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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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决定】 2月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共6章37条,分别从学习培训、组织管理、经费保障、监督奖惩等方面,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3月8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服务业发展要以“扩大内需、扩大就业、扩大财源”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创新发展思路,改革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旅游业龙头地位,拓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性服务业,努力构建与经济强市和旅游城市定位相适应的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实现服务业发展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不断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增强。力争到201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80亿元,年均增长16%,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37%左右,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5%以上。
3月10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共5章31条,分别从审计程序、内容、审计报告等方面对加强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3月1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定量供应、分类计价、超量加价”的原则,通过抓源头、抓设施、抓准入、抓机制,全面优化并严格落实各项城市节水措施,形成全覆盖、多举措、严管理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力争实现“十一五”期间,全市城市新增用水需求一半靠节水解决;城市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率达到95%以上;万元GDP取水量低于全国平均值40%;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5%;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2%以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0%;全市基本完成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创建省级和国家节水型城市。
3月1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针对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坚决整治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措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为建设“平安泰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4月17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共3章20条,就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程序和内容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4月17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共5章44条,分别从应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责任的划分及追究形式、追究程序等方面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4月2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共30条,就封山育林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4月2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泰山赤鳞鱼保护管理办法》。共6章41条,分别从保护区管理、种质资源保护、养殖与经营、监督检查等方面就泰山赤鳞鱼保护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5月1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源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源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等,要求通过大力发展市级财源建设,实现“十一五”期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力争达到20%;到2010年,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来自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税收占市级税收的比重达到35%以上;培植年实缴税金超过5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4家、8家和1家;驻泰30强工业企业和10户非工业重点企业实现利润占全部企业实现利润的比重达到75%以上,上缴税金占全部企业上缴税金的比重达到70%以上。
5月2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规范涉及企业收费行为的暂行办法》。共6章16条,分别从收费备案、备案管理、中介机构涉企收费管理、收费规定等方面对规范涉及企业收费行为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6月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社区管理体制等措施,努力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6月8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市停车场(位)规划建设和停车秩序管理办法》。共7章46条,分别从规划与建设、停车场管理、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与管理、停车秩序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7月1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产学研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培育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立产学研联合研究基地、开展产学研活动、培育产学研联合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加快推进产学研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力争两年内使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每家至少与1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合作关系;3年内使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每家建立1所科研开发机构,至少聘请1名高科技人才,转化一项高新技术成果,使全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建或自建的科研开发机构达到1000家以上,引进高科技人才1000人以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1000项以上,发展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
8月1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共5章27条,分别从申请与受理、审查和决定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取水许可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8月22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等措施,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50吨标准煤下降到1.16吨标准煤,降低23%;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05年的32.11立方米下降到19.27立方米,降低40%;二氧化硫(SO2)总排放量由2005年的9.67万吨减少到7.60万吨,减少21.4%;化学需氧量(COD)总排放量由3.16万吨减少到2.59万吨,下降18.2%;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8月2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加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培训工作,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管理等措施,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9月2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共6章33条,分别从筹资标准、登记交费、保险待遇、医疗服务管理等方面对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9月2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共8章42条,分别从保障范围及对象、基金筹集、保险待遇、医疗服务管理、基金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0月7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共7章48条,分别从职责划分、责任与方式、内容与措施、应急救援、奖惩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0月12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共5章34条,分别从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0月1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现免费教育。收费标准要求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4〕65号)规定执行,即城市初中每生每年370元,城市小学1至2年级每生每年200元,3至6年级每生每年260元。免除学生杂费所需经费由市(含省财政对泰安市的补助,下同)、县(市、区)共同承担,其中:市属学校由市级承担;新泰市、肥城市、泰山区、岱岳区、市高新区所属学校由市、县(市、区)按6:4比例分担。
10月18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共6章37条,分别从规划和建设、供水经营和用水管理、供水设施维护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城市供水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0月2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共6章30条,分别从低保对象及家庭收入的确定、办理程序、资金筹集与发放、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全市农村居民低保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1月6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共5章27条,分别从城市用水计划、节水措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就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1月16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共7章24条,分别从使用范围与方式、项目申报、审批下达、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就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2月1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场机制调节、职工平等参与、企业民主分配、政府监控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工资指导线为依据、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决定方式,兼顾效率和公平、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依法规范企业分配行为,理顺分配关系,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逐步健全劳资共决、兼顾并重、调高保低、同工同酬、公平公正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到“十一五”末,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效益增长的企业全部实现以工资指导线为依据增长工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各类工种原则上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起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全市实际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长达到10%以上。
12月14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共6章38条,分别从建设、分配、管理、监督等方面就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2月2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提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要求以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完善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2月27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共7章38条,分别从征收管理、使用管理、收支科目管理、预决算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李天波 张仁新)

【政府调研】 年内,市政府调研室围绕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及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政务,搞好服务,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①坚持精益求精,优质高效,认真做好文字材料起草与审核把关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环境保护大会、农村工作会议、东平湖防汛工作会议、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等重要会议和各类专业会议领导讲话、汇报、致辞、署名文章等各类文字材料150多份,有效文字量80多万字。②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及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翔实依据。先后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或参与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调研、全市大项目建设情况调研、为民要办的12件实事筛选和跟踪调研、国有资产管理与改革调研、乡村人才“空心化”调研等综合调研或专题调研1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性文章10万余字,多数调研成果得到领导肯定,进入领导决策或被领导讲话、政府文件采用。其中,《泰安市发展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研》和《泰安市乡村财源建设调查报告》分别荣获200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二等奖;《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加快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泰安建设》《全市大项目建设情况调研与思考》《泰安市发展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研》《泰安市乡村财源建设调查报告》分别在《市长参考》《山东经济战略研究》等省、市以上刊物发表。③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先办,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参与全市应急和安全生产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圆满完成12期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的调度、编发,以及与《中国城市年鉴》《市长参考》等刊物的联络和文稿编撰工作。(耿洪义)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2007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案3件,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1件、建议62件,市政府十届五次会议提案180件,均按规定的时限要求高质量地办理完毕,按期办结率100%,面复率91%,满意率99%。(连军波)

【信息工作】 全年编发大范围政务信息106期,计1900条;《信息参阅》15期,计68条;《每日快报》249期,计1008条;《信息专报》36期,市领导批示21条;上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1215条,被采用105条,省领导批示6条;上报国务院办公厅信息86条,被采用6条。年内,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全国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唐衍刚 周小龙)

【电子政务】 2007年,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新版“中国泰山信息网”共设置“走进泰安、信息公开、中华泰山、公民版、旅游版、企业版、投资版”七大栏目,拥有“政务类、网上办事类、互动交流类”等一级栏目105个、二级栏目372个、三级栏目800个。包含网页3万多个,存储各类资料2.5GB。全市政府部门网站建设率达到70%,跨入全省先进行列。2007年,泰安市被评为“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并被列为山东省信息公开示范点。(宋西军)

【“12345”便民服务电话】 2007年,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受理中心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8.7万件。其中,有效来电和网络信件2.3万件,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1.9万个实际问题得到解决,综合满意率达到99%以上。年初,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受理中心承担了“市长电子信箱”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6月,“12345民生直通车”网站面向社会开通,构建起语音、信箱、网站三位一体的立体式服务平台。年内,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受理中心被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
(董 光)

【行政审批服务】 2007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年组织各窗口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22.3万件,比上年增长57%;组织各类收入6.6亿元,增长13%,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600万元,增长82%。年内,中心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评为全省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网络审批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立以审批服务为核心,以政府监管为重点,多级互动的审批管理网络和一站式审批应用系统,包括内网、外网、统计分析和监督考核、业务系统管理和数据交换等4个平台。①服务形式多样。实现申请行政许可需提报材料、条件、办理程序等的在线查询,申请表格或申请书规范文本在线下载,行政许可事项在线提报预审,事项办理情况在线查询,事项办结后的即时短信通知,申请人与窗口工作人员及中心机关人员的在线交流等。②内部运转效率提高。建立网络办理制度,初步实现窗口、科室和部门领导审核签批意见的网络传递,节约了内部运转时间。③体外循环问题有了技术防范。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对每个审批服务事项的运转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程序化控制,对违规办理及收费程序不予默认。④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过申请人网络投诉、“评价器”现场评价,中心网络视频监督、市监察局监控终端直接监督窗口服务行为等形式加强监督工作,每月由网络程序将申请人对窗口服务的“一事一评”结果自动统计出评议结果,使监督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增强。
业务流程整合 ①精简办事环节。重新梳理进驻大厅的424项事项的办理程序,将部门承诺时限分解到事项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并明确每一环节的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精简掉不必要的办事环节,使部门承诺办理时限在原来的基础上压缩了1/3,比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时限缩短70%。②推行并联审批。将适合并联审批的18个方面的102项许可事项纳入并联审批流程,重点突出企业注册登记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③企业注册登记。由市工商局窗口牵头负责,共享企业注册申请基本信息,实现了企业注册信息“一表通”,内、外资项目设立由原承诺的21、27个工作日,分别压缩到14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33.3%和48.1%。④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由中心报建窗口牵头负责,对规划审批完成后的14个审批环节全部实行并联办理,将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承诺时限由51个工作日压缩到3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压缩了41.1%。同时,在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中还设置了网络预审程序,先对项目报件进行审核,然后收取规费,交纳相应费用后颁发证照。年内,中心共受理基本建设项目320项,建筑面积470万平方米,受理内资企业注册418家,注册资金7.29亿元,外资企业37家,注册资金8040万美元,全部按并联审批模式办理。
业务协调监督 ①监督管理。按照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对窗口单位和窗口人员实行日常积分考核,每月逐窗口抽查审批业务档案,对“体外循环”实行一票否决,发现违规办理,严格按《考核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②收费管理。对所有收费项目,进一步明确收费依据、标准和办理程序,规范收费。对建设项目各项规费严格把关,有政策依据的“对号入座”及时兑现;属城市拆迁、改造、建设占地需要补偿的,按政策及时补偿;属于招商引资或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减免的,严格按程序上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年内,中心按照政策共落实减免各种政府规费近9000万元。同时,加大规费征收力度,对没有按规定足额交纳规费的建设单位,一律不发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对原欠交规费新报建项目的单位,要求必须还清原欠款后再受理新项目,避免了政府收益流失。③检查考核。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检查考核的实施方案》(泰政办机发〔2007〕204号)要求,对进厅部门(单位)及其窗口的项目进厅、部门授权、事项办理、窗口人员选派等4个方面的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成绩与中心对窗口日常考核成绩按要求报送市监察局和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直部门行政效能考核和文明单位评比考核的重要依据,占20%分值。④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整体格局初步形成。加强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开展县(市、区)审批服务工作调研,推荐县级全省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结合网络审批服务平台建设,对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络审批平台与各县(市、区)审批(服务)中心网络连接进行部署,要求全市统一网络审批管理系统软件,配齐设备和技术人员,实现县(市、区)审批(服务)中心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事项的上报审批,初步形成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整体格局。
服务标准化建设 按照服务标准化评估标准,结合政务公开,在进厅审批服务事项的各个办理环节,明确公开服务的标准和尺度,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服务窗口、行为规范、工作监督考核等均有明确的标准可依。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具体内容,除涉密资料及单位内部事务外,对部门职责、领导分工、科室设置、制度规定、工作动态等内容分4大类进行明确,并将公开目录和内容在中心内、外网公开。
年底,在92名窗口人员中,有党员67人、科级以上干部29人,其中5个窗口配备了实职正科级干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对进厅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分别实行月度百分和年度积分考核,由网络系统每月自动生成窗口和窗口人员考核分数,自动统计、分析考核数据,每月确定“红旗”窗口和先进个人,每季度确定规范化窗口和共产党员先锋岗,年终确定优胜窗口和先进个人。有21个窗口被授予“红旗”窗口,5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14个窗口被评为规范化窗口,6人次被评为共产党员先锋岗。(赵代胜)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 2007年,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以“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为方向,以构建和谐机关后勤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措施,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注重加强机关组织建设,制定《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机关事务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继续开展创建“五型”机关、“三优一满意”、争做“优秀公仆,文明市民”等活动,深入推进文明机关建设;积极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全年捐款4.3万余元。年末,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党员教育先进单位”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 投资150余万元对市政中心监控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整合各类安全监测资源,提高技防手段;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生活保障未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车辆行驶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日常管理与服务 严格制度,强化监管,集中办公区及机关宿舍区的卫生保洁、设备维护、会务服务、生活保障等物业管理工作保持较高水平;实施财务收支分类改革,强化软件基础建设,财务结算管理工作渐趋规范科学,办公用品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严格管理,科学调度,车辆服务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物资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年内共实施动力及房产设施设备规模以上维修50余次,提供大中型会务及各类活动服务200余次;办理各类收支1.5万余笔、9.6亿元,提供办公用品服务300余万元;提供车辆服务16万余台次、680万余公里。
节能降耗 制定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水、电、气等资源的管理,落实招标采购、以旧换新、修旧利废、定额发放等规章制度,坚持资源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严格按标准收缴水、电、暖等各项费用,有效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全年节电12万度,节水9千立方米,节气1千立方米,节约办公用品等购置费约60万元,共计节约经费约81万元。
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 市直机关宿舍区的房屋整修、垃圾处理设施改造、道路改造任务全面完成,集中办公区的绿化美化、环境整治、生活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取得新成效;汽修中心运转良好,周转房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年内,引进到位资金150万元,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明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