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90&A=17&rec=75&run=13

【概况】 至年末,全市共有物价管理机构7个,工作人员192人,其中市物价局有干部职工53人,泰山区、岱岳区物价分局36人。年内,全市物价工作创新价格监管的内容和方式,维护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市场价格秩序;推进价格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价格调控体系,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3%,涨幅同比回落0.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交通和通讯类全年分别上涨2.6%、0.2%、1.7%、0.4%、2.5%和0.6%;烟酒及用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分别下降0.1%和0.2%。商品零售价格上涨1.3%。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3.3%,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0.6%,分别比上年回落3.1和3.7个百分点。房地产价格涨势趋缓,2006年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1%,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8个百分点。其中,商品房销售价格上涨5.1%,回落2.8个百分点;二手房销售价格上涨5.0%,回落6.8个百分点。全市房屋租赁价格同比上涨1.6%。全市土地交易价格同比上涨8.2%,回落5.2个百分点。

【价格调控】 市物价局制定《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价格监测指标体系、监测点布局、监测周期等进行调整;改革传统价格监测方法,探索价格监测计算机采价方式,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工作效率;密切跟踪监测重要农产品、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及服务价格,及时分析、预警价格走势,按时采集、汇总、上报价格监测数据1万多条。按照“依法征收、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服务发展、加强合作、稳定市场”的要求,改进和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管理工作,增强调控市场稳定物价的能力。聘请35名专家参与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保障成本监审更加科学合理。对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成本、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成本等调价项目进行成本监审。

【价格法制宣传】 与市纠风办、市电台建立“价格政务热线”,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组织参与全省首届“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经自愿报名,逐级审查、考核,共确定19家候选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告知,通过山东物价网和邮寄方式投票,让群众评选。结合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以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其中泰山区初步形成物价分局、街道办事处、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三级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制定价格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对价格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开展价格依法行政督查。

【价格服务】 优化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点布局,建立粮食、化肥电话询价制度。加强对成本调查资料的汇总分析。按照农产品新成本核算指标体系,调查、汇总上报小麦、玉米等7个品种的调查数据。开展粮食生产成本和收益、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粮、农户收支等专项调查,为各级政府制定农业政策提供参考。做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仲裁案件的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和非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全市共受理各类价格鉴证业务3294件,标的总额1.03亿元。

【价格和收费管理】 贯彻省物价局《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从改革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实行收费减免和扶持性价格政策等方面,落实30条政策措施,规定明确的实施期限。降低99种政府定价的抗肿瘤药品价格,对18个申请医保药品定点的药品经营和医疗单位价格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办理执行价格政策证明手续;会同市纠风办、卫生局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分两批核定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对办学资质、条件和成本等项目审核,核定16所民办学校的培养费和住宿费标准,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大学专升本收费管理,纠正4所高校超标准收费行为,减轻学生负担15万元。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对农业用水、用电价格实行政策倾斜;对化肥生产实行优惠电价;制定碳酸氢铵的临时准出厂价和临时最高零售限价,稳定化肥价格;组织县(市、区)采取交叉检查的方法,对7家化肥生产企业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对取消、免收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对县(市、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泰安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对市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印发《2005年市直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从源头上堵住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

【物价监督检查】 围绕民生价格和资源环境价格,开展成品油、电力价格、医药价格、化肥价格以及教育收费、公安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以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为重点,加强对春节、元旦和“五一”、“十一”等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的跟踪检查。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48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3985万元,实施经济制裁635万元,收缴入库584万元。全市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87件,办结85件,其中查处22件,咨询65件,结案率97.70%。退还用户2.36万元,没收48.50万元,罚款0.20万元。 (石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