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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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9个,其中市级管理中心1个、县(市、区)管理部6个、矿业集团分中心2个;在职人员44人。各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加大归集力度,规范贷款管理,增强住房保障能力。
公积金归集 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5.49亿元,增长23.01%,占全年计划的119%,年度缴存率为88%。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4.03亿元,归集余额18.6亿元。①扩面征收。在督促单位按时缴存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公积金贷款的低息优惠政策,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不断增加。市本级以民营企业和大型企业为突破口,各县(市、区)管理部以乡镇和民营企业为突破口,靠上做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全市实缴公积金的单位达到1984个,实缴人数为27.8万人,其中,2007年新增缴存单位46个,新增缴存人数8627人,新增缴存额1126万元。②全力清欠。对欠缴单位逐一分析,摸清底子,分类排队,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电话通知、发催缴函与上门催缴相结合的方式,全力组织清欠。全年清欠住房公积金5432万元。③平衡推进。对全市公积金归集情况实行周调度、月督导,及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征缴工作措施。对进度较慢的单位靠上指导,帮助完善措施,确保完成任务。④严控提取。严格实行“三级审查”制度,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让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得到申请人的理解,缓解了提取压力,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公积金贷款 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8亿元,增长135.1%,占贷款年度计划的147.6%。年末贷款比率为60%,年度贷款比率为142.09%。全市累计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15.89亿元,贷款余额11.14亿元,累计有2.1万人享受到公积金的优惠政策。①严格贷款审查。根据国家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的调整,细化贷款流程,从贷款材料初审开始,严格标准条件,层层把关。加强对购房真实性的考察,逐份落实散户合同,重点关注开发商,采取到购房所在地实地考察楼盘、到开发商处核对备份合同、到售楼现场核对登记表、到物业管理处核对物业管理登记等手段,坚决杜绝用虚假购房合同骗取公积金贷款的行为,维护了公积金贷款的严肃性和资金的安全。②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将泰安市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4家委托银行一并纳入大厅统一管理,使公积金贷款从咨询、领表、审批、签订合同、委托、划款等业务形成一条龙服务,减少了职工往返的次数,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建立严格的签到、值班、前后台衔接、请销假等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服务行为,树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服务的良好形象。③完成开发区职工贷款任务。组织各家银行上门服务,宣传贷款政策,做好相关表格的填写、资料的准备,把基础性工作做扎实;严格审核借款人贷款资质、诚信情况,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协调泰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委托银行及时签署按揭意见、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确保中间环节完整无误,未出现任何纰漏。共为1326名职工办理了贷款,金额1.88亿元。④降低贷款逾期率。根据逾期贷款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催收方法。对老拖欠户,在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贷等手段的同时,还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对个别恶意拖欠的借款人提起诉讼。对借款人缺乏还款意识造成的非恶意拖欠,采取以电话提醒为主的催收方式。全市贷款逾期率为0.02%,远远低于省里0.15%的考核标准。
财务管理 实行“收支两条线”,资金收支分离;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银监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认真进行整改;诚恳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与增值。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565.3万元,占计划的156.5%,比上年增长166%,收益率0.96%。其中转入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达到1291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有力地支持了全市廉租住房建设。 (杜继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