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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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财政机构97个,其中,市级财政机构1个,县(市、区)级财政机构6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机构1个,泰山景区财政机构1个,县开发区财政机构2个(新泰市、肥城市开发区),乡镇财政机构86个。在职职工1393人(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186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101人(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6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481人(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55人)。全市有会计人员3.91万人。年内,市财政局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机关”、“全省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示范窗口”、“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市政风行风信得过单位”。
财政预算与执行 ①财政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1.69亿元,完成预算的(下同)109.22%,比上年增长(下同)30.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06亿元,完成118.58%,增长33.24%;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4.05亿元,完成114.53%,增长32.85%。市级主要收入项目中:各项税收9.14亿元,完成112.43%;国有资产收益5364万元,完成65.89%;专项收入1.04亿元,完成265.49%;其他收入3.33亿元,完成113.67%。市级各项税收中,增值税1.37亿元,完成96.38%;营业税3.06亿元,完成103.95%;企业所得税1.78亿元,完成129.62%;个人所得税3186万元,完成98.21%;其他各项税收2.62亿元,完成126.23%。②财政支出。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78.06亿元,增长22.52%,其中灶内支出完成66.42亿元,完成112.7%,增长25.26%。市级总支出17.01亿元,增长27.57%,其中灶内支出完成16.03亿元,完成108.69%,增长26.43%。市级灶内支出主要科目有,企业挖潜改造支出4150万元,完成109.21%;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417万元,完成100.14%;教育支出13461万元,完成103.68%;农林水支出8460万元,完成103.28%;文体广播及医疗卫生支出1.26亿元,完成103.65%;科学支出1746万元,完成118.45%;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3601万元,完成109.85%;社会保障补助及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9151万元,完成99.31%;行政管理费支出1.11亿元,完成106.33%;公检法司支出1.88亿元,完成100.15%;城市维护费支出6090万元,完成102.27%;专项支出7476万元,完成190.67%。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连续20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财源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巩固壮大财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①制定财源建设计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市级财源建设的意见》,对市级“十一五”期间的财源建设进行科学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安排7321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资金8636万元、争取省一年期无息贷款3310万元、争取国债资金1.1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其中投入2.1亿元集中支持工业骨干企业发展。全市共办理出口免抵退税5.74亿元,通过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利企业6.24亿元。支持企业改革改制,筹集资金9555万元,支持市属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落实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主辅分离和分离办社会扶持资金6.47亿元;拨付资金5059万元,帮助企业优化资本结构。③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吸附作用,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形式,吸纳各类资金增加财源建设投入。通过财政贴息方式,帮助企业贷款2.3亿元;通过实行金融信贷奖励政策,全市当年新增银行贷款70亿元,缓解了企业融资压力;通过实行技改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增加投资11.7亿元;通过兑现招商引资、纳税大户、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激发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全市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达到216个,完成投资194.6亿元,增长23.5%。④推进增长方式转变。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增长方式转变,拨付资金1.92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研发;拨付资金429万元,帮助企业采用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拨付资金265万元,支持企业名牌战略的实施。全市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8家,增加5家;中国名牌产品达到5个,中国驰名商标实现零的突破。加大对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支持力度,拨付资金1089万元,支持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拨付资金5186万元,重点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和“万村千乡”市场体系建设。⑤加强乡镇财源建设。市财政拨付资金1400万元,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办法,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帮助乡镇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增强自我解困的能力。2006年,全市乡镇财政收入完成17.6亿元,增长37.8%,高于全市平均增幅7.3个百分点。泰安市加强乡村财源建设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高度评价,9月1日,省政府在新泰召开全省县域财源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泰安市的做法和经验。
支持新农村建设 把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摆到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财政支农工作力度,全年用于“三农”方面的财政总投入达到20.5亿元,比上年增长33.97%。①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全面取消农业税,人均减负23元,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落实粮食、良种、农机具购置和综合直补等政策,全市共向农民兑付各项补贴资金1.17亿元。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围绕解决农村行路难、吃水难等问题,市财政拨付5836万元资金,支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8%,特别是汶河沿岸275个村、40.1万人全部用上安全卫生自来水。支持“村村通柏油路”工程,市以上投入资金8829万元,支持新建及改造农村公路924.1公里,兴建农村客运站项目15个。全市拨付资金7711万元,改造中低产田6667公顷;拨付资金2.58亿元,支持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拨付341万元,用于农村改水改厕改灶;拨付资金534万元,重点支持少数民族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试点村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③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落实教育、卫生经费向农村倾斜的政策,市级安排农村教育投入3394万元,用于农村学校危房改造、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制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为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面实施改革奠定基础。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市财政拨付6096万元,用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10元提高到30元,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农民参合率达到91.2%;拨付资金286万元,支持乡村卫生院(室)建设。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市级拨付资金601万元,用于“四级联保”供养新机制的落实和乡镇敬老院建设。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市财政拨付资金140万元,奖励补助6617人。拨付资金1200万元,支持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依法理财和建立“阳光财政”的要求,开展“财政管理年”活动,改进和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级及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支付、网上核算的全过程网络化操作。扎实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完成新旧科目的汇总、上报和数据转换,实现新旧科目双轨平稳运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各类重点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全部纳入采购范围;全市政府采购总规模达到6.56亿元,增长79.2%,综合节支率达到13.8%,其中市级采购规模达到4.65亿元,增长152.7%,综合节支率达到14.8%。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全年市级共争取融资额度15.4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0.1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严格实行“先有办法、后拨资金”的管理程序,大力推行民主决策制、报账提款制、招标投标制、投资评审制、跟踪问效制,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开、公正、透明。全年市级共评审项目575个,评审总额13.73亿元,审减资金2.52亿元,平均审减率18.37%。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先后组织开展建筑业、房地产业、房屋租赁业税收管理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河砂税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并将城市户外广告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收入逐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堵塞了管理漏洞。

【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①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收入总量和质量同步提高。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突破50亿元,达到51.6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总量居全省第9位,与上年持平;收入增幅为30.28%,居全省第7位,比上年前移4个位次。在规模壮大的同时,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一是税收收入增幅高。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6.06亿元,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各市税收收入总量分别比上年提高0.19个和0.2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幅为33.24%,居全省第6位,分别高于全省、各市平均增幅7.95个和7.76个百分点。二是主体税种稳步增长。全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18.51亿元,居全省第11位。收入增幅为30.79%,居全省第8位,比上年前移5个位次。三是税收收入比重逐步提升。全市税收收入比重为69.77%,比上年提高1.5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5位,比上年前移1个位次。②企业效益大幅提升,企业所得税增势强劲。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88.4亿元,增长41.6%。在利润总额过亿元的7户企业中,山东石横特钢有限公司3.42亿元,增长2.73倍;肥城矿业集团1.67亿元,增长52%;泰开电气1.42亿元,增长42%;泰和东新有限公司1.37亿元,增长1.29倍。受企业效益大幅提升的影响,全市企业所得税实现3.07亿元,增收1.15亿元,增长60.17%,是税收收入增幅最大的税种。③县域经济均衡发展,强市支撑作用明显。各县(市、区)继续调整产业结构,突出“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三大重点,一批新上项目陆续投产。在此基础上,努力增加税收收入,财政状况逐步好转。从财政收入增幅上看,县级平均增幅为29.34%,除岱岳区外,其余县(市、区)收入增长均在30%以上。新泰市地方财政收入继上年突破10亿元大关后,再创新高,完成13.12亿元,增长30.86%;肥城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32亿元,增长30.96%。两市增收总量达5.34亿元,占县级财政收入增收总额的79.39%,占县级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2.26%,比上年提高2.05个百分点,对整个县域财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70%。④支出结构逐步优化,公共财政特性更加明显。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各级财政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创新财政投入和支出方式,全力支持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向重点项目倾斜,加大结构调整支持力度。围绕全市三大经济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认真落实税收减免、税前抵扣、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采取财政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努力培强壮大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全市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7.65亿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9.8%,比上年增加1.8亿元,增长30.3%,集中支持了泰山玻纤、高开电气、华阳农药、岱银纺织等重点企业、利税大户发展。二是向农村倾斜,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全市“三农”财政总投入达到20.5亿元,增长33.97%,重点支持了农村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整理开发、村村通自来水、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重点事业发展。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全市共兑付粮食直补资金4723万元、综合直补资金4793.4万元、农作物良种和畜禽补贴资金1665.9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补贴资金487.5万元,促进了农民减负增收。三是向困难群众倾斜,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全市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达8.81亿元,有效保证了城乡低保、困难救助、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就业再就业、离休人员医疗费、五保户供养等工作的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市级财政安排1040万元用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再就业工作;拨付1302万元,用于市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120指挥中心及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资1153万元,改善列入省“360工程”的22个乡镇卫生院条件;发放保障金2454万元,使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70元,比年初提高6元。四是向基层倾斜,改善基层财政状况。继续加大财政困难县奖补资金争取力度,东平县、宁阳县、岱岳区均纳入中央财政困难县扶持范围,当年新增“五奖一补”资金9556万元,奖补资金总额达到2.01亿元。全年市以上财政对下转移支付规模达到9.3亿元,比上年增加2.8亿元,增长43.5%;对下专项资金达到13.5亿元,增加2.5亿元,增长42.4%。
(赵传莹 李民 池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