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年 泰发〔20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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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三农”工作的总要求、总抓手。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按照真正给群众带来实惠、促进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把全市农村建设成为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1.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林果花卉及其他各业产值各占三分之一的调整目标,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突出设施农业和高值田开发,加快培植优质粮食、蔬菜、干鲜果、畜禽、苗木花卉、桑蚕六大主导产业,培优培强泰山中药材、泰山系列食用菌、泰山板栗、泰山茶、新泰黄花菜、肥城桃、宁阳大枣、东平湖水产8个特色产品,重点发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亮点的经济作物。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00万亩,到2010年基本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基地面积达到100万亩,有机食品认证基地面积达到30万亩,高值田面积达到60万亩。继续实施“奶业富民”工程,发展食草节粮畜禽,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饲养。力争今后五年,畜牧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10年,全市奶牛存栏达到30万头。加快“绿色泰安”建设,推进名优经济林培优、苗木花卉业的发展,搞好绿色通道、速生丰产林、农田林网、封山育林等建设,加强国家和省公益林管理。到2010年完成荒山造林,苗木花卉、名优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面积分别达到20万亩、130万亩和60万亩。
2.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坚持扶优扶强,加大引进力度,加快培植一批规模大、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力争今后五年,每个县市区每年新发展2家以上投资过千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400家以上,其中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家以上。培育扶持规范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力争到2010年发展起规范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00家。推行“订单农业”和“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到2010年80%以上的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运营网络。积极推行各级政府“为民服务代理制”,构筑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动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努力形成一批支柱产业、一批大型企业集团、一批知名品牌。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加快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发挥好供销社的重要作用。力争今后五年,每年集中扶持和培植3处以上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名优农产品交易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全市连锁化“农家店”覆盖85%以上的行政村。不断提高农民非农产业收入的比重,到2010年非农产业收入比重达到70%以上。
3.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外向化。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动植物防疫、技术培训“四大体系”,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力争到2010年,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检测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实施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识制度和终端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出泰安农产品优质安全品牌。大力提高农业外向化水平,加大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抓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集中力量搞好有机农业出口示范区建设,努力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扩大农产品出口规模。
4.加速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科技区域创新中心基地建设。继续实施良种产业化工程,加强与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农科院等科研院所的联系与合作,加快农作物育种和畜牧、蔬菜、花卉、林果、水产等优良品种的开发推广以及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创新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机制,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好“农村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扩大“科技入户”规模,形成一批新的农业科技示范点和创新基地。实施“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具的示范和推广,逐步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到201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00万千瓦,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80%以上。充分发挥气象为农业服务的作用,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青贮氨化等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等节约型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高起点、广覆盖、严管理”的要求,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适当集中、居住向中心村和社区集中,搞好小城镇、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规划建设管理,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经济繁荣、功能配套的现代村镇体系。强化规划龙头带动作用,搞好城乡统一规划,切实做好村镇规划,力争2006年完善县域和乡镇总体规划编制,2007年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继续加快小城镇建设,着力在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增强人口吸纳能力,重点抓好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结合旧村改造搬迁,合并弱小村、改造空心村、培植特色村,吸引农民向中心村和新社区集中。力争到2010年,基本消除土坯房,农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
6.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以治水为重点,切实抓好胜利、尚庄炉、金斗等中小型病险水库和塘坝的除险加固,做好河道治理、南水北调和小型水源、节水灌溉、灌区配套改造、防洪除涝、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修订完善各类水利工程防洪应急预案,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力争到2010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00万亩,完成中低产田改造80万亩。加大农村土地复垦力度,每年复垦整理土地面积l万亩。继续推进“生态泰安”建设,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植树造林,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切实搞好对地下水资源的监测保护和大汶河流域、黄前水库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东平稻屯洼湿地保护。力争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2%以上,农村饮用水国标符合率达到80%以上。
7.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村通油路工程”,到2008年,乡镇之间、村村之间分别实现通三级路和四级路,到2010年80%以上的行政村主干道全部硬化;探索新的管理机制,做好乡村道路管护。加快“村村通客车工程”,完善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群众乘车条件。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社会化供水,到201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抓好“金农工程”,在实现村村通电话、通有线电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村村通宽带网。搞好农村新能源建设,在有条件的农村,推广和普及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到2010年,全市新建农村沼气池10万个,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
8.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突出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全面治理“脏乱差”。综合整治范围要覆盖到所有乡镇、村庄,重点搞好“三清”(清理粪堆、清理垃圾堆、清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做好乡村道路和院前屋后绿化美化,主要街道要有排水设施,村内设置垃圾集运点,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一个整洁优美、适宜居住的生活环境。到2010年全市农村“三清”基本实现,农户“四改”率达到80%以上。
三、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9.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到2007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到2010年普及高中段教育。加强农村中小学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危房改造,到2010年基本完成现有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力度,保障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进一步规范农村学校收费,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0.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覆盖面,力争到2008年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农村的公共卫生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对全市362个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提高应对农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搞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改造,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切实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00/m以内。
11.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发展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场所,搞好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建设。积极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继续做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落实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扎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村民、文明一条街、道德评议会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积极营造扶贫帮困、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力争到2010年,全市80%的乡村达到文明乡村的标准。
12.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以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继续实施“阳光工程”,积极探索“订单式”、“定向型”、“储备式”技能培训新机制,突出抓好农民职业技能、绿色证书、科技创业、市场营销等培训,力争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以上,年均接受培训时间达到10天以上。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每个县重点建设一所职业技能教育中心。继续按照“非农产业吸纳一批、城镇增容转换一批、劳务输出转移一批”的思路,推广“培训+输出+管理+返乡创业”的经验,提高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能力,保障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力争每年转移劳动力7万人以上。
13.加快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民养老保险,逐步实行个人帐户为主的管理制度,力争到2010年全市适龄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0%。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10年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机制,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到2007年完成敬老院改造建设任务,到2010年全市五保对象达到愿进全进。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残疾人救助、灾民生活救济和法律援助等制度,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继续落实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
四、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14.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巩固和扩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完善保持农村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党建“递进培养工程”,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五个好”党组织、党员争创活动。到2010年全市80%的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搞好现代远程教育等培训活动,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支政治上强、办事公道、有致富能力、有群众观念的基层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农村基层班子,发挥好村“两委”、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在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联系、带领群众致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继续落实市级领导联系困难乡镇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培植乡村财源,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15.切实维护农民民主权利。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充分保证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开展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搞好农村财务“双代管”。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继续推行党员议事、村民议事,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完善村规民约,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16.努力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按照“不出事、快发展”的要求,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大力加强“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建设。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从严惩治;深入开展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深化“淘沙行动”和“网底工程”,继续搞好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抓好安全生产,做好防汛、防火、防疫工作,加强对乡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群体性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三无两确保”(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群众有充分的安全感,确保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标。
五、加强领导落实政策
17.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重点,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农村王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省委“三个体系”建设要求,建立目标体系、责任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将每一阶段的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各部门,加大督查力度,一件事一件事地抓,真正见到实效。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于部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激发和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
18.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既有远期规划、又有阶段性目标和具体实施项目的要求,依据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做好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切实遵循以下原则:(1)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农民持续增收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3)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4)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乡村地方特色,不搞一个模式,不搞强迫命令,不强求一律;(5)必须坚持注重实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最节省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盲目攀比,防止大拆大建大呼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规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规划。
19.抓好试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一县十镇百村示范工程”,选择肥城市作为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试点县,选择10个乡镇作为试点乡镇,选择100个村作为试点村,先行一步,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为全市提供有益借鉴。要认真扎实做好试点工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对乡镇进行分类,乡镇要对村进行分类,区别不同的基础条件,确定具体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从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每年切实要为农民办成几件实事,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
20.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自200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部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税费改革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经费补助的比例不低于20%。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今后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抓住国家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的机遇,妥善处理镇村债务。继续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支持农村发展的作用,积极探索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问题。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林权制度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等。
21.多渠道增加对农村投入。稳定完善和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今后五年市县财政每年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继续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推广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每年新增的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经费要重点用于农村,土地出让金、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要按规定确保用于农业。按照“使用方向不变、来源渠道不变、管理形式不变”的原则,引导各级、各部门财政性支农资金统一调度、捆绑使用、集中投入。采取“财政贴息、民办公助、以奖代补、以物抵资”等办法,吸引金融、社会各界、企业和外资等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同时鼓励农民主动投资投劳。要清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2.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联系村庄和农户,进行结对帮扶。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新农村建设、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