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90&A=18&rec=53&run=13

【概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辖6个县(市、区)人民法院和1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共有工作人员879人,其中审判员550人、助理审判员36人、书记员191人、司法警察38人、其他工作人员64人。全市法院秉承“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视察市中院时的讲话精神,遵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6万件,审执结3.22万件,标的额31.5亿元。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到市中院视察工作,对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和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工作提出要求。年内,全市法院系统有28个先进单位、17名先进个人受到省、市级表彰,其中,市中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创建‘五化’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 全市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打击犯罪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偷税漏税、金融诈骗、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经济领域的犯罪,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济安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年内,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93件,审结1965件,生效判决罪犯2281人,其中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184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注重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区别对待,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罪犯,依法给予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少杀慎杀,用准、少用、用好死刑,按照死刑案件“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关键”的要求,严把死刑案件一审审判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审慎地行使审判权,为省高院二审开庭和最高法院复核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采取司法建议、以案讲法、法律宣传、回访帮教等形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继续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积极参与少年犯社区矫治工作,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健全完善集审判、帮教、预防于一体的工作机制。

【民事审判】 全市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认真审判处理好各类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营造诚信法治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年内,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06万件,审结2.01万件,标的额20.3亿元。审结离婚、抚育、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5423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08万件,其中借款合同2923件,买卖合同2993件,房地产合同114件,建设工程458件,运输合同86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659件,劳动争议385件;审结各类权属、侵权纠纷3934件,其中所有权纠纷1140件,人身损害赔偿等人身权纠纷2322件,破产案件22件,破产总额7.8亿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7件,审结37件。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涉外案件5件,审结3件。

【行政审判】 依法强化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加大司法审查力度,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和请求权,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平衡、协调好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884件,审结884件。依法执行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屋拆迁、城市管理等非诉行政案件1191件。通过对行政纠纷案件的公正裁判,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提升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的法治观念,化解“官民”矛盾,促进“官民”和谐。积极尝试行政案件协调制度,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的524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年内审结赔偿案件2件。

【执行工作】 继续深化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巩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领导机制、协作机制和威慑机制,特别是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执行工作网络、工作考评4项制度,努力构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年内,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060件,执结9248件,执结标的额11.2亿元。加强对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继续推进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大对执行权行使和执行程序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落实“管人、管案、管事”相结合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实现执行工作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公开原则,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执行期限,加快案件流转,缩短办案周期,拓展执行方法,全面推行“执行快速机动中队”等做法,进一步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联合执行、督办执行等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执行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审判监督】 按照分级负责处理的原则,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依法进行审查处理,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年内,全市法院共受理再审案件262件,审结261件。其中,维持原判123件,依法改判75件,发回重审7件,撤诉、调解22件,驳回10件,其他24件,维护了司法公正。重视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强化信访源头治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不断提高一、二审和初信、初访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接待处置领导小组的作用,全面推行信访终结、信访联动和信访责任制建设,形成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整体合力,力争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就地解决,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会议及其他敏感时期实现涉诉“零上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申诉权利,积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