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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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全市有安全监督机构7个,在职人员87人。其中,市级安全监督机构1个,在职人员22人;县市区级安全管理机构6个,在职人员65人。年内,各级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总抓手,注重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840起,比上年减少18起,同比下降1%;死亡423人,减少19人,下降4.3%;受伤925人,下降6.2%;直接经济损失1017万元,下降0.7%。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3.5%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续下降,杜绝了重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5,其中地方煤矿为0.8,省属煤矿为0.17,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①督促企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先后督促400余家企业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完善以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47家企业的216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加强。②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依法督促煤矿、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年内共提取安全费用1亿多元,用于更新装备、整改事故隐患,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初步形成。全市34处地方煤矿建立涵盖瓦斯、风量、负压等内容的远程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全市采石场、石膏矿、铁矿等非煤矿山企业投入3700多万元新上铲车和装载机200台、中深孔潜孔钻60台,淘汰了落后的扩壶放炮,逐步向“机械化、规模化、规范化”开采迈进。
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 年内,市安监局在市广播电台开办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生产之窗”专栏,创建了“泰山安全网”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先进典型。6月,组织开展了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举行了五千名群众参加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举办了“天安杯”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大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10余项配合活动。市安监局荣获全省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奖。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中介机构的安全管理,对全市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进行全面审查,13家培训机构通过现场核查验收,取得安全培训资质。举办了一期全市安全生产监察员培训班,市、县、乡三级260多名安监人员经培训考核全部取得了安全监察员证。至年末,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发证1.03万人,培训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1115人,安全管理人员1401人,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年内,按照《泰安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和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3.5%的控制指标, 向49个部门和单位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年终全面考核制度。12月,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下发《关于评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确定从2005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并把该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年末,有43个被考核单位完成控制指标,占总数的87.8%;对没有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在“评先树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市政府授予18个单位、18名个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安委会表彰了27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和63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个人。

【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年内,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消防、烟花爆竹、森林防火、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春节、全国全省“两会”、“五一”、夏季汛期、“十一”、冬季等敏感时期6次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督查。组成检查组735个、督查组78个,检查单位1.2万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847份,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1.5万多条。11月,市政府制定下发《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建立了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实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至年末,全市共投入事故隐患整改资金4000多万元,彻底整改了华阳农药、宏达化工、天平湖大桥、省道224线新泰天宝光华寺林场路段等10余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业户216家,停产停业整顿75家,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 年内,先后对1569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8673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776份,做出行政处罚决定37起,依法对23起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罚款42.52万元;全年共处理有关事故责任人229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行政处分86人,经济处罚139人,其他处理2人。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认真做好电话举报和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先后对62件群众电话举报和来信来访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或协调解决,化解了不安定因素。2005年4月23日《中国安全生产报》头版以《做企业欢迎的执法者》为题,全面介绍了泰安市的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李 强)