、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党的十七大及中秋、国庆节、春节等敏感、重要时期,在全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实行每周调度、汇总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度制度。注重在新兴行业、非公有制企业、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立调解组织,大力发展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调解组织,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机构,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年内,全市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58万件,调处成功1.54万件。②基层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千企万村和美工程”(司法行政机关过去相对独立、各自为战的各项业务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实行“混合舰队”、“集团军群”式的联合作战,为全市工商企业及广大农村的和谐稳定、千家万户的和美生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办理非诉讼案件,协同法院依法调解一批行政、民事案件,法律服务总量明显上升。至年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人员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6069家,代理诉讼事务9385件,办理非诉讼事务7781件,法律援助案件714件,协办公证3887件,代书1.31万份,解答法律咨询4.02万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259万元。③司法所建设。先后组织有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基层科长、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班4期,全市86个司法所的105名专职司法助理员、193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均有提高,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均有改善。④安置帮教工作。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更名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小组成员。强化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落实各项帮教措施,确保不脱节、不失控,为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奠定基础。3月29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召开,印发《泰安市社区矫正工作意见》,泰安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12348”专线】 年内,全市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积极参与“千企万村和美工程”活动,热情解答企业职工、乡村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全力对农民工和特困职工实施法律援助。全年共接听咨询电话1.59万个,解答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8314个,接待来访人员3095人次。

【法律援助】 年底,全市建立法律援助机构7个(市级1个、县(市、区)级6个),配备法援工作人员27人,其中执业律师11人。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全年为1918名群众代写法律文书2365份,直接办理援助案件201件,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分流案件1514件。

【司法鉴定】 组织全市7家司法鉴定机构、121名司法鉴定执业人员深入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年”活动,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各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场所、仪器、设备和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司法鉴定人的学习、培训、业务开展、投诉处理情况,推动了各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鉴定质量进一步提高。

【律师事务】 根据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结合律师队伍特点,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调度会,组织全市律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省司法厅6月10日组织的全省律师法治理念教育统一考试工作中,泰安市参考率达99%。全市律师队伍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显著加强,队伍中存在着的“散乱差”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到年底,全市有律师事务所31家(国资所1家、合作所11家、合伙所18家、以个人命名所1家),332名执业律师全部进行年检。全年全市31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法律顾问1240家,办理刑事诉讼辩护966件,民事代理151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3件,非诉讼代理2707件,参与接待涉法信访案件53件,涉及信访群众131人;参与企业改制42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1份。

【公证事务】 年底,全市有公证处7家,公证人员68人,其中公证员47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24万件。全市公证机关以贯彻实施新《公证法》为主线,努力提高公证服务能力,维护公证公信力,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在新泰“8·17”矿难事故中,全处公证员分为12个公证小组,先后为181名遇难矿工办理遗物和补偿金公证,其中仅补偿金总额就达5792万元,应收公证费18万余元,全部予以减免。全处公证人员24小时手机开机待命,随时接受调度进入工作现场,不讲办证条件,不计个人得失,圆满完成矿难善后处理所涉及的各项公证任务,以实际行动维护了遇难矿工及其遗属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尹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