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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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拥有各类文化产业经营单位4874个,从业人员3.73万人,年营业收入30.49亿元,约占全市GDP的2.5%。按照文化产业8大类别区分,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经营单位有1533个,从业人数1.14万人,营业收入10.84亿元;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有69家,从业人数1015人,营业收入6554万元;文化艺术服务业有234个,从业人数3916人,营业收入1976万元;网络文化服务业有598个,从业人数1849人,营业收入1.03亿元;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348个,从业人数7977人,营业收入6.0亿元;其他文化服务业195个,从业人数838人,营业收入6589万元;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业有481家,从业人数4520人,营业收入5.24亿元;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业1416个,从业人数5718人,营业收入5.87亿元。
围绕“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工作方针,在全市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全年出动稽查人员4865人次,车辆1130台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23起,受理群众举报76起,立案调查72起,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8.3万盘(册),上缴财政罚没款24.5万元,没收电子游戏机84台,电脑主机6台,其中,泰山区出动检察人员140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1000家次,停业整顿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网吧40家,关闭带有赌博性质和非法经营的游戏厅8家,收缴盗版光盘3万张,取缔无证书摊13处,打掉非法出版物批销窝点5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人。
年内,各县(市、区)招聘文化协管员147名,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制度,组织消防演习,及时整改消防设施器材,对没有安全合格认定书的,严禁营业;培训义务消防员、义务安全监督员,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版权管理】 ①加大宣传力度。将国务院公布的《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整理成问答形式稿件,在《泰安广播电视报》泰安信息港网站上分期刊登。召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广造声势,增强震慑力。在《泰安日报》等新闻媒体,发表打击侵权盗版消息9篇。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②开展专项行动。成立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向各县(市、区)转发省版权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对非法预装计算机盗版软件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对神州大厦、三联家电、三源家电等规模较大的计算机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中查处盗版计算机软件2000余盘,处罚2家,责令整改7家,取消经营资格2家。③加强出版物管理。年初印发《泰安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补充规定》,集中清理内部资料性图书上市行为,对岱庙周围,红门路两侧、泰山文化广场的图书零售摊点进行检查,查处《历代文人与泰山》等内部资料性图书4种,当场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④组织评选活动。开展“正版产品经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评出泰安市乐苑音像有限公司、泰安市畅想大学书店有限公司、泰安市文汇书店、泰安市众志电子有限公司4家正版产品经营示范单位,在全市图书、报刊、音像、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行业中起到引导带动作用。 (周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