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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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法制观念,按照市委“一个目标、三大重点、四个坚定不移”(建设经济强市,工业经济、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优化结构、抓大项目、保护生态和节约资源)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工作监督 ①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泰安市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泰安市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针对经济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常委会就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和基层财源建设,9月,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和基层财源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撰写专题报告,提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夯实财源基础、提高招商引资质量等建议和意见。②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汇报》,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为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农”问题的解决,10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3组深入到6个县(市、区)对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撰写视察报告,提出相关要求,并在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审议。③加强对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的监督。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督促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开展,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形成审议意见。为促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常委会对全市建筑节能情况进行调查,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建议意见。为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常委会继续组织开展“泰汶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围绕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组织采访报道,把舆论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顺利开展。
法律监督 ①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常委会重视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新法颁布或法律实施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培训班,认真学习《监督法》,收听收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人的辅导讲话。研究制订《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监督法》知识竞赛。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的报告》,并作出决议。②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为促进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监督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先后对《义务教育法》《防震减灾法》《人民防空法》《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就执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30多条。8~9月,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常委会分别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农业政策、金融支农政策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委托县(市、区)进行视察、调查,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题执法检查报告。针对农村教师工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任务艰巨、教师队伍状况不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等问题,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相关建议。为监督支持法院公正司法,常委会对《法官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在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法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为促进旅游业发展,8月,常委会对《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转交市政府办理。常委会还对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情况进行视察,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平安泰安”建设问题,提出相应意见和要求。③改进和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为推动人大宣传工作的创新发展,11月,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人大宣传工作的基本经验,深入探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办法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④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督促被任命人员认真履行职责。⑤加强对代表活动的规范和指导。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修改完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制定下发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代表述职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和全市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表彰大会。组织驻泰全国、省人大代表对加快服务业发展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会前视察,提出建设性意见。⑥为代表知情、知政搞好服务。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及时寄送常委会公报、报刊杂志和有关人大信息资料,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信息服务。 (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