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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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县(市、区)妇联工作机构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妇联工作机构86个,社区妇联74个,村妇代会3627个,市、县两级党政机关、科教文卫单位妇委会534个。全市有团体会员1197个。市妇联机关工作人员21人,县(市、区)50人,乡镇86人,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3701人;市妇联下属有市直机关幼儿园、泰山儿童乐园、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年内,市妇联被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妇联联合表彰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被评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基层组织建设 市妇联在村“两委”换届前进行充分调研,并分别向市委、市委组织部报送建议。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办发〔2007〕31号)中就妇女干部进村“两委”作出明确规定,为提高妇女进“两委”比例提供了政策保障。乡镇、社区健全妇女组织网络,注重在新经济、社会领域建立妇女组织。各级普遍建立妇联执委工作制和妇女代表联系制,妇联团体会员工作日益活跃,在团结凝聚妇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妇联干部能力建设 制定《2006-2010年泰安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广泛开展学习论坛、岗位读书、知识竞赛等活动,争当学习型干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性平等与社会和谐”理论研讨活动,收到论文50篇。在全市妇联干部中开展调查研究,收到调研报告、论文68篇,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进行表彰。开展争创先进妇联、先进妇代会的评选活动,评选出先进妇联10个,先进妇代会(妇委会)30个。
妇联机关作风建设 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和“争创优秀机关、争当优秀公仆”活动。9月,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赵少华带领全国妇联港澳执委、特邀代表考察团一行52人到泰安市考察,对泰安的妇女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全市妇联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做好妇女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双学双比”活动 实施“十万新型女农民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结对帮扶、送科技下乡和“巾帼科技齐鲁行”活动,送科技下乡96场次,受益妇女10万余人;成立“建设新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带头人联谊会”90个,有联谊会员1618人。实施“十万农村妇女创业行动”,县级以上妇联举办城乡妇女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班42期,培训妇女1.04万人,实现就业、创业5284人。组织8000余名妇女接受“阳光工程”培训,全市以妇联为主就地转移妇女1.87万人,异地转移5674人。开展“建设新农村信贷支持巾帼致富”活动,为1263户妇女发展种养加工业帮助贷款2312万元,累计为1万多户妇女帮助贷款1.3亿元。开展养牛竞赛活动,全市4万余名妇女从事奶牛养殖。开展“三八”绿色工程竞赛活动,新建基地19个,妇女造林面积9333.33公顷。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县级以上“巾帼示范村”174个。
  “巾帼建功”活动 推进妇女就业创业,泰山“爱心大姐”家政服务中心有1300多名下岗女工求职登记,与1500多户家庭和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提供家政服务1600多人次,被评为山东省服务业诚信服务优秀单位。拓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组织女职工12.5万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规范对“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为3个全国级、2个市级“巾帼文明岗”举行揭牌、授牌仪式,对部分全国和省、市级巾帼文明岗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共建新农村,岗村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各级巾帼文明岗与贫困村结成帮扶对子207对,通过捐赠、培训和推广新技术等方式,使5.8万名农村妇女受益。全市31个行业、30万名女职工参加“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6.5万名女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技术比武,涌现出县级以上“巾帼文明岗”528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17个。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完成招商引资额155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经济建设。

【组织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①加强教育宣传。组织全市妇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激发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召开泰安市各界妇女纪念“三八”节97周年暨表彰、先进典型事迹报告大会,表彰市“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等先进集体112个、先进个人150名。10月,开通运行泰安妇女网(http://www.tawomen.org.cn/),拓宽宣传工作渠道。全年在市及以上新闻媒体发稿48篇,编发《妇工信息》42期。②农村妇女远程教育培训。印发《2007年农村妇女远程教育培训要点》,各级妇联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培训农村妇女30.3万人次,接受“农村父母课堂”培训的有17万户。③“泰山巾帼文明队”建设。组织全市3137支“泰山巾帼文明队”开展爱心奉献活动,累计为妇女群众提供服务6万余人次。全市有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巾帼文明队,市妇联等5个单位被省妇联评为“巾帼文明队”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0支“泰山巾帼文明队”被评为省“巾帼文明标兵队”。④文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开展“知荣辱、树新风,创建和谐家庭”学习教育活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美在家庭”创建活动,全市1户家庭被全国妇联、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第二届全国“绿色家庭”荣誉称号,1个村居被全国妇联、文化部共同命名为“美德在农家”示范村,5户家庭被评为省“五好文明家庭”,18个单位分别被评为省“美在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幸福单位”、“幸福村居”。⑤做好“双拥”工作。召开庆“八一”拥军优属座谈会,各级妇联为军人送温暖、为军烈属解决生活困难1000余件。2人分别获省“十佳兵妈妈”、“十佳好军嫂”称号。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护蕾行动、组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大讨论等方式,促进平安和谐。1个社区被评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社区,3户家庭被评为全国“平安家庭”标兵户,涌现出省级“平安家庭”标兵户4户、先进协调单位2个。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权益保护 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对全市贫困母亲数量进行摸底调查,对农村贫困妇女、城镇下岗失业妇女等特困妇女群体给予资金扶持、项目带动、结对帮扶等具体帮助。年内,全市各级妇联协调社会力量救助帮扶贫困母亲1189人,提供救助资金物资等共计124.25万元。开展妇联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市、县两级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40余场次,受教育妇女1万余人。1处乡镇妇联被确定为全国妇女法制宣传示范点。以“关注农村妇女权益,促进平安和谐泰安建设”为主题,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解答妇女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完善社会化妇女维权机制,全市维护妇女权益协调组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体系。开展“无毒家庭”创建、参与国际禁毒日宣传等活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市、县两级接待来信来访464件,处结率100%。
  儿童工作 ①关爱贫困、留守流动儿童。组织开展“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大行动,通过实施“牵手关爱行动”、“手拉手、共成长”、“关注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代理妈妈”等活动,动员社会各界为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办实事、送温暖。泰安市选送的两个《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创新实施方案》被全国妇联采用并推广。实施“春蕾计划”,资助贫困女童1791名,资助金额46.4万元。②深化“双合格”(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教育活动,全市农村科学家教知识普及率达91%,表彰市级优秀家长学校20个、优秀家长50名、优秀小公民100名。年内,全市共为儿童捐款捐物37.43万元。 (高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