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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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认真起草、审核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法制监督协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复核案件,进行综合调查研究,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新进展。
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年初,市政府印发《200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泰政发〔2006〕13号),确定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3月,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规范性文件制定 全年共起草、审核、修改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95件,其中市政府令14件。《泰山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办法》《泰安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泰安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促进了泰山景区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泰安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泰安市农药经营与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泰安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泰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办法》等文件,为保证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提供了法制保障;制定的《泰安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泰安市城镇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社会保障体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成立泰安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召开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对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事项的梳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泰安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泰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送审稿。
  法制监督协调 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回头看”活动,对2005年以后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服务)项目进行规范清理。经核查确认,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增加16项,取消15项,并以泰政发〔2006〕68号文件向社会公布;市级非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增加5项,取消6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重点乡镇延伸,印发《关于在重点镇中心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如何开展该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市直机关282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资格考试,为考核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对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进行清理,注销、补办、审验一批行政执法证件。探索在泰山景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强化对泰山风景名胜区的集中统一管理,解决泰山管理中多头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脱节等问题,对泰山景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进行认真的调研论证,并形成初步意见。
  行政复议应诉和信访复核 年内,市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办理市政府信访复核案件31件。通过对案件的办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保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调查研究 年内,市政府法制办先后组织开展“三清”(土地市场、房产市场、建筑市场三大市场清理整顿)期间不规范审批土地问题、泰山石保护和奇石市场规范整治问题、加强城市市区国有存量土地管理政策问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问题、城市重点建设工程“农转非”村土地补偿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问题、泰山景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问题等专题调研活动20多项,分别向市委或市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绝大部分进入领导决策范围。(吴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