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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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底,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督查科、调研科、信访教育接待站6个行政科室及信访局驻京值班工作办公室1个事业科室,有在职人员33人。年内,市委召开常委会3次,市委、市政府召开信访工作会议5次,各类专题会议26次,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分析信访稳定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年底,信访局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1人被国家人事部、国家信访局表彰为“全国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
  案件处理 2006年,市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77件(起),同比上升21%。其中,来信2356件,同比上升17%;来访1821起1.19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2%和下降11.5%,其中集体访334起8953人,同比分别下降3.7%和14%。发生到省上访336起1520人,同比分别下降12%和4%;其中集体访44起906人,同比分别下降9%和上升2%。发生进京上访377起626人,同比分别上升47%和69.6%。立案督查处理信访事项72件,按期处结56件,办结率96%。中央和省联席办共向泰安市交办进京非正常上访事项71件,到期的69件已全部按期处结,按期处结率100%,已息诉罢访43件,息诉罢访率62.3%。
  机制创新 年内,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制定完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把治理进京非正常上访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自6月份开始到年底,深入开展非正常上访集中治理行动,创新完善“周一公开接访”、“领导包案”、“集中会审”、“三级终结”、“信访听证”、“依法处置”六项工作机制,以“事要解决”推动“案结事了”,泰安市进京非正常上访数量逐月下降,泰安市《创新六项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非正常上访》的经验和做法向全国推广。8月,在新泰召开省、市解决疑难信访事项现场会,总结推广泰安市创新六项机制、新泰市信访复查复核和信访“听证”的经验。制定出台《泰安市疑难信访事项处理暂行办法》,根据疑难信访事项的性质,按照提出、立案、包案、初审、会审、听证、公示、备案等规程,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最终达到信访人息诉罢访,实现处理疑难信访事项的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泰安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将信访工作纳入全市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奖惩体系,作为考核奖惩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制定《关于规范走访、交办、登记、通报、考核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阳光办信”制度的意见》《泰安市处理群众来信事项暂行办法》《泰安市初信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泰安市办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泰安市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各项信访业务工作。
  教育培训 根据国家、省信访局统一部署,8~12月,在全市信访系统深入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围绕“加强理论武装、思想道德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7个方面主题展开,分“学习教育、集中提高,查找差距、制定措施,及时总结、巩固提高”3个阶段组织实施,进一步增强广大信访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11月底,在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举办全市信访干部培训班,培训信访干部160人,就接访、办信、督查以及非正常上访治理问题,邀请省信访局领导授课,收到很好的效果。(李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