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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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29个,干部职工511人,其中行政编制121人。泰安市环保局有干部职工112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4人。年内,全市各级环保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平台,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生态市建设 认真实施《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列入2003~2007年度生态省建设泰安市长责任书的指标任务基本完成,生态市建设第一阶段的目标基本实现。①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园建设与管理。泰山、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组织实施东平湖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新汶矿区资源开发和生态恢复示范工程(国家级)、肥城市生态示范区(省级)建设工作。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生态市(县)建设规划颁布实施。举办首次生态市建设培训班。②深入开展不同层次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绿色学校”27个、省级“绿色社区”9个,确定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示范镇2个、示范村3个。肥城实验小学、泰山区华新社区分别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国家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填补了泰安市空白。肥城市王瓜店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成为泰安市第二家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③继续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成果。按照2006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对泰安市创建工作技术评估的意见,对照“十一五”创建指标,制定持续改进方案,加快创建工作进程。
  污染防治 ①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制定实施年度减排计划,狠抓结构调整减排、治污工程减排和执法监管减排,完成减排项目31个。列入《泰安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25个项目,完成19个。山东石横电厂3号、4号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于8月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成为泰安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第一个通过验收的脱硫项目。新泰市、宁阳县分别关停6台和2台现役燃煤机组。建立健全了减排台账,COD和SO2两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其中COD削减率居全省第一位。②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坚持定期调度、现场检查与情况通报相结合,督促加快治污项目建设进度。全市列入南水北调责任书、碧水行动责任书、南水北调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的100个项目,除3个项目因长期停产无法实施外,其余97个完成92个,在建5个。列入2006年市政府限期治理的93家工业企业,有88家完成再提高和深度处理工程,达到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洸府河截污导流工程12月开工建设,是全省第一个开工建设的截污导流项目。东平县对湖区小淀粉污染进行综合治理,除保留5家规模较大、建有治理设施的企业外,其它厂点予以关闭。大汶河水质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洸府河水质优于地表水五类标准,东平湖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
  环境管理 ①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3次“整治违法排污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150个次、河流断面12个次,查处违法行为17起。②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审批建设项目152个,环评执行率达到99.8%。对全市经省政府正式批准的7个开发区、10个乡镇项目集中区进行集中检查。③排污费征收。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不断拓宽征收面,完善征收程序,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费的征收力度,以收促治,征收排污费3317万元,创历史新高。④环境信访。办理环境信访1235件,议案提案26件,处理率为100%。⑤处置环境突发事件。8月17日,山东华源矿业公司因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洪水淹井事故后,立即启动《辐射事件安全监管应急预案》,制定《“8·17”溃水事故矿井外排酸性废水治理预案》,确保环境安全。督促指导50家化工企业编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监管。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与辐射安全监管。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集中处置。进一步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完成25家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登记监测,为15家辐射装置使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使用许可证”。做好废放射源收贮工作,年内共收贮废放射源176枚。⑦环境宣传。组织“人人参与,共建绿色家园”大型广场宣传活动,通过百名儿童绘画、驻泰高校大学生发表绿色宣言、设立咨询服务站、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环境警示与科普图片展览、绿色社区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题。围绕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市建设,组织开展“泰汶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活动。继续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每月在媒体公布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河湖水质状况。制定《泰安市环保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建立环保通讯员网络,健全宣传工作定期通报、联席会等制度。
  环境科研、监测 投资460万元,在泰城新建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对原有3个自动监测站进行改造,在全省率先完成建设任务。市及各县(市、区)监测站均通过省计量认证复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创建国家实验室工作10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

【强化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监管】 按照省环保局《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全省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试行)》《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试行)》和《全省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管办法(试行)》,重点加强对113家市控以上污染源和7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天检查监测一次,对重点污染源每旬抽查监测15%。自7月“四个办法”实施后,全市环保系统共对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监测2004个次,对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监测1200个次,对违法排污的28家(次)企业和15家(次)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通报批评和依法处罚。

【“数字环保”工程】 按照建设省、市、县“三级五大网络”的要求,加快推进“数字环保”工程。投资2700万元,进一步完善市环境监控中心,85家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逐步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实现实时在线监控。

【“绿色信贷”制度】 与银行系统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定期通报企业环保情况,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银行系统削减其授信额度或不予信贷支持,通过经济手段强化企业治污工作。(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