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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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泰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泰山景区范围内的经济、行政、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景区管委会机关设局室15个,定编70人;辖红门、中天门、南天门、竹林寺、樱桃园、桃花峪、桃花源、天烛峰、玉泉寺、灵岩、巴山、虎山公园等12个管理区和门票管理处、博物馆、文物店等26个基层单位,全系统有职工1950人。另外,代管泰山索道运营中心,并统一管理辖区内13个行政村(居)的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年内,进山游客人数提前85天超过2005年度总数;全年实现购票进山游客186.39万人,同比增加25.78万人,增长16.05%;实现门票收入1.77亿元,同比增加2427万元,增长15.9%;完成全口径工商税收2381万元,同比增加365万元,增长18%,税收实现本级财力323万元,同比增加214万元,增长196%;实现财政收入2.01亿元,同比增加3731万元,增长22.78%。泰山进山游客量和门票收入创1995年泰山正式建立统计体系以来的最高纪录。

【内部机构改革】 3月,泰山景区党工委全面展开景区的内部改革。①机构改革。机关撤处建局,基层单位采取撤、建、并、留、改的方式设置机构,构建起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的“管理、服务、经营、执法”四大系统。②管理与经营分开。对委属23个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国有资产清查,核定景区国有资产1.8亿元,在摸清国有资产收益项目现状的基础上,对收益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实现管理与经营分开。同时通过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年底,顺利实行第二轮22个项目的公开发包,实现收益1310.63万元,同比净增233.57万元,同比增长21.68%。③基层管理模式改革。强化管理区的管理、执法职能,对执法体系进行调整,做到责任主体唯一,实现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融合。推行岗位制度改革和职称改革,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部分管理区实行竞争上岗。实行劳动用工和车辆管理改革,明确经费渠道和管理要求,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④配套措施。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结合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信息中心、村街管理中心、票证稽查队、视频监控室的管理渠道。对基层单位班子和部分领导干部进行适当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工作成效。对事业单位改革要涉及的事改企单位提前考虑,对人员进行分流安置,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

【行政执法】 景区执法体系调整后,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公安、工商等执法机构的作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①建设秩序。立案查处违法建设130处,责令拆除建筑296.29平方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600余起次。②经营秩序。全年按简易程序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104起,罚款3165元;按一般程序下达处罚决定9份,罚款8700元。③卫生秩序。立案查处向景区内乱倒垃圾污染环境等行为6起,并依照造成的污染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景区内188家宾馆饭店等营业场所进行检查,督办卫生许可证64个、健康证57个,查处无健康证而进行餐饮经营的行为12起,确保景区食品卫生安全。④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加大投诉处理力度,投诉中心、8个投诉站整体联动,及时受理,快速处结。全年受理投诉79起,处结率、满意率100%,实现了投诉不出景区。⑤制度建设。制定《泰山景区经营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定点、定位、定员、定性”四定要求,在南天门管理区开展试点工作;向省政府上报《泰山风景名胜区内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制定《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决策会议程序》等7项涉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和要求。

【安全生产】 年内,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逐级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强化交通管理、危石险段管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食品卫生等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确保游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年未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旅游客运车辆实现安全运营40.1万台次,索道运营中心连续23年安全运营无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大对辖区内所有部门和单位的监管力度,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至班组、村(居委会)和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0月10日至12日,对景区内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及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并切实发挥监督管理职责。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档案管理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专项整治 在森林防火、文物古建、道路交通、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景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时间安排。
  监督管理网络 组建“三级管理网络”,即管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区(乡、村街管理中心)相关管理部门—工队班组(行政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基层班组186个,专(兼)职安全员383人。
  社会治安防范控制网络建设 先后组织警力800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开展景区治安巡防工作,动员辖区单位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碧霞祠、转播台、地震台等单位先后安装先进的技防系统。
  试点建设 选择范家庄和迎胜两个村(居)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从村级机构设置规范、职责任务规范、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规范、队伍建设规范、基础设施规范等6个方面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印制12类规范化工作档案,制定《泰山景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社会治安综合整治】 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检查活动期间进行依法突击整治,规范景区管理。集中力量开展整治非法运营、无证导游等专项活动,有力打击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加大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经营业户实行亮证经营,明码标价,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服务。核定保洁人员编制,明确保洁责任,实行24小时全日保洁。南天门、红门管理区实施“卫生精品路段”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景区环境。
(王 倩)

【泰山石保护及奇石市场综合整治】 2006年8月至年底,泰安市委、市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泰山石保护及奇石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泰山石保护及奇石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泰安市泰山石保护及奇石市场综合整治总指挥部,泰山景区、泰山区、岱岳区分别成立3个分指挥部。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泰山石保护区的通告》和《关于泰山石保护及奇石市场综合整治的通告》。通过综合整治,划定泰山风景区、徂徕山和下港3个泰山石保护区,保护面积579平方公里,涉及12个乡镇、124个行政村。在主要景点景区及奇石赋存区安置11块泰山石保护标志牌和34块禁采标志牌。建立与公安机关执法联动机制,在泰山石保护区内的行政村设立126名村级协管员,市总指挥部和3个区指挥部设立4部举报电话,对私采乱挖、非法买卖、乱摆乱放泰山石的行为进行彻底清理和严厉查处,共查处各类奇石采挖违法案件12起,移交公安机关5起,清理取缔道路两边大中型奇石4000余块。在泰山区和岱岳区建设了两个大型奇石市场,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奇石全部入场经营。通过综合整治,彻底解决了乱采滥挖、乱摆乱放、无序经营泰山奇石的问题。 (刘 国)

【泰山宣传营销与节庆活动】 泰山景区加强宣传营销工作,泰山旅游持续升温。与国内实力强、影响大的旅行社洽谈对接,为拓展客源奠定基础。在中央电视台一、三、四、十频道和新闻频道黄金时段,连续播出以“登泰山,保平安”、“纳天地灵气,登东岳泰山”为主题的泰山广告宣传片。与山东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泰山石敢当、李斯碑刻石等专题片。与河北电视台合作拍摄DVD电视片《泰山秋思》,在中央电视台三频道《电视诗歌散文》栏目连续播出。在各级媒体发表稿件100多篇,在《中国风景报》《人民旅游周刊》等报刊连续进行整版宣传。在《中国日报》定期一年面向海外宣传;积极参加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开展旅游促销活动,分别随团去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促销,首次实现迈出国门抓促销。
  结合不同旅游季节,开展旅游节庆活动,丰富旅游内容。举办为期三个月的东岳长春会,主要包括遥参亭进香、后寝宫塑像恢复落成开放、“走进新春撞响吉祥钟”、红门宫祈福灯会、新春祝福、碧霞祠祈福道场、元宵节地质知识有奖竞猜等活动。举办东岳庙会系列活动。开展“国际博物馆日”、“世界文化遗产日”等宣传活动。开展黄金周系列活动,举办“泰山国宝文物精品展”。
  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对桃花源货运索道进行公司制改造,组建泰山通达货运索道有限公司,实现管委控股,企业自主经营。注册成立岱宗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大旅游产品研发力度。进行旅游客运车队公司制改造。筹备组建泰山景区营销中心(国际旅行社),集团公司完成注册。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一是对景区内的民族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景区内有满族、蒙古、回族、彝族、苗族、哈尼族6个少数民族、45人,主要分布在7个自然村。二是与市民族宗教局协商,做好景区内普照寺、王母池两处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对接工作,并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三是与泰安市道教协会进行灵应宫的有偿交接,明确灵应宫的使用权归市道教协会,管理权归泰山景区管委会。四是对景区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进行规范,提高宗教活动质量,在泰山庙会、宗教纪念日及大型接待任务期间,圆满完成王母池蟠桃会、灵应宫宗教表演、普照寺释迦圣诞纪念法会等活动,进行各类圣诞、法会、道场29次。五是筹措资金7.3万元,为王母池七真殿制作神龛,维修大殿前后院地面,整修接待室,检测自动监控报警系统。(王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