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史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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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史志系统有市、县两级地方史志机构7个(不含新汶、肥城矿业集团,下同),在6个县级史志机构中,1家为单设,5家与党史办公室合署;市、县两级史志办公室有工作人员65人(含聘用人员16人),其中市史志办公室19人,聘用人员8人。年内,全市史志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坚持围绕一个中心(经济建设中心),突出三大重点(修志、办鉴、拓展社会服务),实现三个目标(把史志部门建成修志办鉴的权威部门、把史志机构建成市情研究的专业机构、把史志办机关建成和谐文明开放创新型机关)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开拓创新,推动志(书)、(年)鉴、会(市情研究会)、网(市情网、市情资料库)、馆(方志馆)、开发服务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4月1日,在全国地方志系统表彰先进会议上,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被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授予“全国方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全国方志先进工作者。2006年度省史志系统考核,泰安市史志办被评为优秀档次,继续名列全省先进行列;市史志办机关连续第二年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
志书编纂 ①《泰安市志(1985~2002)》编修工作。该志书自2001年10月正式启动,至2006年2月形成“送审稿”。3月,采取呈送省市领导审阅、通过《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启事等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志稿的修改意见。4月21日召开志稿研讨会,请省史志办领导、专家针对篇章结构、承前简述、专记设置、人物收录等方面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市志编纂人员认真吸纳和梳理各方面意见,对志稿作进一步修改加工,至10月份,形成30编、210万字的“评审稿”。12月21~23日,省史志办在泰安主持召开《泰安市志》志稿评审会,对志稿进行评审。②县(市、区)志编修工作。按照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山东省第二轮市、县(市、区)志书出版印刷规范(试行)》,组织省市专家对《肥城市志》《东平县志》进行终审把关,两部志书分别于年内出版发行;组织专家对《宁阳县志》志稿进行评审;《岱岳区志》编纂工作全面铺开,进入撰写初稿阶段。③基层志编修工作。5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基层志编修工作的通知》(泰政办〔2006〕15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排名在前100位的经济强村(社区),市直有条件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市属及以上驻泰单位,原则上都要编修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志书。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完成200部基层志书的编修任务。8月10日,市史志编委会下发《关于基层志编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编修基层志的方案报批、篇目制定、志稿评审、审查验收和出版印刷等程序作出规范。8月30日,召开全市基层志编修工作调度会,总结交流前段开展基层志编修工作的情况,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基层志编修工作的任务措施。至年底,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有30多个制订修志方案;全市出版乡镇志、村志、部门志等计23部。其中,《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志》《泰安广播电视志》《泰安市社会福利院志》出版发行,《泰安市供销合作社志》编修工作进展顺利,《泰安人事志》《泰安消防志》《泰安市建设志》《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志》《徂徕山林场志》等志书编修工作紧张进行。
年鉴编辑 年初,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泰安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的意见》(泰政办函〔2006〕3号),对《泰安年鉴》编辑的指导思想、记载重点、质量要求、组织领导等工作进行规范,提出“一个中心、四项重点、四个规范”的总要求,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质量为总抓手,把准确记述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成就、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重大措施和各条战线、人民生活发生的重大变化作为记述重点,努力实现编印工作规范化、综合条目格式化、专题条目典型化、表现形式多样化的要求。市史志编委会印发《〈泰安年鉴(2006)〉组稿意见》《〈泰安年鉴(2006)〉组编工作规程》,对《泰安年鉴》的行文规范、栏目设置、选题确定、稿件征集、编辑加工、审核校对、出版印刷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分系统召开各单位中心撰稿人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分工编辑广泛收集各类资料,熟悉、了解各部门、行业的工作情况,精心编辑加工,精心审核校对,12月,《泰安年鉴(2006)》如期出版发行。全书87万字,由方志出版社出版。
市情研究与史志资源开发 ①筹备成立泰安市市情研究会。②编辑出版《泰安市情》杂志。③组织开展历史文化遗迹调查和泰山名泉保护开发情况调查,直接为经济建设和旅游事业发展服务。④完成《山东省历史地图集·历史文化村镇》资料征集工作。《山东省历史地图集》是建设文化强省的标志性工程,年内,全市上报历史文化村镇55个,其中历史文化名镇33个、历史文化名村32个,有关文字、图片资料正在搜集整理中。⑤加强“两网一库”建设。印发《泰安市情网、内部办公网和市情资料库维护、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及时更新市情网的栏目和内容,做到页面新颖,查阅便捷,实用性强,点击率不断上升;进一步充实市情资料库内容,将新出版《泰安年鉴(2005)》等资料录入资料库。9月22日,召开全市地方史志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对“两网一库”建设进行专题研究。到年底,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地情资料库,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库联网,并与市政府网站对接,向社会提供了一个了解市情、宣传市情的信息平台。⑥加快市方志馆建设步伐。

【《泰安市志(1985~2002)》志稿评审会召开】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12月21~23日,省史志办在泰安主持召开《泰安市志(1985~2002)》志稿评审会,省内外方志专家计40余人参加会议。《泰安市志》评审稿共30编、165章、210万字,附图表500余幅,全面客观记述了1985~2002年18年间泰安市改革发展历程和各个领域取得的成就。与会专家围绕《泰安市志》稿的篇目设计、记述内容、主要特点与不足展开讨论,一致认为,《泰安市志》稿资料翔实、内容丰富、记述准确、结构合理,是一部基础较好、质量较高的志稿。同时对志稿修改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市志编辑室根据各位专家的意见,精心制定修改方案和计划,认真对志稿进行加工修改。

【《泰安历史文化遗迹志》编修工作启动】 自2005年3月起,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史志办组织史志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了全市历史文化遗迹全面普查,共登记历史文化遗迹670余处,同时新发现一批旧志有记载但未挖掘利用的遗迹、遗址。年内,由市政府领导带领,深入6个县(市、区),对部分遗迹进行重点调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调查报告,提出了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迹的建议。同时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研讨,制定出《泰安历史文化遗迹志》篇目。确定该志书主要记述泰安境内的历史文化遗迹、遗址,包括名山名水名泉、古代人类生产生活遗迹、重大历史事件遗迹、历史名人生活遗迹、古代建筑、摩崖碑刻、古镇古街古村、革命历史文化遗迹等8大类。在内容筛选上坚持“有利保护、扩大宣传,尊重历史传统、兼顾现实评价,有利于开发利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影响、兼顾平衡”的原则。9月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历史文化遗迹开发利用座谈会暨《泰安历史文化遗迹志》组稿会议,对《泰安历史文化遗迹志》编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正在组织力量撰稿供稿。

【《泰安年鉴(2006)》再获全国年鉴编校质量检查评比一等奖】 年内,在第三届全国年鉴编校质量检查评比中,《泰安年鉴(2006)》荣获一等奖。这是继《泰安年鉴(2005)》获奖后第二次获得该项殊荣。该届评比全国有173种年鉴参评,重点从文字、语词、语法、标点符号、数字、版面格式、目录、索引等方面进行检查,先后经过参评单位自查、评委小组初查、征求参评单位意见、评委会集体评审4个阶段。与上卷相比,该卷在内容和形式上均有所创新。封面是山城一体的泰山、泰城景色图,彰显了浓郁的地方特色,同时配以泰山日出照片,象征着泰安经济与社会事业蒸蒸日上;封底配以安静祥和的泰城夜景,寓示着“平安泰安”和谐发展。全书设栏目24个、条目860个,示意图29幅、表格85个,时政彩页94页,总计87万字;内容资料翔实、确凿,版面结构清晰、合理,是一部可读、可信、可用、可存的大型政务性资料工具书。

【泰安市市情研究会成立】 4月18日,泰安市市情研究会成立。省史志办及市政府领导、150余名市情研究会理事参加会议。大会一致通过《泰安市市情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泰安市市情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市情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市情研究;收集整理市情信息,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泰安市情》杂志为该会会刊, 该杂志以“加强市情研究,弘扬历史文化,交流沟通信息,推进和谐发展”为办刊宗旨,以宣传市情、普及市情、研究市情为己任,全方位地宣传泰安的历史、现状与发展前景。年内出版4期,计40多万字。

【泰安市方志馆新馆开馆】 4月18日,市方志馆新馆举行开馆仪式,正式对社会开放。该馆是集志书收藏、地情资料咨询、方志资源开发、方志学研究、方志文化交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事业单位。2002年10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2005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迁入普照寺路六号,独立对外办公。场馆面积120平方米,馆藏方志、年鉴、地情资料、古籍等图书5000余册,其中历代《泰安府志》《泰安州志》《泰安县志》及《泰安地区志》《泰山志》《泰安年鉴》、县(市、区)志等系列志书、年鉴1000余种,山东及其他省市地方志书2000余种;期刊资料1000余册。市方志馆与全国60个市地建立有固定的地方志交流关系,能及时收集各地的地情资料,为泰安与埠外架起一座联系、沟通、咨询、交流的桥梁。

【《肥城市志(1988~2002)》《东平县志(1986~2003)》出版发行】
3月29日,新编《肥城市志(1988~2002)》首发式举行。全书22编、105章、86万字,收录彩色插图113幅,内文黑白插图114张。志书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体,以科学、严谨、朴实、新颖的资料,全面记载了肥城市15年间日新月异、波澜壮阔的巨大变化,是一部详细了解肥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珍贵资料大全。9月6日,续修《东平县志(1986~2003)》出版发行。该志书续修工作始于2003年,历经4个寒暑,3易篇目,12次修补内容。全志共28编,计140万字,彩色图片200余幅,图文并茂,全彩印刷,豪华大16开精装,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东平县志》横陈百科、纵写史实,全面客观地记载了18年间东平人民改革创新,团结奋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一部融资料性、时代性、可读性于一体的地方性百科全书。

【泰山名泉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调查】 年内,市史志办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历史上泰山、泰城及周边泉水状况进行一下调查论证”的要求,本着重史料、重证据的原则,通过查阅历代地方志书及文献资料、组织文史专家进行座谈、深入部分名泉实地调查等方式,对泰安境内60处名泉从古到今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撰写《关于对泰山、泰城及周边泉水、泉系进行初步调查情况的报告》,指出当前泉水保护、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泰山、泰城及周边泉水保护和开发利用提出5个方面的建议,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高度重视,为做好泰山、泰安及周边泉水、泉系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
(戚淑娟 张云霞)

附:关于保护和开发泰山泉水的
调查与建议
泰山泉水资源丰富,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泰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泉水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对于建设经济强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去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市情研究、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市史志办组织力量,对泰山、泰城及周边泉水从古到今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了由专家教授参加的研讨会,对泉水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进行了深入的座谈讨论。现就泰山泉水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提出如下建议。
一、泰山泉水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从历史上看,泰山泉水具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名泉众多,分布较广。历史上泰山泉系发达,山上山下、城内城外都存在大大小小的泉。据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汶水诸泉》一书记载,泰安有涌泉69眼;清道光八年(1804年)徐宗干裁定、蒋大庆编纂的《泰安县志》中仍记此数,并新增46眼,共计115眼。据1960年泰安市资料,境内有涌泉33眼。1993年出版的《山东省志·泰山志》记载有72泉和四大泉群,72泉中44泉在我市境内,其中广生泉、明堂泉等40个泉泉水仍旺。四大泉群,即泰山泉群、徂徕山泉群、上泉古泉群和安庄镇赵庄泉群。二是水质好,有神水之说。古人把泰山的泉水称为神水,称常饮可明目祛病,延年益寿。汉代铜镜铭文曾言:“上泰山,见神仙。食玉英,饮醴泉。”民国初医学家高宗岳所撰《泰山药物志》中把泰山玉液泉的泉水列为泰山特产十二大名药之一。三是文化底蕴深厚,传说、故事世代流传。众多的泉都有美丽的传说和动人的故事;许多文人墨客围绕泰山泉水留下了著名诗篇。这些传说、故事和文学作品,赋予泰山泉水深厚的文化内涵,为泰山、泰安增添了无穷的魅力和吸引力。明末萧协中在《泰山小史》一书中,将岱顶万福泉、玉女池及岱麓的天绅泉、王母池、白鹤泉、香井、醴泉等列为泰山的著名景点。此外,我市各地还有不少以泉命名的村庄,如岱岳区泉林庄、泉头村、水泉村,宁阳县龙泉村等。这些村庄虽然已无泉水,但遗迹尚存,传说故事流传至今。四是历代开发利用,造福于民。从古到今泰山泉水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宋初为建新城将岱岳镇进行拓建改造,并疏浚白鹤泉,城中能行舟。清康熙五十一年(1713年)泰安官员率众在山麓和城区内疏泉导水。清光绪初年泰安的官员为解决泰城居民饮水之难,在遥参亭前开凿双龙池,修“曹公渠”,专引王母池之水,环绕岱庙注入池内。曹公渠每隔五十步留一井口,供居民打水。冯玉祥在民国年间隐居泰山时开凿了普照寺前的“大众泉”和王母池前的“朝阳泉”,供市民饮用。
从现实情况看,泰山泉水得到了较好的利用,在泰安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泰山泉水成为泰城居民重要的饮用水源。泰山山泉多分布于陡崖沟边的裂隙中,泉水无色无臭,清澈透明,甘冽味纯,是国内罕见的低钠天然矿泉水。1991年泰安市卫生局对泰山景区内的玉液泉、壶天阁泉等八大名泉进行采样分析,泉水阳离子中以钙的含量最多,阴离子中绝大多数以重碳酸盐为主,属低矿化度低钠中性矿泉水,水中含有锶、锌、铁、钴、钼、镍等20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达到了国家天然饮用矿泉水的标准要求。目前,许许多多的泰城群众天天、年年上山取水,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二是大量的泰山泉水产品得以开发。鉴于泰山泉水优良的水质和很高的知名度,许多企业瞄准这一优势,积极开发泉水产品。目前,全市仅市直单位和泰山区、岱岳区两区就有25家矿泉水生产企业,开发出“岳溪泉”、“玉溪泉”、“御龙山泉”等品牌的矿泉水;以泰山水为基本原料的白酒、啤酒、乳制品、饮料、食品等更是畅销各地,有的已被评为国家名牌产品。三是以泉水为主题的旅游业日渐红火。有关部门已把泰山泉水纳入泰山旅游开发规划,打“泉水牌”的意识逐步浓厚。如近几年,市里投资对白鹤泉等多个历史名泉进行了集中开发和挖掘,成为新的景点,吸引着众多的游人前来游览。市旅游局等部门认真做好泉水与旅游结合的文章,把历史名泉上泉古泉群作为旅游景点进行开发,不久,泰山“泉水游”将成为现实。
二、泰山泉水在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我市对泰山、泰城及周边泉水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的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对保护和开发利用泉水的重视程度不够。各级对泰山、泰城及周边宝贵的泉水资源的价值认识还不够统一,没有将其作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山水名城、旅游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保护和开发利用泰山、泰城泉水的意识也不够强,至今没有一个开发规划,更没有保护管理的法规性文件,致使部分宝贵的水资源、旅游资源利用不够。多年来没有针对泉水进行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对泉水的整体情况不太清楚。如,历史名泉现状如何,出水量多大,有多少保存完好,有多少已经干涸;有多少新泉出现,泉水的成因及发展趋势如何;现有泉水开发利用的价值有多大等等,还都缺乏翔实可靠的资料。
二是对泉水的保护措施不够有力。经初步调查,目前泰山、泰城及周边泉水的状况令人堪忧,有许多历史名泉已全部消失,如位于岱宗坊路的白鹤泉,位于王母庙门前的飞鸾泉等;有的虽保留完好,但并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或是水质污染,或是面临严重毁坏。著名的王母泉、大众泉、广生泉、玉液泉等泉细菌指标偏高,须进行专门的消毒处理后方可饮用;有的已干涸,只保留遗迹,如位于泰城上河桥西侧原天书观遗址内的醴泉已 砌为井,今只有遗址可寻等等。由此可见,加强历史名泉的保护刻不容缓。
三是泉水开发利用的文章做得不够好、不够大。泰山泉水水质优良、知名度高,具有很大的开发利用价值。但从我市情况看,泉水产品开发的不够好,现有的矿泉水牌子多而小,形不成拳头产品,存在小而无序的现象;“名牌”作用发挥不够好,泰山娃哈哈桶装水用的是泰山泉水,而打出的牌子是“娃哈哈”;有关部门尚未将“名泉游”列入各级旅游业发展规划,“泉水游”文章做得不足。
三、保护和开发泰山泉水的建议
泉水是我市宝贵的财富,是建设经济强市、历史文化名城、发展旅游事业的重要资源。各级要充分认识保护和开发泉水、泉系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泰山、泰城及周边泉水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调查。建议市里责成水利、泰山管委、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环境保护、卫生、地方史志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泰山、泰城及周边的泉水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考察论证,进一步摸清泉系的成因、历史、现状、水质、流量、流向、开发价值等状况,提出有价值的、具有权威性的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为下步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2. 积极做好名泉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各级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开展名泉的保护和开发工作的研究,加强各项保护和开发措施的落实。一是及时编制全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和各大泉群保护详细规划。规划内容应包括泉水补给区、泉水渗漏带、泉水出露区的保护范围、基础资料、现状分析,资源评价以及名泉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等。制定规划时,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多方面的比较、论证,统筹兼顾,科学编制。规划形成后由市政府批准公布实施。二是落实名泉保护管理责任,消除管理上的空档。原则上,风景名胜区、公园内的名泉,由风景名胜区或者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单位用地范围内的名泉,由用地单位负责;居(村)民用地范围内的名泉,由居(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其他名泉由名泉保护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三是研究制定名泉保护管理办法。要从名泉的保护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规定,使泉水保护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抓紧落实基本保护措施。如建立名泉档案,保护名泉历史碑刻,设立名泉保护标志;为各个名泉划定泉水补给区、泉水直接补给区等,并对外公布,防止泉水遭到人为破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加强泉文化的研究和挖掘,直接服务于旅游业。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组织,加强泉水文化的深入挖掘和研究。要搜集整理有关泉水的材料,修编《泰山泉志》,形成系统的有权威的资料,特别要注意挖掘整理有关泉水的传说、故事和文学作品,增强名泉的文化内涵。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创作,搞好泉文化的延伸和拓展。同时,着力做好泉文化开发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文章,特别要围绕“四大泉群”,开辟“泉水游”路线,进一步丰富泰山旅游内容,促进全市旅游业的更大发展。
4. 加强泰山泉水的规范开发,做好名牌文章。泰山泉水为世人所公认,是泰安不可多得的品牌。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制定相关文件对泰山泉水的水产品开发进行统一的规范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不符合泉水开发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允许生产。要加强行业管理,制定严格的章程,防止无序竞争。
5. 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泰山、泰城及周边泉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党委、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也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建议各级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全市名泉保护办公室,负责全市名泉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应确定一个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名泉保护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同时,落实水利、建设、泰山管委、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林业、卫生、地方史志等有关部门在泉水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二是各级政府要把泉水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同级财政预算内安排泉水保护管理专项经费。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保护泰山名泉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我市宝贵泉水资源的政治、经济和历史、文化价值,进一步增强公民爱泉、护泉的意识,在全社会逐步形成自觉爱泉、护泉的风气。四是充分发挥学术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智囊作用,共同为泰山、泰城及周边泉水的保护和开发献计出力。五是强化督查,确保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保护开发泉水、泉系的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马 辉)
(载《泰安工作》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