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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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的宗旨,发挥劳动保障部门整体合力,切实搞好就业服务,增强保障能力,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协调推进。市劳动保障系统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机关”,被市文明委表彰为“泰安市文明创建标兵行业”,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行政效能优秀单位”。
就业再就业 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再就业。年内,全市新增就业再就业7.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9.4%,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5.9%;城镇登记失业率2.64%,低于3.8%的控制目标,就业再就业局势稳定。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程”列为为民办理的12件实事之一,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等措施,全市安置“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特困人员6168人,完成年计划的123.4%。全市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6.5万份,为5297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576万元,落实各项再就业补贴5010.2万元;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519万元。市劳动保障局带头实施“一对一”帮扶计划,局机关正科以上干部和就业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每人与1名“零就业家庭”成员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通过上门对接服务,61名帮扶对象的就业、工资和保险问题得到解决。6月,泰安市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经验交流会议。
劳务输出 把劳务输出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短平快工程,11月,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丰收成果展”,总结近几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外输出和就近就地向二、三产业转移。全市新增县外劳务输出7.4万人(其中境外输出4171人),完成年计划的114.6%,农村劳动力累计在外务工人员总量达64万人,累计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达66万人。宁阳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劳务输出模式在全国推广,“肥城建安”、“东平港务”被命名为首批“山东省驰名劳务品牌”。
职业培训 全市培训各类人员10.4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15.6%。评选产生第二批“泰安市首席技师”35人、市技术能手18人,被确定为“山东省首席技师”拔尖技能人才6人,评选数量居全省第1位,省首席技师总量达到15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1000元。全市参加职业资格评审鉴定企业一线技能人才8609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381人,高级工4872人,高技能人才比例位列全省第5名。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在有影响的大企业设立培训基地,参加培训技师320人、高级工600人;分别举办“石横特钢”杯、“五岳专汽”杯、“金卡特”杯职业技能大赛29个工种、1210人参加,获得“振兴泰安劳动奖章”28人,获得“泰安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7人,获得“巾帼建功”称号4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和管理,技能鉴定2.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7.6%。全市公办技工学校9所,实现招生8566人,其中市高级技工学校首次突破3000人,创历史最好水平。实施“技能扶贫计划”,1500名技能扶贫生免费就读技工学校。年内,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实现招生、就业“两旺”。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80所,当年培养技工1.3万人。
企业工资指导 健全完善工资指导线,发布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将全市范围内所有企业纳入指导线调控范围,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审核625户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涉及职工近30万人,平均增资额152元,增资后人均月工资1283元。年内指导线增资中,各类企业一线职工增资额占平均增资总额的89%,增资幅度比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高7个百分点。全市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20元,增长20.5%。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82万元,增加2974元,增长19.5%。其中,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15万元,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9万元,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77万元。全面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调整62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5.2元/小时,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500元/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4.2元/小时。年内,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正常的近600户企业(包括中央属、省属企业)、6万名在岗职工2006年工资水平进行抽样调查,经汇总、整理、分析,形成141个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对企业、求职者和职业介绍机构有较强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此次公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实施时间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劳动关系调整 积极参与市直企业改革改制,为改革改制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一条龙”服务,累计审核110户破产改制企业的预提费用方案,涉及职工5.5万人。其中改制企业50户,涉及职工3.6万人;关闭破产企业60户,涉及职工1.9万人。继续推动实施“劳动合同3年行动计划”,组织专项执法检查5次,检查用人单位3201户,涉及职工33.1万人,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6.3万份,补缴社会保险费1.26亿元,解决拖欠工资5364.3万元。至年底,全市各类企业从业人员达77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9%,高于全省0.9个百分点。全市查处劳动监察举报案件844起,立案775起,结案771起。全市行政处罚71件,罚款41.6万元;行政处理42件,到位金额830万元。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劳动仲裁院。推行劳动仲裁“一步到庭”、“阳光仲裁”,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全市立案受理争议案件527起,结案520起,结案率99%。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张培峰 李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