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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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财政机构97个,其中,市级财政机构1个,县(市、区)级财政机构6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机构1个,泰山管委财政机构1个,县开发区财政机构2个(新泰市开发区、肥城市开发区),乡镇(街道)财政机构86个。在职职工1398人(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181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102人(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6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484人(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56人)。全市有会计人员4.37万人。市财政局连续第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连续第4年被评为“全省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在市直机关行风评议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财政预算与执行 ①财政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4.2亿元,完成预算的(下同)105.7%,比上年增长(下同)24.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75亿元,完成116.88%,增长29.62%;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7.7亿元,完成108.5%,增长25.8%。市级主要收入项目中,各项税收11.9亿元,完成112.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4亿元,完成165.37%;专项收入0.87亿元,完成71.48%。市级各项税收中,增值税1.5亿元,完成94%;营业税3.9亿元,完成106.1%;企业所得税2.0亿元,完成95.5%;个人所得税4379万元,完成116.12%;其他各项税收4.4亿元,完成预算的142.9%。②财政支出。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104.6亿元,增长34%。市级总支出21.1亿元,增长24.1%。市级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4.15亿元,完成100.92%;国防及公共安全3.12亿元,完成116.02%;教育2.21亿元,完成114.30%;科学技术3859万元,完成111.11%;文化体育与传媒3886万元,完成148.15%;社会保障和就业2.63亿元,完成145.32%;医疗卫生1.36亿元,完成123.53%;城乡社区事务3.67亿元,完成121.99%;环境保护4596万元,完成579.57%;农林水事务8123万元,完成82.48%;交通运输2545万元,完成261.29%;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1.89亿元,完成196.87%。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连续21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财源建设 ①明确财源建设思路。市政府印发“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源建设意见,进一步明确财源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工作重点,调整完善财源建设扶持方式,加大资金的整合、撬动力度,为扩大财源奠定基础。②创新财政扶持方式。筹集资金6.04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其中投入4.1亿元,重点支持工业骨干企业发展。建立“财政、银行、企业”联动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帮助企业贷款2.04亿元、吸引银行贷款72亿元、利用外资10亿元。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拨付资金1.3亿元,支持企业节能减排;拨付资金62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和实施名牌战略;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资金1196万元,支持城市服务业和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拨付资金2.31亿元,帮助泰山玻纤、市商业银行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政策,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8亿元。筹集资金1.6亿元,支持市属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
新农村建设 年内,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全市用于“三农”方面的财政总投入达到25.2亿元,增长23%。①落实支农惠农政策。通过落实粮食、良种、母猪、综合直补以及库区移民扶助等政策,直接补贴农民4.59亿元。拨付资金1351万元,实施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支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市财政拨付资金2989万元,支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新增受益人口45.1万人,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02%。筹集资金1.53亿元,支持村村通公路和农村客运站建设,全市98%的行政村通柏油路,95%的行政村通客车。拨付资金5024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节水型农业体系建设。市财政拨付资金745万元,对37个乡镇、109个贫困村进行开发式扶贫,7.5万人实现脱贫。③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全年财政共拨付改革专项资金1.28亿元,免除37.8万名农村中小学学生杂费并免费提供秋季国家课程教科书。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全年发放高中助学金427.2万元,受益学生8668人。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全市投资1296万元,列入省“360工程”的22个中心卫生院建设改造项目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落实资金1.4亿元,全市有350.71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农业人口的96.7%,全年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报销医疗费1.57亿元。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民纳入享受低保政策范围,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720万元。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机制,落实农村“五保”供养经费1758万元,筹集资金1903万元完成12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任务,“五保”户生活得到保障。6个县(市、区)全部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8542人拨付奖励补助资金512.5万元。
社会保障 全市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达14.36亿元,增长36.37%,其中市级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达4.31亿元,增长72.06%。市级支出中,拨付1277万元,用于扶持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等;拨付3245万元,用于离休干部报销医疗费及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医疗、生活等方面的补贴;拨付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等政策性补贴资金4868万元,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4.1万人;拨付资金1000万元,用于市疾病控制中心病媒生物实验室建设等;提高城区低保对象补助标准,自2007年9月1日起城区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230元,全年落实城市低保资金2969万元,及时为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的2.86万人发放补助资金;拨付救灾补助资金1.17亿元(华源煤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9017万元),帮助受灾群众生产自救;为符合条件的357户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43.75万元;筹集资金1700万元,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价格低廉的住房。年内,泰安市被列入全国首批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每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200余万元,泰安城区、新泰市、宁阳县、肥城市已开展试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达到20.2万,收缴医疗保险费1300万元。
财政改革 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改进和完善财政运行机制,财政监督管理水平有新提高。在全省率先完成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扩面任务,市直和6个县(市、区)的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全年实现网上支付3.5万笔,涉及资金51亿元,其中直接支付资金33亿元,授权支付资金18亿元。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财政审批备案制度,完成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清理工作。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要求,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建立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按照“监管职能归财政,执行职能市场化”的要求,完成市级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将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各类重点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总额7.96亿元,增长21.5%;节约资金1.3亿元,综合节支率14.4%。全年融资到位资金12.86亿元,为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拨付资金4.14亿元。市级投融资平台资产规模达到59.04亿元。严格工程预(结)算审查,共评审政府投资项目780个,评审总额21.1亿元,审减资金4.3亿元,平均审减率20.5%。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宣传月”活动,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拓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增加政府非税收入。

【预算执行分析】 ①财政收入稳定快速增长。年内,市政府制定“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源建设意见,筹集资金6.04亿元,通过财政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各级财税部门牢固树立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观念,落实财政增收任务,坚持抓大与抓小并重、征管与稽查并举、税收与非税收入齐管,促进财政收入总量的提高。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总量达到64.2亿元,增加12.5亿元,增幅达到24.2%,略高于全省平均增幅。②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基础稳固。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226.1亿元,增长16.1%,高于预期目标2个百分点。全市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突出大项目建设,传统骨干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新兴骨干税源企业迅速成长,第二产业共提供各类税收52.8亿元,占全部税收的60.8%,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汇编的335户重点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13户,实现税金超亿元的企业达到7户。青年汽车、泰山盐化工、山东超威电源、山东正大焦化等一批大项目陆续达产投产,其中泰山盐化工新增税收1411万元,山东超威电源新增1905万元,山东正大焦化增收2069万元,已成为新的财源增长点。③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比重有所提高。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5.31%,较上年略有提高;全市税收收入增长29.62%,居全省第6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3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市地平均增幅1.51个百分点;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2.82%,同比提高3.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对财政的贡献逐步增强,全市来自第三产业的税收达到34.1亿元,增长61.6%。④财政支出体现了公共财政方向。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全力支持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发展。全市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达14.36亿元,增长36.37%,其中市级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资金达4.31亿元,增长72.06%,确保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离休干部医疗费、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资金需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加大“三农”财政投入,全市用于“三农”方面的财政总投入达到25.2亿元,增长23%,其中市级用于“三农”方面的各项资金投入达到8.12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保障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重点事业发展。充分利用上级扶持财政困难县、工资改革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政策,争取上级支持,增加地方可用财力,较好地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全年共安排对下转移支付12.7亿元、专项资金18.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4亿元、8.6亿元,有力支持了基层各项事业发展。
(王庆涛 池庆喜 耿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