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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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管理】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市建设局承担财源大街、红门路、校场街、科山路、灵山大街、泰东路、泮河路等十几条城市道路的建设任务,建设道路总长度15千米,面积41.7万平方米,新建人行道15.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亿元。年内,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山东省城建行业文明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建设厅、人事厅评为“2004~2006年全省建设系统先进单位”。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 对养护单位实行“经费包干、目标责任管理”,全年维修路灯4万盏(基)次,擦拭路灯1万盏次,恢复被损坏的路灯22基,抢修更换电缆4725米,更换井盖124套,新安装路灯334基;全城所辖路灯共1.6万盏,亮灯率始终保持在99.9%以上。河道保洁面积15万平方米,清淤3000立方米,维护排水设施430公里,安装井盖、雨水篦子470套,沟盖板140块,疏通下水道堵塞1000处。养护道路面积2.4万平方米,修复人行道3.2万平方米,整修路沿石6.5千米。办理道路刨掘现场勘察116件,纠正制止各类违章285起,督促各管线单位更换维修井盖、井圈262套,整治路牌广告89块,设施完好率达到99%。积极引进外来资金,有计划的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并分别在红门路、校场街、财源街、灵山大街等十余条主要道路上建设、安装公交车候车亭20处,落地式广告设施110个。
优化发展环境 2006年4月,组织召开由电力、电信、移动、热力、自来水、煤气等14家管线单位及公交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成立泰城管线单位联合巡查队伍,对各单位附设在城市道路上的设施进行有效监管。制作道路刨掘现场公示牌,对每一处道路刨掘的批示、原因、施工时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共查出丢失井盖85处,涉及管线单位8个。
城市防汛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抢险大队,购置防汛物资,加强河道设施的检修,对城市道路易积水地段进行改造,编排防汛值班表,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全年出动抢险车辆100余次,人员达1100人次。

【工程建设管理】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4月7日,召开全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成立市建筑市场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意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从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拉网检查、重点抽查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和监督检查。年内,全市建筑业完成产值130亿元,实现增加值36亿元,实现利税8.7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利润3.9亿元,同比增长8%;收缴劳动保障金2730万元,同比增长45%;收缴新型墙材基金957万元,同比增长110%;收缴建设工程配套费5100万元,同比增长82%。全市累计检查建设工程127项,单体工程420个,建筑面积162.6万平方米,涉及工程金额l2.7亿元,查处违法违规项目78项,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9份,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3份,罚款18.9万元,严肃处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17家,补办有关建设手续162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制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事后检查为事先控制,实现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各环节的系统化、规范化运作。把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作为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保证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建设。制定例会制度、公示制度、督察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从运行机制上保证建筑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招投标 ①改革招标评标办法。推行技术标、商务标和业绩标综合评审,强化业绩、信用和技术方案的比重;推行电子标书、计算机辅助评标。②强化监督力度。市纪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联合制定《关于提前介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招标投标及建设的监督办法》,对由市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和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社会影响较大的社会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由市纪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等部门对投标企业资格预审、抽取专家、编标、开标、评标、定标、公示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资格预审开始,核验原始证件,重点考察投标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以及人员使用情况,核验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岗位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遏制转借资质、非法挂靠等问题。全市共有675项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其中公开招标532项,公开招标率达75%,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保持100%。
  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①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三位一体的工作架构,形成安全生产决策、监管、评价、处罚的闭合式层级管理体系。对项目施工实施全过程监督,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安全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审验,达不到要求的不准开工;落实《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管理办法》,实现安全施工费用管理法制化;综合整治施工现场,开展创建“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活动,改善工人生活和作业环境;开展专项治理,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为203项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备案手续,建筑面积108.3万平方米;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6次,执法检查2次,检查施工现场550个,提出整改意见3000条,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检测塔吊820台次,提出整改意见5000条;组织考核2461人,新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570人。建筑施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14项工程通过省级安全文明工地验收,其中7个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②健全保障体系。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监控;落实监理企业质量责任制,严格检查监理人员施工现场到岗到位情况,重点监督监理人员旁站监理、见证取样、隐蔽验收等履行职责情况;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监督,加强对建设单位的工作指导;坚持实施样板引路和“精品工程”战略,加强过程控制,积极开展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推荐7项工程参加“泰山杯”评选,21项工程参加省“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评选,48项工程荣获市“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称号,60项工程获市优良工程称号。在全省QC小组活动成果发布会上,获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组织开展2006年“全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奖”、“省级工法”的申报工作,共推荐申报4项“省级工法”、3项“技术创新奖”、3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