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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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辖泰山区执法分局、岱岳区执法分局、督查机动大队、直属执法大队和投诉中心;有在职职工245人,其中机关19人(行政编制),下属单位226人(全额事业编制)。市城管执法局先后获得“全省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先进集体”、“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泰安市创建文明平安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市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执法工作 ①规划执法实现新突破。查处一般程序案件508件,违法建设1045处、66万平方米,依法拆除282处、2.30万平方米,收缴罚款264万元,罚款数比上年增长178%。②市容执法出现新局面。查处一般程序案件472件,清理各类摊点4万余处,占道停车8000余辆次,查处露天烧烤271处,查处噪声、油烟污染409处,拆除不符合规范广告标牌1245处、9600平方米,追呼违章电话号码1989个,停机处罚69个,市容罚款28.90万元,比上年增长326%。③完成各项突击性任务。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黄金周”、登山节、“世界中小城市论坛”等活动中,采取集中整治与分散管理相结合、教育引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员上岗,集中力量在泰城窗口路段和场所进行重点治理。
管理机制 ①成立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支队。年内,成立编制20人的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支队,与城管执法局联合办公,实现“城管+警察”的执法模式,维护了城管行政执法治安秩序。②调整执法体制。在旅游经济开发区设立直属执法大队,加大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力度,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责任体系更加完善。③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改革选人用人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选拔出37人充实到基层执法机构的领导岗位。实行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设立行政执法工作奖励基金,制定《泰安市城管执法局考核奖惩办法》,将工作责任定性考核与工作业绩定量考核相结合,将队员工作业绩同个人收入挂钩。
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城管执法业务教育等活动,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开展“建设一流队伍、树立良好形象”专题教育和“服务旅游、党性闪光”主题实践活动等。实行公开承诺制、岗位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十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度,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先后2次参加市“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与市民直接对话,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个进行回访和答复。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能。5月,联合团市委及驻泰11所大中专院校,开展“城管青年志愿者”活动,让在校大学生体验城管、感受城管、参与城管,在全社会普及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 (邹 剑)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2006年,从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制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环节,建设精品工程,打造城市品牌。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切入点,把解决市民关注的水污染、水短缺、环境差等热点问题,同提高城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构筑大环境综合整治的格局紧密结合起来。①河湖治理。南湖公园收尾工程加快实施,公园设施进一步配套完善。加快实施梳洗河、泮河、七里河等河道综合整治步伐,经过分期改造治理,逐步形成体现山水园林城市的重要标志性地段。实施以胜利渠为重点的城区水系改造建设工程,利用多方水源,优化城区水体。②水污染治理。年内,铺设配套排污管网150公里、中水管道80公里。实施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泰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中水回用达到2万吨以上。4月,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式移交经营,标志着市污水处理市场化运作迈出新步伐。
  城市景观整治 围绕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的定位,全面推行“绿、亮、净”三大工程。增加绿量,提升水平,对不能拆迁的破旧建筑等实施绿化遮挡,改善城市局部景观效果;在重点区域、路口设置高标准灯光小品,在主要路段和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大屏幕显示器;全面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倒乱排、乱停乱放、乱扯乱挂、乱圈乱占等“十二乱”,对户外广告牌匾展开集中整治和规范,泰山大街等7条窗口路段拆除不规范户外广告牌匾1108块,面积7517平方米,粉刷沿街建筑30万平方米,拆除残墙断壁5000平方米。定期对市区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完善小堰堤垃圾处理场设施,新建600立方米的渗滤液净化池,积极推广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协助有关部门,设置出租车停靠站,泰城主要道路实现出租车定点停靠。年内,完成泰东路、科山路、教场街、车站街、红门路、12号路等道路的综合整治。

【园林绿化】 年内,新建、改造公共绿地面积127.6万平方米;节日期间摆放、栽植时令花卉20万盆,制作植物造型5组。泰城绿化覆盖率达到38.8%,绿地率32.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5平方米。
  公共绿化工程 以打造经典、塑造精品为目标,开展红门路改造、泮河风光带和泮河大街、天外村游园、泰东路、校场街、科山路、老泰莱路、泰玻大街、南关大街、梳洗河绿化工程等,塑造丰富的泰山水系景观,使山、水、城相融相依,营造了厚重的泰山历史文化氛围。
  园林绿化管理 对泰山大街、东岳大街、岱宗大街等15条主干道及泰山广场、东湖公园、南湖公园等21处公园、游园绿地的缺株断垄现象进行补植完善,共补植各类乔木643株、灌木2.8万株、草坪21万平方米。日常管理中,完善管理体系,坚持全日养护,在40项市级重要接待活动中,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园林绿化任务;注重技术创新,管理人员自繁自育草花3万株,发明利用pvc管养花新工艺;确保安全生产,对金山、蒿里山实行24小时监护,投入1500多个工日对森林防火通道进行清理,通过翻新、增设、更新防火警示牌和灭火器材,悬挂安全标语等,做到防患于未然。
  社会绿化工作 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化美化活动。植树节期间社会各部门、单位和市民都自动参加到义务植树活动中。10月,组织泰安市花园式单位(小区)检查评审活动,共评选出市级花园式单位8个、花园式小区3个,新评出市级绿化先进单位6个、绿化先进小区4个。

【环境卫生管理】 市环卫处圆满完成泰城637万平方米的日常保洁工作,日清运生活垃圾710吨、粪便50吨,日处理垃圾730吨,保持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良好运行和外观整洁,管理维护城区118座公厕正常运转。投资150万元,新增果皮箱1800个、大型垃圾集装箱24个、垃圾方箱100个;投资180万元,建设高标准公厕7座;征地3.4公顷,投资230万元,新建粪便处理厂1座;投资150万元,对小堰堤垃圾处理场进行改造;完成重大活动卫生保洁突击任务60次。组织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得2006年度“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1人被评为“山东省城建行业文明服务标兵”。

【污水处理】 年内,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2017万吨,日平均处理污水5.53万吨,出水平均值BOD5为20.1毫克/升、COD为62.0毫克/升、SS为18.2毫克/升,主要处理指标和出水水质均达到综合排放标准。严格设备巡查制度,先后完成1号、2号进水泵大修、更换砂水分离器螺旋器、修复回用水工段1号供水泵主控制柜、更换并安装1号生物池曝气管道及曝气器等项维修任务,对沼气系统大量设备进行检修调整,做好沼气柜停用后的沼气源控制。加强水质监测,严格按照计量认证的标准、要素及质量文件的要求进行监测,全年累计出具监测日报表306份、月报12份、监测报告120份。对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改造设计,4月技术改造方案通过专家论证,6月编制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初步设计方案》,采取边改造边运行的方式,确保进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污水全部进行处理。
按照上级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和2004年9月与安徽万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合同》,2006年4月26日,第二污水处理厂顺利移交给泰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经营。第二污水处理厂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管理,对污水处理运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经过工艺调试和生产性试运行转入正常运行,出水水质指标达到设计标准。

【泰山广场管理】 ①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广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印制单行本,广场管理人员人手一册,作为日常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②规范管理行为。采用市场运作招聘机制,重新与卫生保洁、保安单位签订合同。安排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的检查工作,坚持夜扫、日保、全面保洁,对广场地面随时检查整修,制止践踏草坪、攀折花木和在龙泽湖垂钓行为,保持湖水清澈,广场清洁。保障广场安全,及时制止各类破坏广场设施行为180起,劝阻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违法行为90次,清除、教育不法商贩和违章经营130人次,全年在广场范围内未发生治安刑事案件。③加强广场文化建设。建立稳定的、经常化的广场辅导、培训和演出队伍,创作并推出一批适合广场演出的各类优秀文艺节目,培育广场文化项目的品牌。广场健身娱乐器材完好无损,音乐喷泉全年喷放300次,满足了市民休闲娱乐需要。全年完成接待服务任务200多次,配合有关部门在广场举办大型文艺演出和各种宣传展示活动30余场。年内,泰山广场继续保持省级“十佳文化广场”称号,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东湖、南湖公园荣获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 东湖、南湖及其周边地段大规模综合整治后,建成东湖公园10万平方米、南湖公园17.4万平方米,为泰城市民提供近14万平方米的绿地和10万平方米的洁净水面。同时对与公园相邻的几条道路也进行改造,将沿湖的旧式村落拆迁后开发建设为新式居住小区,使之与两个公园的环境交相辉映、协调统一。东湖公园、南湖公园整治项目突出环境效益,集环保功能、游乐功能、生态功能、辐射带动功能、可持续发展功能于一体,实现了生态的良性循环,带动了周围经济的发展,公园两侧成为经济繁荣地段和市民宜居佳地。2006年东湖公园及南湖公园整治项目荣获“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
(王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